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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孙希敏等人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6-12760 成文日期 2026-07-24
文  号 珙府人〔2026〕23号 发布机构 ​珙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7-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2026年7月22日县政府第十八届10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 命:

孙希敏为珙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兴建为珙县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定伟为珙县公务员局局长;

罗雪梅为珙县民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凤麟为珙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燕欣为珙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霁为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德刚为珙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跃权为珙县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 去:

陈宗荣的珙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东的珙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彬的珙县民宗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职务;

李明金的珙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廖仲举的珙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德均的珙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刘楷的珙县中学校校长职务;

孙希敏的珙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兴建的珙县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珙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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