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上一阶段调整预算批复以来,因省市新增下达我县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同时由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受宏观经济下行、继续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财政收支预算发生变化,为使全年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拟对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71162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等发生变化,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378441万元减少30154万元,收入总量变动为348287万元。具体调整细项如下。
因受宏观经济下行、继续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204039万元调整为135000万元,调减69039万元。因上级追加下达各类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因素,各类转移性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174402万元调整为213287万元,调增38885万元(其中:调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695万元、调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70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8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71162万元。执行过程中因各类收入发生变化,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378441万元相应调减支出预算30154万元,支出总量变动为348287万元,收支实现平衡。具体调整细项如下。
县本级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353104万元调整为317760万元,调减35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051万元、国防支出调增1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减1630万元、教育支出调增35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减4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增73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26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8600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17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628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20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695万元、金融支出调增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增5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减1805万元、动用预备费4000万元、其他支出调增53363万元。
上解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16737万元调整为21927万元,调增5190万元,其中: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财政补助资金较年初增加1215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51万元、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提标县级配套资金391万元、灾后重建项目一般债券付息资金1784万元、县(区)生态环境系统划转784万元、主网统调统分燃煤火电企业奖补资金清算350万元、上解预安排2023年“小升规”补助资金90万元、收回2021—2022年省外煤奖补资金20万元、清算2023年第三期消费券县(区)上解资金5万元。因在预算执行中道路损毁、安全排危整治等支出增加,经县政府批准,已动用年初预备费4000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7102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等发生变化,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81241万元增加75195万元,收入总量变动为156436万元。具体调整细项如下。
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减收因素影响,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71020万元调整为60740万元,调减10280万元。因上级追加下达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因素,各类转移性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10221万元调整为95696万元,调增85475万元(其中:调增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75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71020万元,执行过程中因各类收入发生变化,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81241万元调增75195万元(县本级支出预算调增75195万元),支出总量变动为156436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30万元,本次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无增减变化,收入总量为934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总量为130万元,本次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支出预算无增减变化,支出总量为934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四、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债规模
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494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2684万元、专项债务336802万元),加上本年新增债券863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420万元、专项债券71900万元)和再融资债券29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600万元、专项债券20900),减去本年偿还债务29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600万元、专项债务20900万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35806万元。
(二)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
省财政厅安排我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为863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420万元、专项债券71900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增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具体安排:S436巡场至玉和二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四条省道改建项目6059万元、珙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61万元、珙县基础教育补短板项目4500万元、珙县洛表镇中心校食堂及综合楼项目1200万元、南广河右岸珙县沐滩镇段防洪治理工程500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增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具体安排:珙县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升星项目25000万元、宜宾市珙县清溪河(珙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000万元、珙县引调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200万元、珙县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5400万元、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5500万元。化解存量债务专项债券具体安排:珙县县城生态园林景观提升改造项目9500万元、金河新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4250万元、漂水岩水库工程建设项目2500万元、珙县巡场镇城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2901万元、珙县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建设129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75万元、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45万元。
(三)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预算调整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省财政厅安排我县2024年再融资债券29500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金8600万元,偿还专项债券本金20900万元。截至目前,已按再融资债券管理使用规定,全部安排用于到期债券还本支出。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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