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川财预〔2017〕22号)的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2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1.9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2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104万元,下降15.52%。主要是全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以及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32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89万元,增长38.36%。主要是急需更换存在安全隐患、达到报废标准公务车辆。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