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年初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3万元、公务接待费301万元。2024年年末“三公”经费支出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万元,未突破年初预算总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40批次,1510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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