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川财预〔2017〕22号)、《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经财政部门汇总,2017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5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11.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及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92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925批次,4681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有公务用车31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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