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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4-01-17 来源: 珙县总工会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总工会职能简介

1.团结和带领全县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实现经济强县努力奋斗;

2.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厂事务公开、经济技术创新、劳动竞赛等;

3.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服务职工在基层”为主线,以创建服务型工会组织为载体,不断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开展“四季送”,发挥工会资源优势,关爱特殊困难群体;

5.以劳动竞赛为载体,团结动员职工为县域经济建设做贡献。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下岗职工创业就业;

6.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7.完成县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总工会2024年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努力提升服务职工水平,积极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珙县工人俱乐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88.1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年中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以及预算内容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188.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18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2万元,占76.61%;项目支出44万元,占23.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1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年中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以及预算内容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8.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年中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以及预算内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6万元,占82.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占7.91%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3.22%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0.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助学活动、送清凉、送温暖、生活帮扶、关爱劳模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食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租用公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及培训、到基层工会进行困难职工摸底调查、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下属珙县工人俱乐部1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总工会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县总工会27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有0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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