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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5-03-19 来源: 珙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策制度。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牵头组织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检查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含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部、应急厅、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市在珙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强化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全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不高的问题。

2.严把复工复产准入关口,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继续严把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准入关口,坚决做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准复工复产,职工培训不合格不准复工复产,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不准复工复产,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等重大隐患不准复工复产,建设矿井不具备足够投资实力不准复工等。

3.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检查,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企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存在现场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违”现象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综合采取行政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综合处理处罚措施,以严格的行政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使企业“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科学顺畅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形成应急委指挥调度,应急委办统筹协调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社会联动为一体的应急响应格局,组织重大地震综合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协同作战、快速反应能力,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46.48万元 ,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146.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6.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21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65万元,占50.16%;项目支出1069.83万元,占49.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6.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6.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4.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6.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91.63万元,占4.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4.86万元,占88.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3.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1.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75.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08.1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安委办工作、安全监管、信访维稳及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内消防、道路交通、地震、森林火灾、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51.72万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社会稳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下属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9.21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9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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