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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8-03-13 来源: 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准入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审批上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工作,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案件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共设3个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管中心、安全技术管理服务站。全局在职在编人员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数16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3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收入预算1118.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8.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支出预算11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2万元,占59%;项目支出460.85万元,占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8.0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8.0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1.0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8.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7.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1.03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88.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信访维稳等项目支出。如: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300万元、信访维稳经费37.0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市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市安委办等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3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5.9万元,增长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8.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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