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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 2019-02-25 来源: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准入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

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继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领域、行业的“打非治违”行动,形成依法生产的良好格局。督促各类企业实施标准化、机械化改造。

3.严格执法检查工作,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治理,执法比较今年有所提升。

4.加快煤矿行业过剩产能去产能进度,积极宣讲政策,争取再动员2个企业自愿申请,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善后工作。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全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不高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安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监管中心、安全技术管理服务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118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118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9万元,占53%;项目支出550.85万元,占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3.1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14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3.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5.0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5.15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3.3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1.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信访维稳等项目支出。如: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300万元、信访维稳经费37.0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万元、安全监管工作经费90万元、监控中心运行费34.81万元、专家技术费6万元、救护队消防补助23万元、救护队运行费20万元、安委办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10万元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2.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3.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市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市安委办等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3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2.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92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局 550.85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支出预算绩效

表6-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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