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珙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珙县政协办)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政协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认真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起到重要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2、机构情况
县政协机关共有4个内设正科级机构,包括政协办公室、提案办公室、经济社会工作办公室、研究室。县政协机关法人单位为珙县政协办,主要职责是根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全县政协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开展活动提供后勤保障、会务服务、组织协调等工作。
3、人员情况
县政协机关编制13人,其中公务员10人,工勤3人。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0人(本年度调出减少1人);工勤人员1人。因为2016年10月,所有退休人员已交社会保险局,所以行政退休人员减少18人,无退休人员。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突出重点协商,助推协商民主建设。一年来,先后召开常委会11次,主席会18次,专题座谈会24次。全会期间政协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提出意见建议95条,有13名委员围绕转型发展、交通建设、脱贫奔康、城乡统筹“四大攻坚战”和教育振兴、新区建设、招商引资、水环境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等作了大会建言。对新提拔任用县级部门、乡镇党政正职干部进行了政协满意度测评。县政协及时将政协委员协商讨论的意见建议以及测评结果专题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落实。
2.针对难点调研,助推发展转型升级。围绕转型发展、脱贫攻坚大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珙县房地产开发、产业扶贫、林业产业、文化产业等4项专题调研,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座谈分析存在问题、外出考察学习取经等,广泛收集了解基层真实情况,深入研讨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形成问题剖析准确、对策翔实具体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相关调研报告得到了叶盛书记的批示肯定。配合市政协开展了扶贫工作、提案工作、少数民族待遇县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同时,各联络委和专委会还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主动为助推发展献计献策,如洛亥镇联络委开展肉牛养殖情况调研,建言肉牛发展。
3.关注热点视察,助推重要工作落实。对全县义务教育“四大工程”的管理和使用及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页岩气开发利用、乡镇场镇建管情况等组织专项视察,通过实地查看、部门对接、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建议,督促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融监督于参与、支持、服务中。各联络委、专委会也积极履职,助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如洛表镇联络委组织政协委员围绕环境卫生、农民住房、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建言民生发展。
4. 同心同向投身脱贫攻坚。县政协通过产业扶贫调研、委员大会建言、反映民情信息等,为全县脱贫攻坚献策。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响应省政协“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的倡议,对结对的建卡贫困户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还积极倡导社会各界捐资捐物帮扶贫困户。县政协机关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对口联系工作,选派2名同志担任贫困村和后进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3名同志担任联系乡镇扶贫工作队(组)员,18名在职干部对口联系桐梓村62户贫困户,分批多次走访贫困村和结对户,积极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资金改善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帮助无房户修建住房,牵头对孝儿镇206户,共计606人的贫困对象实现脱贫初验,其中龙窝村是整村退出。
5.加强提案督办,发挥提案监督作用。政协珙县九届五次全会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29件,经提案委审查立案119件,交37个部门(单位)办理。对确定的10件重点提案,县政协采取主席领衔督办、协商沟通督办、部门联合督办、民主评议督办等,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各承办单位按时限要求已全部办理回复,委员对提案办理均为满意和基本满意。县政协常委会对10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开展了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2.96%,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6.创新民主评议,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按市政协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协对县环保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整个评议活动历时三个月,分为组织动员准备、调查了解情况、集中评议、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收集意见建议80多条,经梳理归纳后将五个方面14个问题反馈县环境保护局列入整改,同时提出“细化环保规划、提升环保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严格环保准入、昭示法律权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污染治理,加强细胞建设,筑牢环保基础”等五个方面15项工作建议,达到“查找不足、提出建议、以评促改”的目的。
7.反映社情民意,畅通民生诉求渠道。利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平台,收集上报《广告式垃圾箱有待改进》、《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关于加快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步伐的建议》等民情信息11期。
8.抓实委员培训,委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抓实委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政协委员举办专题讲座。坚持为每名政协委员订阅《四川政协报》,定期编印《珙县政协》,提供学习资料,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搭建平台。认真落实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坚持以“委员活动周”为载体,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今年以来,先后以“产业帮扶助脱贫”、“关注弱势群体,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助力美好新村建设,共享美丽绿色家园”等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三次“密切联系群众委员活动周”活动,全县166名政协委员参加了活动,累计走访界别群众1222人,帮扶建卡贫困户335户,举办农村实用技术、法律知识培训班101期,培训群众2425人次,发放各类培训资料7300余份,捐赠款物价值达10余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3件,收集意见建议171条。其中“助力新农村建设”的专题委员活动得到了市政协主席葛燎原的肯定批示,市政协列为经验转发10区县政协借鉴。
9.夯实基层基础,委组工作成效进一步彰显。为专委会、联络委提供基本工作保障,每个专委会、联络委落实年度工作经费2万元。制定印发了《2016年联络委、专委会工作考核办法》,分类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和工作任务,指导开展工作。各专委会、联络委基础夯实,组织有力,活动有序。如经济委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为全县工业企业协调解决困难36个,化解厂社矛盾12起;非公经济委加强对非公企业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积极帮助企业维权,助推部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彰显基层政协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10.践行“两学一做”,机关自身建设加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政治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双岗双责”、“精准扶贫”、送温暖、“挂帮包”、“扶贫日捐款”、“计生三结合”等活动,全力做好联系镇乡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协力全面小康建设。同时,切实加强政协宣传工作,继续办好“珙县政协网”和《珙县政协》期刊,汇编政协工作简报7期,在《四川政协报》、《四川政协网》、《宜宾政协网》、珙县新闻网等各级媒体发表稿件60余篇,不断提升政协工作影响力。继续开展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选送4篇优秀理论文章参与市政协第四次理论研讨会进行交流。
11.团结各界人士聚合力。充分发挥珙州文学艺术院主阵地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不断创作优秀作品,坚持每季度出刊一期《珙州艺苑》,编辑出版了摄影集《美在珙县》。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完成了《玉和苗族乡专辑》和《同心筑梦——政协珙县第九届委员会履职回望》的编撰出版工作。配合市政协完成《末代僰王阿大》的资料收集及编撰出版工作。指导巡场镇政协联络委汇编完成《芙蓉村史资料》、《茨梨村史资料》。
12.精心筹备政协全会,换届任务圆满完成。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协党组把换届工作作为今年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的各项任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严格委员标准,协商确定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76名,其中推荐留任78名,新任委员98名,确保新一届政协委员思想素质优良、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党派界别结构合理。认真总结九届政协五年来的工作启示和收获,科学谋划十届政协工作思路和方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政协领导班子,整个换届风清气正。历时四天半的政协全会严谨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政协本年收入合计568.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县政协本年支出合计568.8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5.29万元,项目支出223.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政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68.81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的633.2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48万元,下降10.1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协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4.48万元,下降10.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政协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05万元,占79.30*%;教育支出10万元,占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7万元,占14.11%;医疗卫生支出8.95万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占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16年决算数为4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16年决算数为6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8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政协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18万元、津贴补贴8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生活补助2.40万元、住房公积金18.54万元。
公用经费6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万元、印刷费19.29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3.41万元、公务接待费7.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1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政协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6万元,下降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协办进一步压缩开支,节约了有关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2万元,占7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6万元,占27.2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调研视察、参加会议、脱贫攻坚、民主评议、汇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50人,共计支出7.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政协来珙调研视察、上级老促会来珙调研、兄弟县(市、区)政协来珙交流经验、联络联谊各界人士。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7万元,比2015年增加1.59万元,增长2.6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政协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政协办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204.7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反映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反映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的支出。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珙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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