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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5-03-19 来源: 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城市建设、规模拓展及功能完善的战略意图和部署,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定中长期行业规划编制、重点项目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监督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管辖区域城市内涝工作及其监督检查。

10.负责推进行业建设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

11.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2.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谋划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纲要,提出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编制近期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督促协调指导城市项目的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全县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以及市政工程测量。

15.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管理;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项目标准定额和建设工程造价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抢抓城市更新、“新城建”等重大机遇,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快项目谋划包装,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形成实物量,充分挖掘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城市供水能力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潜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产值实物量。结合城市自体检报告,2025年策划11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6.93亿元。推进供排水、燃气和地下管网专项规划编制,加强政策研究,并与省、市相关部门紧密对接,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储备项目落地实施,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健全县一体项目谋划争取机制,建立住建、发改、编制单位及要素保障部门联动机制,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中央无偿资金,“两重”“两新”中长期国债,城中村改造等专项借款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精准谋划争取一批重点项目,合力开展对上争取,力争争取专项资金和“两新”“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35亿元以上,推动专项债资金入库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优化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重大功能性项目和跨区域项目县级统筹,建立城市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发改、财政、自规、水利、林竹、国金中心、平台公司等单位形成推进合力,确保项目推进有质效。加快推进1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总投资50.54亿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6.09亿元。重点推进珙县文化公园、新老城区互联互通等8个项目,本年度计划投入建设资金5.04亿元,确保2025年按期竣工交付:涉及2个中央资金项目(大龙洞、23年燃气)在25年9月底完工,涉及5个市(县)重点项目(24年老旧小区改造、珙县文化公园、统筹城乡二期、玛斯兰德、鑫洋天玺)在25年12月前完工,涉及1个县级民生实事项目(新老城区互联互通)在25年4月完工。有序推进珙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更新改造等4个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1.05亿元。扎实推进2024年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3个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为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奠定基础。四是加强中心镇建设。实施中心镇建设深化改革和强基提质工程,完成中心镇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上罗镇对上争取600万省级无偿资金,孝儿镇力争创建第三批百强中心镇。完成2024年中心镇建设工作绩效评估与考核工作;持续推进上罗镇、孝儿镇和洛亥镇实施基础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工作。五是加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提前谋划。在已入省住建厅项目库的基础上充分谋划将城镇危旧房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成立城中村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摸清拆迁范围底数,分解工作任务,为政策开放后的项目实施打好提前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县供排水管理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中心、县房产管理所,其中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县房产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保障住房支出。政府基金收入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212.79万元 ,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72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基金预算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南井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26212.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3.28万元,占0.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79万元,占5.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720万元,占94.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2621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51万元,占3.8%;项目支出25217.28万元,占9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12.79万元 ,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72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基金预算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南井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7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7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65.48万元、农林水支出22.73万元、保障住房支出493.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2.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83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共自行车项目、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项目(乡镇转运补助)、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指挥中心运行项目、执收业务项目、巡场河补水运行项目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5万元,占6.0%;卫生健康支出41.74万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845.48万元,占56.64%;农林水支出22.73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493.19万元,占33.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9.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编人员基础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6.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3.1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用于“瓶改管”“瓶改电”、急需紧缺和高端专业人才服务。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防灾减灾工作。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金河新区路灯电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2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

1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5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05万元,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房管所办公楼维修加固、房产管理相关业务、公房及公租房零星维修、产权户籍档案管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聘用人员经费、津贴补贴、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公用经费9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6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46.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燃气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等项目工作中所发生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6万元,用于1辆及租用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文件、特急文件、涉密资料的取送以及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其他紧急公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72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4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预算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南井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珙县建设监察大队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8万元,减少2.24%。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减少参公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保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城镇污水处理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其他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由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大学生购房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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