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房管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全县白蚁防治工作;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资质初审工作;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及公租房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二)县房管所2024年重点工作。
全县公房及公租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以及房租收取,白蚁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及商品房预售管理等。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珙县房产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324.7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进人员和选调人员导致收支总数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收入预算32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支出预算3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7万元,占71.24%;项目支出93.4万元,占28.7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4.7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和选调人员导致收支总数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7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和选调人员导致收支总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万元,占6.55%;卫生健康支出10.44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293.06万元,占9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用于日常开展工作使用的公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房产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71万元,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房管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物业管理、大修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工作交流学习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0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房管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房管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房管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房管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房管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县房管所2023年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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