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住建城管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是房产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市政工程测量、防震减灾工作、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爱国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等。
(二)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重点工作。
落实省、市促进建筑产业加速发展政策,提高服务建筑企业水平;贯彻落实《珙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高位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5个续建项目,加快推进6个新包装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继续加强指导上罗镇、孝儿镇、洛亥镇等三个中心镇建设,努力实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启动巡场河治理工程,制定并实施巡场河(城区段)两岸雨污分流方案;集中治理矿区尾矿水,统筹做好地表水、地下水监管。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住建城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珙县房产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住建城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206.8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珙县城镇污水处理、城区供水服务等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收入预算10206.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98万元,占39.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8.83万元,占60.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支出预算1020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17万元,占11.72%;项目支出9010.66万元,占88.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06.8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珙县城镇污水处理、城区供水服务等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8.83万元、上年结转399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1.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8.8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区供水服务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9万元,占1.16%;卫生健康支出47.56万元,占0.47%;节能环保支出1237.28万元,占12.12%;城乡社区支出2408万元,占23.59%;农林水支出2054.6万元,占20.13%;住房保障支出4341.3万元,占4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7.28万元,主要用于: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代管理运行、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29.13万元,主要用于:关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94.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共自行车项目回购款、城乡管理及建筑安全检查业务项目。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6万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运行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金河新区和中坝教育组团电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6.82万元,主要用于: 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维修维护费和执收业务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巡场河补水运行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供水服务项目。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399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经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水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3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79.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工作中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城镇管理、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住建城管局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珙县建设监察大队和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2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7.44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住建城管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住建城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住建城管局11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