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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2
第五部分 附表5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6
二、收入决算表56
三、支出决算表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坏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世界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管辖区域城市内涝工作及其监督检查。
10.负责推进行业建设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
11.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系统的信访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2.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建设时序,牵头组织编制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全县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以及市政工程测量。
15.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管理;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项目标准定额和建设工程造价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行政);
2.珙县建设监察大队(参公事业);
3.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
4.珙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事业);
5.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
6.珙县供排水站(事业);
7.珙县房产管理所(事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165.4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计各增加3220.37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政府基金预算新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和老旧小区燃气更新改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16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92.44万元,占4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72.99万元,占5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16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01万元,占3.2%;项目支出43742.41万元,占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165.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20.37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新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和老旧小区燃气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占42.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89.37万元,下降19.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棚户区改造、新城区PPP项目、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2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51.04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6331.67万元,占33.3%;节能环保支出1517.28万元,占8%;城乡社区支出10082.17万元,占53.1%;农林水支出558.37万元;0.3%;交通运输支出55.14万元,占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2.55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992.4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51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9.21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8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67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17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16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646.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6.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7.45万元,下降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占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7.41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3.55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统筹城乡项目接待费0.23万元;省公安厅督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接待费0.3万元;省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接待费0.1万元;省环卫和排水、污水处理行业交叉检查接待费0.34;省环保督察检查接待费0.16万元;开展业务交流学习0.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72.9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总额88.44万元,比2022年减少20.1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珙县春节氛围营造项目119.5万元,珙县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12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专业特种用车4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平时乡下检查项目和外出开会。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市供水服务项目等2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整体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较好;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城镇污水处理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其他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用于珙县游乐场进出口道路改造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由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大学生购房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下设7个独立编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分别是珙县建设监察大队和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珙县房产管理所。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珙县住房保障办、供排水站、珙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机构职能。
1.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7.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
8.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9.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
10.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1.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城镇管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2.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 人员概况。
2022年末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7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2023年调出2人,退休1人,辞职1人,招考13人。2023年末单位实有人员86人,其中在职人员8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45165.4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3220.37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度年增加新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和老旧小区燃气更新改造项目。与决算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16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01万元,占3.2%;项目支出43742.41万元,占96.8%。与决算报表支出保持一致。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为45165.4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45165.43万元,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定额公用经费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规范完整,以人员工资总额作为预算基数按比例计算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补贴、各项保险、公积金等预算。全年人员类项目工资支出按要求在月底申报并发放次月工资,保障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五险一金每月按时申报缴纳,全年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费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正常运转,不存在超范围支出的情况,所有资金的使用均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资金。2023年度,本部门人员及公用类经费支出共1423.01万元,人员及日常公用类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未出现偏离,未发生违规记录行为。发放覆盖率100%、足额保障率100%。
2.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特定目标类项目先行事前绩效评估,量化细化项目年度目标内容、三级指标、测算依据、支出绩效指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或虚报项目内容。本部门2023年度特定目标类年末预算项目共计53个。
全年特定目标类年末项目总收入43742.41万元,年末决算报表均无结余。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部门预决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决算。
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结果良好,我单位根据部门预算与中途追加资金,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分配资金,使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部门在年初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等多个方面。经过一年的努力,部门在各项业务指标上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具体来说,我局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等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2023年度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各项目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计划实施,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省级部门2023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企业的运营质量、行业水平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重点关注基金可持续性、区域安全性等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单位实际财务支出数据和实际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及时公开、整改。为了真实地反映支出绩效评价,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4〕21号)的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所有预算项目完成了整体自评,对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形成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评得分8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23年度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结果良好,根据评价分析,我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对新常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基础数据,确保住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1.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大,相关制度仍需完善。
2.对绩效考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识存在偏差,制定和实施缺乏认识基础。
3.运用结果有缺乏合理性的地方,执行力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绩效考核是引领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指挥棒”。
2.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建设,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畅通沟通渠道,提高对绩效考核的认同感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度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依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审核、支付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附相关文件资料。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分成两个部分进行立项并批复,一是2013年5月15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珙县金河组团安置房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珙发改基〔2013〕151号),批准项目名称为:珙县金河组团安置房一期工程,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设时限为2013-2014年。2021年7月23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珙发改发〔2021〕152号)对安置房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0.7880亿元;二是2015年6月1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珙发改发〔2015〕26号),批准项目名称为: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025918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建设工期为五年。2021年7月27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珙发改发〔2021〕153号)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10.2120亿元。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已按相关规定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按照县常务会、常委会决议,在县级统筹资金中划拨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修建8号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设主体建筑及室外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余箐工业园区绿化、亮化,经一至经八路、金河大道、滨河路、环山路、S309道路等31个市政子项目建设。
-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本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从2016年11月起,在5年建设期内完成32个具体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由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8年运营维护,期满后政府付费回购全部市政设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收集关于项目的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运营资料等等。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了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就。
方法:内审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自评的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将结果进行整理与汇总形成项目过程文件,以此来获得客观准确的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约定该项目政府付费含建设期利息(工程费用建设期利息+非工程费用建设期利息)及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工程费用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非工程费用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由我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执行期间(建设期5年+运营维护期8年)应付资金进度进行资金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后执行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3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支付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共计17854.23万元。
- 资金到位。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已实际支付当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共计17854.23万元。
3.资金使用。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全额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年底单位账户无该项目资金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处理真实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公示等,专门设立珙县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及其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各环节建设内容、运营维护专题研究,适时进行现场管理。
- 项目管理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就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PPP模式)进行公开采购招标并完成规定的采购程序,于2016年8月9日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确定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为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的投资方。
- 项目监管情况。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投资比例合资组建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注册地在珙县,具体负责项目的筹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及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施工产值8.58亿元,即完成对整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共计匹配十笔非工程费用总额2.36亿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作为完善珙县金河新城区基础功能的重点项目,全面优化了珙县金河新城区开发投资环境,提升社会服务容量,有力引领区域内各项产业高速协同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城镇化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珙县人民政府采用PPP模式实施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该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物主要为项目预期产生的政府购买服务金,自2019年12月进入银行还款期,若政府不能及时足额付费,恒誉公司将不能按期还款,银行则有权实现质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或兑现,将影响政府信誉。
(三)相关建议。
建议政府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将每年政府应付费用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保障,避免合同违约。
2023年度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
更新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依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审核、支付项目资金。
-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附相关文件资料。
项目于2022年3月完成对上项目申报及可研编制,5月17日完成可研评审,7月7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拟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998万元。2022年11月2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珙发改发〔2022〕345号),批准项目总投资66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已按相关规定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按照县常务会、常委会决议,在专项资金中划拨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珙县巡场片区、珙泉片区的151个老旧小区进行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改造总户数为5684户(其中4712户需改造室外燃气设施)。室外改造部分主要包括庭院燃气管道改造约计18.0km,更换燃气调压箱(柜)162台;室内改造部分主要包括更新引入管19894m,燃气表5684只,表前阀5684只,表后管68208m,切断阀5684只,燃气报警系统5684套等。同时配套改造两片区域城镇中压燃气管网约计16.0km,以及对上游珙县金沙湾配气门站进行技术改造。
-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11月—2024年10月,工期为2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收集关于项目的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运营资料等等。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了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就。
方法:内审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自评的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将结果进行整理与汇总形成项目过程文件,以此来获得客观准确的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2年3月完成对上项目申报及可研编制,5月17日完成可研评审,7月7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拟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99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3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支付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共计2790万元。
- 资金到位。
截至2023年底我单位已实际支付当年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共计2790万元。
3.资金使用。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全额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年底单位账户无该项目资金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处理真实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公示等,设立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部,全面开展各环节建设内容、相关问题专题研究,全覆盖现场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县政府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采用EPC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并按程序启动初步设计相关工作。项目于2023年1月19日通过网上发布监理和EPC招标文件,于2023年2月10日、14日完成施工总承包和监理招标开标,施工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进场开展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3.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2月14日,成都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项目监理,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内的全部施工进行监理活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项目完成施工产值约3000万元,即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内容的85%左右,拟于2024年10月全面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县老旧小区燃气管线已将近运行20年,管道严重老化及局部腐蚀破裂,造成漏点较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已建燃气管道出现与建(构)筑物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间距不足,埋深过浅等状况,另居民用户燃气设施无相应安全配套设施及措施。珙县2022年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保障市民群众供气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小区开挖埋设管道及入户开展设施更换等沟通协调问题,导致目前项目推进略有滞后,中压管道尚未实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进一步督促加快项目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成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我局根据市住建城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宜宾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财政奖补办法(2022—2026年)的通知》(〔2022〕—348)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珙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我县2022年目标任务为12部,该工程已于2022年9月进场开工,并于2023年1月全面完工,已于2023年7月底开通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12台电梯工程,并开通运行,及时拨付补助资金149.61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收集关于项目的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运营资料等等。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了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就。
方法:内审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自评的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将结果进行整理与汇总形成项目过程文件,以此来获得客观准确的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住建城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宜宾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财政奖补办法(2022—2026年)的通知》(〔2022〕—348)文件要求,每台电梯补助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截止目前,已支付资金149.61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暂无发现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持联合现场查勘表、防雷报告、增设电梯协议书、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备案书、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县住建部门申请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不足部份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二)项目管理情况。由县住建城管局负责受理、审核环节,县财政负责审核、审批、拨付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2022年目标任务为12部,该工程已于2022年9月进场开工,并于2023年1月全面完工,已于2023年7月底开通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逐步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管理、维护长效机制,推动既有住宅基本使用功能不断完善,切实提高群众居住品质,为实现住宅宜居目标夯实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普遍达到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建议政府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将每年政府应付费用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保障,避免合同违约。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巡场河补水运行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保障巡场河人工抽水供应水流的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中省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项目设立论证资料、资金安排相关文件等。附相关文件资料。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为9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其中财政资金93万元,自有资金0万元)
-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绩效评估本着真正过紧日子的原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控制项目申报和预算安排,非必要项目和工作内容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做到客观、绩效、精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使巡场河水更加清洁,更加生态,也为了使巡场河周边环境更加美观,一定程度上解决巡场河水体循环的问题,按照县府对巡场河水体置换治理提出的相关要求,引水至巡场河,实施巡场河补水工程。
-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巡场河补水工程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共同建立健全巡场河闸坝开关放水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季节、水质情况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等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本项目通讨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为9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其中财政资金93万元,自有资金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次申报金额为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申请资金总预算93万元,经评审,建议预算申报数93万元,合计评减0万元,评减率0%。
3.资金使用。该项目申报预算93万元,本次申报金额为9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巡场河补水电费资金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明确,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等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项目管理情况。
巡场河补水工程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三)
项目监管情况。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共同建立健全巡场河闸坝开关放水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季节、水质情况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已完工验收,2023年支出工程款93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巡场河补水电费资金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明确,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绩效目标是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是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建议予以支持,预算控制在93万元以内。该项目申请资金总预算93万元,经评审,建议预算申报数93万元,合计评减0万元,评减率0%。我单位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经评审,建议预算申报数93万元,合计评减0万元,评减率0%。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023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上级向我县下达2023年改造任务41个小区、巡场镇安民社区、南井社区、龙祥社区、新桥社区4个社区进行改造;共涉及到41个小区、1951户、141栋、面积19.95万㎡。主要改造内容是对小区院内路面损坏修整硬化:配套必要消防设施设备;强、弱电线路改造;小区绿化建设;小区院内、楼道亮化建设;供排水管网改造。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三)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23年41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工。
(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41个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完成率100%。
(五)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收集关于项目的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运营资料等等。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了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就。
方法:内审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自评的流程进行自我检查,将结果进行整理与汇总形成项目过程文件,以此来获得客观准确的自评结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高度重视资金争取配套。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集思广益,切实抓好项目单位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有效加大各金融机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上级资金用于支付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费用共计597.83万元。
2.资金到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62万元。
3.资金使用。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全额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做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住建城管局特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资金支付流程,由项目经办人、房管所负责人、住建局分管领导、住建局主要领导层层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出现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已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年度改造计划均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对需改造水电气热信等设施的小区,开工改造前均就水电气热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公示等,不定期开展各环节建设内容专题研究,适时进行现场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上级向我县下达2023年改造任务41个小区、巡场镇安民社区、南井社区、龙祥社区、新桥社区4个社区进行改造;共涉及到41个小区、1951户、141栋、面积19.95万㎡。目前已全面开工,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力实施,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尊重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长远大计。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三)评价结论。
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指标表》的考核标准,我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相关建议。
建议政府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将每年政府应付费用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保障,避免合同违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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