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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世界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
10.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系统的信访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1.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建设时序,牵头组织编制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13.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4.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5.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1610.2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5481.83万元,下降27.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61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7.02万元,占55.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3.25万元,占44.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16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81万元,占2.74%;项目支出40469.46万元,占9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610.2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5481.83万元,下降27.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8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95.09万元,下降24.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2万元,占0.51%;卫生健康支出34.36万元,占0.15%;节能环保支出895.72万元,占3.85%;城乡社区支出10271.54万元,占44.18%;农林水支出2941.88万元,占12.655%;交通运输支出15.38万元,占0.066%;金融支出16.89万元,占0.073%;住房保障支出8752.43万元,占37.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8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24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88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94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79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30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5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0.38万元,下降34.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6万元,占7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6万元,占24.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万元,完成预算75.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64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74万元,下降50.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1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检查方舱隔离点建设工作餐0.326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3.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9万元,比2021年减少10.51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4万元。主要用于大型破拆设备项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平时乡下检查项目和外出开会。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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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152622T000005593527-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
|
主管部门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32个具体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由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8年运营维护,期满后政府付费回购全部市政设施 |
按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支付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修建楼幢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设主体建筑及室外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经一至经八路、金河大道、滨河路、环山路、S309等14条市政道路建设。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8,873.29 |
18,827.15 |
99.76%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8,873.29 |
18,827.15 |
99.76%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据指标 |
新城区市政道路 |
≥ |
14 |
公里 |
10 |
||||
|
保障性安置房 |
≥ |
20759.71 |
平方米 |
10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 |
≥ |
100 |
% |
10 |
|||||
|
时效指标 |
合同约定时间 |
≥ |
13 |
年 |
10 |
|||||
|
成本指标 |
按合同约定 |
≥ |
18827 |
万元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新城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 |
定性 |
3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运营年限 |
≥ |
8 |
年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面优化了珙县金河新城区开发投资环境,提升社会服务容量,引领区域内各项产业高速协同发展。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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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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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52622T000000382132-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 | |||||||||
|
主管部门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收集珙县南部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至压缩中转站,通过垃圾压缩中转站对南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
各乡镇按照垃圾运输要求自行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片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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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南部乡(镇)日产生活垃圾共计70 吨左右,根据各乡(镇)垃圾量及转运距离,将珙泉、仁义、沐滩、恒丰、底洞、孝儿、玉和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珙泉镇压缩中转站,观斗、王家、洛表、洛亥、曹营、石碑、罗渡、下罗、上罗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上罗镇压缩中转站。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184.56 |
1,139.09 |
1,139.09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84.56 |
1,139.09 |
1,139.09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天转运全县生活垃圾 |
≥ |
70 |
万吨 |
15 |
||||
|
质量指标 |
改善人居环境(优)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
|
成本指标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 |
1139.09 |
万元 |
15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人居环境改善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
≥ |
10 |
年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
≥ |
10 |
座(处)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改善市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垃圾压缩中转站对南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有效解决了全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处置的问题,缓解了乡镇生活垃圾堆放处置等一系列环保问题。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152622T00000528336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 |||||||||
|
主管部门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20户,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100人 |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12户,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224人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我局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全县的安居性保障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我县租赁补贴发放资金,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我县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1.00 |
229.87 |
181.87 |
79.12%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1.00 |
229.87 |
181.87 |
79.12%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贴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 |
||||
|
数量指标 |
全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户数 |
≥ |
620 |
户 |
5 |
|||||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人数 |
≥ |
100 |
人 |
5 |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及时一次性发放率 |
≥ |
100 |
次/年 |
10 |
|||||
|
成本指标 |
低保户补助标准 |
≥ |
2016 |
元/年 |
10 |
|||||
|
成本指标 |
非低保户补助标准 |
≥ |
1800 |
元/年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补贴替代率 |
≥ |
30 |
%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家庭社会租房率 |
≥ |
35 |
%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152622T00000528332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
|
主管部门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23个老旧小区改造 |
县医院、彩虹公寓等9个小区已全面完工。金筠铁路小区、医保局小区正在施工中,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3个小区、巡场镇安民社区、南井社区、龙祥社区、新桥社区4个社区进行建筑修缮、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供气、环卫、照明、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安防和便民设施、道路和停车设施、环境景观整治等基础设施改造。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633.00 |
612.00 |
96.68%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33.00 |
612.00 |
96.68%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造面积 |
≥ |
83500 |
平方米 |
10 |
||||
|
数量指标 |
改造户数 |
= |
966 |
户 |
10 |
|||||
|
数量指标 |
改造楼栋数 |
= |
68 |
座 |
10 |
|||||
|
数量指标 |
改造小区数 |
= |
23 |
个 |
10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98 |
% |
10 |
|||||
|
成本指标 |
工程总价 |
≤ |
633 |
万元 |
10 |
|||||
|
时效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好) |
定性 |
好坏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
≥ |
90 |
% |
10 |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根据2022年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和落实情况,我局该项目在资金预算安排、执行、资金支出落实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都做得比较好。 | |||||||||
|
存在问题 |
资金执行率稍落后。 | |||||||||
|
改进措施 |
后期将加快推进资金拨付。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152622T000000382568-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 |||||||||
|
主管部门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收集并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
2022年共收集生活污水:701万吨,处理生活污水649万吨,日处理1.8万吨,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污水处理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认真遵守污水处理工艺、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要求。保证了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处理后水质稳定,排放达标。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161.50 |
1,154.40 |
1,154.40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61.50 |
1,154.40 |
1,154.4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日污水处理量 |
≥ |
1.5 |
万吨 |
20 |
||||
|
质量指标 |
污水处理率 |
≥ |
92 |
%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污水处理费单价 |
≥ |
1.025 |
元/立方米 |
1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水域环境的保护(好) |
定性 |
好坏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
≥ |
25 |
年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 |
95 |
% |
10 |
||||
|
合计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根据2022年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和落实情况,我局该项目在资金预算安排、执行、资金支出落实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都做得比较好,目前还不存在什么问题。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