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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 2023-11-01 来源: 珙县住建城管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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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世界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9.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

10.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县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系统的信访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11.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12.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建设时序,牵头组织编制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提出、审批、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13.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4.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5.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构设置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建设监察大队(参公事业);

2.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

3.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事业);

4.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

5.县供排水站(事业);

6.珙县房产管理所(事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41945.06万元、支出总计41945.0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15408万元,下降26.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94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81.81万元,占56.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3.25万元,占43.78%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194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6万元,占3.4%;项目支出40517.46万元,占9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45.0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408万元,下降26.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2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21.25万元,下降23.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减少化债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3万元,占0.58%;卫生健康支出43.95万元,占0.19%;节能环保支出895.72万元,占3.8%;城乡社区支出10271.54万元,占43.557%;农林水支出2941.88万元12.475%;交通运输支出15.38万元,占0.066%;金融支出16.89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9057.92万元,占38.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8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581.8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88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1.33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94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79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530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0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3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0.55万元,下降3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能缩减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6万元,占7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24.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64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辆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91万元,下降50.9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接待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1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检查方舱医院工作餐0.326万元、业务交流学习0.06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3.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108.59万元,比2021年减少10.51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4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4万元。主要用于大型破拆设备项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31日,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平时乡下检查项目和外出开会。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珙县餐厨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绩效自评综述: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较好;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进一步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城镇化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住建城管局下设6个独立编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分别是珙县建设监察大队和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即珙县房产管理所。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珙县住房保障办、供排水站、珙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1.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7.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

8.负责县政府非经营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

9.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

10.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1.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城镇管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管。

12.加强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人员概况:

2021年末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3人,其中在职人员83人。2022年调出7人,退休1人,辞职1人,调入3人,招考0人。2022年末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7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活动按照全市住建系统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全力开展“转作风、提质效、树形象、开新局”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活动,通过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活动,力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始终坚持服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不动摇;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牢树立执政为民思想观念;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保住底线不踩红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开创珙县住建城管工作崭新局面。

2.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落实省、市促进建筑产业加速发展政策,提高服务建筑企业水平。高质量完成经济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建筑业产值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对涉建筑业产值的乡镇和部门考核工作,形成全县共抓产值的局面,确保产值留在本地;全面梳理全县项目,做到应统尽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统任务。落实在建工地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在线监管,督促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总包专户实名制代发,特别是要加强房开项目甲方专包工程和提前开工的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监。持续开展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工作,加快对我县南部乡镇上罗和孝儿片区的商砼站布局。

3.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措施,增强已入驻我县和未入驻开发企业的投资信心,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成2022年我县房地产销售面积入统任务,力争增速任务达12%。提升房开企业交房验收标准,做好服务,化解交房矛盾

4.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全力推进我局牵头的重点项目,完成珙县夜间经济景观提升项目、珙县金河·灵秀生态城景观工程等幸福宜宾十大工程项目等一批项目;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项目,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房屋拆除工作;力争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县城延展区域污水管网建设等一批项目。继续实施公厕建设、垃圾分类、污水处理、供水工程等民生实事工程。

5.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指导县城发公司加快实施珙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项目,完善南部各乡镇供水、排水、市政道路、绿化亮化、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重点加强中心镇(上罗、孝儿、洛亥)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协助孝儿镇、上罗镇申报省级百强中心镇。完成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全县10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 年,我局落实省、市促进建筑产业加速发展政策,提高服务建筑企业水平;细化分解建筑业产值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对涉建筑业产值的乡镇和部门考核工作,形成全县共抓产值的局面,确保产值留在本地,完成2022年建筑业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任务。贯彻落实《珙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我局被宜宾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表扬重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宜宾市“双段长”制办公室表扬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优秀单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总体收入为41945.06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总体支出合计为41945.06万元,基本支出1427.6万元,项目支出40517.46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945.0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41945.06万元,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945.06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45.06万元。

珙县住建城管局制定了《珙县住建城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制定了《关于印发出差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车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职工培训学习报销费用规定的通知》等财务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及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①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购置等日常共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1945.0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41945.06万元,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定额公用经费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规范完整,以人员工资总额作为预算基数按比例计算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补贴、各项保险、公积金等预算。全年人员类项目工资支出按要求在月底申报并发放次月工资,保障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五险一金每月按时申报缴纳,全年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费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正常运转,不存在超范围支出的情况,所有资金的使用均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资金。2022 年度,本部门人员及公用类经费支出共1427.6万元,人员及日常公用类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未出现偏离,未发生违规记录行为。发放覆盖率100%、足额保障率100%。

2.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特定目标类项目先行事前绩效评估,量化细化项目年度目标内容、三级指标、测算依据、支出绩效指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或虚报项目内容。本部门 2022年特定目标类年末预算项目共计 29

全年特定目标类年末项目总收入40517.46万元,年末决算报表均无结余。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2022完成建筑业产值37.19亿元,增幅达1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完成项目入库总投资10亿元。审核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8件,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亿。深入开展住建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抽查项目5个,对于抽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已通过正式文件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方面暂未发现问题。按时发布珙县地方建筑材料价格信息12期。加强商砼站治理,检查发现问题9条,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现均已完成整改。

2.房地产开发和公(租)房管理工作。今年房地产销售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增幅-43%;收取公租房廉租房房租253万元、直管公房房租115万元;维修公房支出15万元,约3720平方米,共计6处。今年共审核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720户、预计发放金额110.82万元。

3.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投入320万元完成2022年春节亮化,营造春节期间喜庆氛围;投入17.27万元完成巡场城区桥梁亮化维修工程。继续推进珙县巡场镇南井社区等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南井社区AC地块与B2、新K2地块国有土地模拟征收签约率已达到生效比例并已兑现了补偿资金,预计年底项目贷款支付资金达到68019.82万元,剩余可用资金6980.18万元。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83个小区),总投资2254万元;全面启动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23个小区)已完成投资429万,完成70%。推进实施中心镇2022年建设投资计划,实施中心镇建设项目43个,预计总投资4.38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37个,其中完工19个项目。

4.“三个专项工作情况。一是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并印发的《珙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7个督查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排查户数88085户,其中居民用户数86872户(含到访不遇和已停气的8130户),非居民用户数1213户,共排查出各类隐患问题5635个,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5420个,占比96.18%,剩余215个隐患问题正在整改中;持续推进燃气报警装置我县1213户餐饮等行业共有非居用户已安装燃气报警装置978户,未安装5,已经停止使用或商改民230二是开展住建领域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完成118395栋城乡房屋信息录入,总面积2736.13万平方米,完成率100%;完成所有市政设施灾害普查,完成率100%三是全面启动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78967栋(用作经营性自建房4216栋,其它自建房74751栋);其中:农村自建房75576栋,城镇自建房3391栋。农村自建房初判不安全栋数1388栋,城镇自建初判不安全栋数139栋,其中194栋已采取应急防控措施,54栋已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危险整治;用作经营性自建房4216栋中初判不安全栋数39栋,已采取应急防控措施39栋。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的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确保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到位。

5.“三条底线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一是加强对全县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全县在建工程37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9项,建筑面积约190596.19;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监督竣工验收41项,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备案41项,建筑面积169322.74;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76次,发出《质量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17份,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合格率100%。二是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重点针对开发企业未按期交房问题、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环卫工人要求补发以前工资差额问题、棚改项目群众诉求等信访问题,落实包案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化解方案,全年未出现越级上访、群访事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指导开展城镇生活垃圾、污水、扬尘治理,整治生活垃圾乱倒乱堆、污水乱排乱放,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今年未出现较大环境污染问题。四是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启动方舱隔离点建设,我县建成(储备)房间780间,其中建成373间,储备407间;切实抓好建筑企业、供排水企业、供气企业、物管企业疫情防控指导监督工作,按照行业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未发生疫情漏报、瞒报现象。

6.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十差季度评比考核工作,目前,珙泉镇评为全市十佳乡镇,底洞镇锦绣村评为全市十佳村(社区);观斗苗族乡评为全市十差乡镇;巡场镇中坝村评为全市十差村。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会同相关乡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投入资金500余万元,为乡镇购置环卫设施设备,满足我县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需求。完成2022年厕所革命目标任务要求,新建3座城镇公厕。

(三)结果应用情况。

1.事后绩效评价、运行监控结果应用。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展了 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 2022 年绩效运行监控,并按时间要求报送了自评表和监控资料。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中未发现无法完成的绩效目标,年末无结转结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不达标的项目应及时要求分析、整改,并将单位自评、绩效监控、财政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制度完善以及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进而优化支出结构、改进预算管理。同时,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对于部分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实行定期监控考核,如: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珙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等。

2.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对2022 年部门预算项目均开展了项目可行性分析、事前绩效评估,做好了充分市场调研、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效益预估,实现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在预算编制中加以应用。

3.绩效信息公开。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按规定将绩效目标随当年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我局严格按规定将上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随部门年终决算同步公开。

(四)自评质量。

按照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立即启动推进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调整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负责牵头推动、督促协调和监督全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财政局相关科室沟通、对接,并指导下属单位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是以下属单位自评为主开展评价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督查、复审。

经过自评,本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覆盖率100%,2022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实际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9个,项目评价覆盖率100%。29个项目的有效运行,保障了本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人员保障、建筑业发展、房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建材产业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和圆满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较好。人员类和日常运转类项目资金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保障了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开展,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2022 年度部门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89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与项目建设内容不够细化,导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缺少具体对比目标,如各类工作经费项目。二是因预算申报是在上年的10月份就开始编制下年的预算,使得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不能完全按照收支分类科目精准编制,导致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有效果偏差、中途调整等现象。三是项目实施管理科室对项目绩效测评工作方法、工目标、评价深度、项目申报调整流程、项目推进情况了解不够透彻,不能全面把控项目进度和测评效果,导致项目自评方向不够全面,自评内容不够具体,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客观评价结果。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应把开展的各项工作内容具体化,把项目和工作达成的目标和效果进行数字化或具体化描述,有利于季度和年终的项目绩效评价和监控工作推进,使项目绩效评价更加客观。

2.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

3.加大预算执行,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跟踪,做好项目绩效监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沟通培训,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加强与财政项目归口管理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绩效测评工作方法、工作目标、项目申报及调整等方面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全资金绩效管理能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5593527-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主管部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32个具体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由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8年运营维护,期满后政府付费回购全部市政设施

按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支付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修建楼幢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设主体建筑及室外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经一至经八路、金河大道、滨河路、环山路、S309等14条市政道路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8,873.29

18,827.15

99.76%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8,873.29

18,827.15

99.7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据指标

新城区市政道路

14

公里

10

保障性安置房

20759.71

平方米

1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标

100

%

10

时效指标

合同约定时间

13

10

成本指标

按合同约定

18827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新城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

定性

3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运营年限

8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面优化了珙县金河新城区开发投资环境,提升社会服务容量,引领区域内各项产业高速协同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82132-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

主管部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收集珙县南部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至压缩中转站,通过垃圾压缩中转站对南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各乡镇按照垃圾运输要求自行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片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南部乡(镇)日产生活垃圾共计70 吨左右,根据各乡(镇)垃圾量及转运距离,将珙泉、仁义、沐滩、恒丰、底洞、孝儿、玉和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珙泉镇压缩中转站,观斗、王家、洛表、洛亥、曹营、石碑、罗渡、下罗、上罗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上罗镇压缩中转站。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184.56

1,139.09

1,139.09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184.56

1,139.09

1,139.0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天转运全县生活垃圾

70

万吨

15

质量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优)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成本指标

生活垃圾处理费

1139.09

万元

1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对人居环境改善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10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10

座(处)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改善市民群众满意度

95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垃圾压缩中转站对南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有效解决了全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处置的问题,缓解了乡镇生活垃圾堆放处置等一系列环保问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528336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主管部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20户,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100人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12户,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224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我局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全县的安居性保障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我县租赁补贴发放资金,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我县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1.00

229.87

181.87

79.12%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81.00

229.87

181.87

79.1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到位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全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户数

620

5

数量指标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人数

100

5

时效指标

补贴及时一次性发放率

100

次/年

10

成本指标

低保户补助标准

2016

元/年

10

成本指标

非低保户补助标准

1800

元/年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贴替代率

30

%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家庭社会租房率

35

%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群众满意度

90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528332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主管部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23个老旧小区改造

县医院、彩虹公寓等9个小区已全面完工。金筠铁路小区、医保局小区正在施工中,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3个小区、巡场镇安民社区、南井社区、龙祥社区、新桥社区4个社区进行建筑修缮、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供气、环卫、照明、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安防和便民设施、道路和停车设施、环境景观整治等基础设施改造。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33.00

612.00

96.68%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33.00

612.00

96.6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83500

平方米

10

数量指标

改造户数

=

966

10

数量指标

改造楼栋数

=

68

10

数量指标

改造小区数

=

23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8

%

10

成本指标

工程总价

633

万元

1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00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好)

定性

好坏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90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根据2022年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和落实情况,我局该项目在资金预算安排、执行、资金支出落实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都做得比较好。

存在问题

资金执行率稍落后。

改进措施

后期将加快推进资金拨付。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82568-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主管部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收集并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2022年共收集生活污水:701万吨,处理生活污水649万吨,日处理1.8万吨,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污水处理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认真遵守污水处理工艺、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要求。保证了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处理后水质稳定,排放达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61.50

1,154.40

1,154.4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161.50

1,154.40

1,154.4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日污水处理量

1.5

万吨

20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率

92

%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污水处理费单价

1.025

元/立方米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对水域环境的保护(好)

定性

好坏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2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5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根据2022年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和落实情况,我局该项目在资金预算安排、执行、资金支出落实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都做得比较好,目前还不存在什么问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附件2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8.5亿元、非工程费用2.5亿元。

2.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分成两个部分进行立项并批复,一是2013年5月15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珙县金河组团安置房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珙发改基〔2013〕151号),批准项目名称为:珙县金河组团安置房一期工程,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设时限为2013-2014年。2021年7月23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珙发改发〔2021〕152号)对安置房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0.7880亿元;二是2015年6月1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珙发改发〔2015〕26号),批准项目名称为: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025918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建设工期为五年。2021年7月27日《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珙发改发〔2021〕153号)对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总投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10.2120亿元。

3.已按相关规定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按照县常务会、常委会决议,在县级统筹资金中划拨支付。

4.按照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修建8号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设主体建筑及室外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珙县新城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经一至经八路、金河大道、滨河路、环山路、S309等14条市政道路建设。

2.本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从2016年11月起,5年建设期内完成32个具体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由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8年运营维护,期满后政府付费回购全部市政设施。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组建评估组,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约定该项目政府付费含建设期利息(工程费用建设期利息+非工程费用建设期利息)及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工程费用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非工程费用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由我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执行期间(建设期5年+运营维护期8年)应付资金进度进行资金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后执行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2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支付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共计1.8亿元。

2.资金到位。

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已实际支付当年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费用共计1.8亿元。

3.资金使用。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全额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年底单位账户无该项目资金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处理真实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公示等,专门设立珙县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及其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各环节建设内容、运营维护专题研究,适时进行现场管理。

(二) 项目管理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就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PPP模式)进行公开采购招标并完成规定的采购程序,于201689日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确定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为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的投资方。

(三) 项目监管情况。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与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投资比例合资组建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注册地在珙县,具体负责项目的筹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及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作为完善珙县金河新城区基础功能的重点项目,完成施工产值8.58亿元,即完成对整个项目的建设;匹配非工程费用1.96亿元。2021年9月30日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10月1日项目全面进入运营维护期,运营维护期限为8年,已完成2022年各项运营维护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全面优化了珙县金河新城区开发投资环境,提升社会服务容量,引领区域内各项产业高速协同发展。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城镇化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珙县人民政府采用PPP模式实施珙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PPP项目。该项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物主要为项目预期产生的政府购买服务金,自2019年12月进入银行还款期,若政府不能及时足额付费,恒誉公司将不能按期还款,银行则有权实现质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或兑现,将影响政府信誉。

(三)相关建议。

建议政府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将每年政府应付费用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保障,避免合同违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垃圾处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处理项目根据2019年签订的BOT合同约定,政府按月支付垃圾处理费。2022年共申报该项目1344.61万元。财政批复1344.6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各乡镇按照垃圾运输要求自行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片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珙县特许经营项目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四届[2018]217号文件,珙县人民政府委托并授权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主体负责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的实施。该项目2022年资金1344.61万元全部用于垃圾转运费,没有用于支付其他支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厂处理项目县级资金1139.09万元,乡镇转运补助县级资金205.52万元。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县级资金用于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处理项目费用共计1344.61万元我单位申报该项目资金计划1344.61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已实际支付当年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处理项目费用共计1344.61元。

3.资金使用和结余。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按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项目2022年没有结余资金。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珙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处理项目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处理真实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此项目由四川伟程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我单位按月根据考核情况将资金支付给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再由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给四川伟程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负责承担乡镇垃圾转运的监督考核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抓好日常考核管理,我单位每周安排专人去转运站考核清运情况;三是加强清运质量管理。我局由专人负责南部乡镇垃圾转运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的监督和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的推进,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南部12个乡(镇)实际日产生活垃圾75吨/天左右,按照合同约定,按照保底量日产生活垃圾166吨/天计算。垃圾每日清理。此项目签订10年特许经营权,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于2019年11月开始实施,经营权完成进度10.83%。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垃圾压缩中转站对南部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有效解决了全县南部乡镇生活垃圾处置的问题,缓解了乡镇生活垃圾堆放处置等一系列环保问题。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南部乡(镇)日产生活垃圾共计70 吨左右,根据各乡(镇)垃圾量及转运距离,在上罗镇原垃圾填埋场和珙泉镇原垃圾压缩站分别建设一座日处理110T的侧翻垂直式垃圾压缩中转站并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 含地磅、压缩垃圾对接车、铲车、吸污车)。将珙泉、仁义、沐滩、恒丰、底洞、孝儿、玉和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珙泉镇压缩中转站,观斗、王家、洛表、洛亥、曹营、石碑、罗渡、下罗、上罗等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上罗镇压缩中转站。完成及时,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合同签订的保底垃圾处理量为175吨/天,实际产生的垃圾处理量大约为70吨/天。造成支付金额远远多余实际产生的费用。

(三)相关建议。

根据合同约定,逐年降低保底垃圾处理量。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一、项目概况

(一)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租赁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20,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100人。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12,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224人,共计136.23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高度重视资金争取配套。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集思广益,切实抓好项目单位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有效加大各金融机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

1. 资金分配

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我局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对全县的安居性保障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我县租赁补贴发放资金,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我县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

(1)中央补助资金:2022年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到位中央补助资金58万元,用于租赁补贴发放,有部分结余。

(2)省级补助资金:2022年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到位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租赁补贴发放,有部分结余。

(3)2020年及2021年中省结余资金:2020年及2021年共节余中省补助资金151.87万元,已按中省要求全部优先用完,用于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维护。

2.预算执行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县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

3.资金使用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方向,按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确保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了做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县住建城管局按照县政府安排特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资金支付流程,由项目乡镇申请,县住建城管局、县财政局、分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县领导、分管财政的县领导层层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未发生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620户,实际发放租赁补贴712户,保障性租赁补贴目标任务100人,实际发放224人,共计181.87万元,完成率达100%,严格按照程序发放,无违规发放补贴的行为完成质量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已保障对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的调查了解,满意度达到90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力实施,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尊重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长远大计。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指标表》的考核标准,我县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足额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上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1.由于前两年结余资金较多,导致2022年尚有部分资金未用完。2.由于每年申请和退出的人数不定,容易导致资金节余。3.部分群众不满意租赁补贴的标准,认为该标准较低。

(三)相关建议。一是2023年对各区县租赁补贴标准进行调查,看现有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改善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加强对租赁补贴的发放的审核,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全面开展珙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资金情况:下达中央资金458万元,省级资金175万元,目前已支付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上级向我县下达2022年改造任务23个小区、巡场镇安民社区、南井社区、龙祥社区、新桥社区4个社区进行建筑修缮、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供气、环卫、照明、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安防和便民设施、道路和停车设施、环境景观整治等基础设施改造。共涉及到23个小区、966户、68栋、面积8.34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组建评估组,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为专项资金,中央资金458万元,省级资金1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资金为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目前已支付完成。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建设符合实施流程及质量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实行定期督查,运营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县医院、彩虹公寓等9个小区已全面完工。金筠铁路小区、医保局小区正在施工中,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是众多社会矛盾的载体,小区改造将有力促进城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的不断好转,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消除疾病,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这对于广大市民安居乐业,保持健 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城市社会的亲和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长久和深远的影响。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计划安排,已经圆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实施中发现,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居民个人维权意识却积极,对改造期望过高,目前改造资金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居民出资意愿低,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过度依赖财政资金,资金缺口大。

(三)相关建议。

一是综合施策,改造提升,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管理难问题。坚定不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二是进一步加强后期长效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反弹”。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为民生工程项目,主要收集并处理城区生活污水,该项目位于珙县巡场镇白家村二社,占地58亩,设计处理工艺采用CASS工艺+深度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4.0万吨/d,一期为2.0万吨/d,设计处理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该工程(一期)于200811月动工,20108月竣工,2010710日珙县人民政府与海天集团签订《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01125日开始运营。根据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机构职能(十五)项:承担全县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工作。

2.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属于民生环保项目,污水厂的建成投运,使珙县城区城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大大削减了入区域地表水的污染物负荷,使清溪河地表水水质有显著的改善,对水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

同时,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和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于2010716日签订的《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及2017 110日珙县人民政府、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及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订立的补充协议,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承接《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享有珙县污水处理费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珙县人民政府应按月足额付给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为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污水处理费纳入每年县财政预算,属县财政统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收集并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保护水域环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每日污水处理量

保底2万吨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率

大于等于92%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4年前

成本指标

污水处理费单价

1.38元/立方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县城经济发展

项目形成对珙县经济是否起到了促进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环境

污水应收尽收

生态效益指标

对水域环境的保护

推进环保工作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2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大于等于95%

3.本次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的评估是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项目2022年开支情况,结合2022年实际需求、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重点对数量是否合理、投入是否经济、预算测算是否准确、测算过程是否详细、测算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该项目任务数量基本合理、预算测算过程较为详细、测算依据基本充分、有一定的经济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开展自行评估,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度申报1154.4万元,共拨付1154.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资金。该项目运营公司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基本水量)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县住建设城管局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经县住建设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等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划拨污水处理服务费至县住建设城管局后,尤其转拨至运营公司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时间内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运营项目组织框架分为三个层次:管理层、生产层和生产辅助层。其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关系到城市的环境质量,也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污水处理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认真遵守污水处理工艺、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要求。保证了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处理后水质稳定,排放达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污水处理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污水厂运营正常,水质达标排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安全运营检查,对污水厂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要求运营公司每月按时报送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共收集生活污水:701万吨,处理生活污水649万吨,日处理1.8万吨,进水COD平均浓度为78.13mg/L,出水COD平均浓度为8.46mg/L,进水NH3-N平均浓度为17.07mg/L,出水NH3-N平均浓度为0.19mg/L,共削减COD 452.17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上年度未发生一起安全、水质事故。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总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全程监管。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维护管理。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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