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组织部职能。县委组织部职能参照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农民夜校教学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承担全县12345热线、全县人口、法人和地理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整合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2024年重点工作。
县委组织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届党代会、县第十五届党代会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谋划布局组织工作,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统筹办好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教育质效。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机结合。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年轻干部红色薪火工程,依托社情民意“直通车”建立智慧评价系统,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提供支撑。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条措施》,强化考核评选结果运用,对政治素质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加快构筑人才洼地。持续完善“兴珙菁英”人才政策体系,统筹使用公开考试(核)、市场化招引、高校行、人才回引等方式精准引才。加快推进中心镇人才公寓建设,全力抓好人才服务保障。
四是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实施“乡村头雁”培养计划,盘活特色资源打造“一社区一品牌一特色”。深化“珙州红运”、珙童阳光公益服务等品牌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建设。实施国企、医院、学校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是巩固阳光组工品牌。深入实施对党忠心、恪守初心、秉持公心、干事用心、正身清心“五心行动”,不断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深化每周工作备忘记录制度,高质效、无瑕疵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打造“阳光组工”品牌,常态化开展“组工讲堂”,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11万元。县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5865.6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类专项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5865.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5.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586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22万元,占10.59%;项目支出5244.41万元,占89.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65.6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类专项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5.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65.6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38.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类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49万元,占9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25.79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54.11万元,占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9.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244.41万元,主要用于:数管中心硬件建设运维、智慧平台运维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老干部日常管理、干部培训统筹、远程教育维护、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正常离任村干(社区)常职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88.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3.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4.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来珙调研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辆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其他车辆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及1辆其他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9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委组织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保障用车1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对34个5244.41万元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机关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0.目录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