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珙县县委组织部职能参照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协调指导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主管数字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县委组织部属行政单位,下属四个公益类事业单位有县党群服务中心、县党员教育中心、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由县委党校管理),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县党员教育中心、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职工21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3人,工勤 1人,缺编1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39.2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26万元。安排支出预算73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3万元;项目支出 528.8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运转类项目14.84万元,事业类项目5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49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数字化建建设、老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6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07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其中: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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