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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4-01-17 来源: 珙县县委政法委预决算 【字体: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XJ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县委政法委2024年重点工作。

1.开展主题教育。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思想解放、能力提升、作风转变、工作落实的生动实践,奋力推进珙县政法工作现代化,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大事全局,强化督办落实,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合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2.维护平安稳定。常态化精准化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未发之时、萌芽之初。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面巡防巡控,以纵深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八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防范打击涉政涉邪涉恐涉稳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抓紧抓实命案防范等工作,全力争创省市平安建设先进县

3.突出法治导向服务保障大局。立足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和侵害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持续探索便企惠民的务实措施,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制改革,依法解决涉及企业的执行难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政法服务供给,探索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更高效法律服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加强基层所队庭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持续推广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让执法兼备力度温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争创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4.突出强基导向,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上。将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深入推进到社会矛盾风险、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民生福祉等问题中去,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突出综治矛调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多中心合一”模式,发挥好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等工作,发挥好实战处置功能。按照“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要求,突出“精准”和“及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治理力量下沉,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为观察员、信息员、调解员等职能作用,提升问题隐患排查处置和预警预防能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以“小平安”积“大平安”。

5.突出纪律导向,锻造过硬铁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执法司法腐败,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重点案件警示教育、纪法震慑效用,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3万元县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503.65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84.05万元减少28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党建切块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503.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65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50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2万元,占69.32%;项目支出154.53万元,占30.6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3.65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党建切块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8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党建切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99万元,占85.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7万元,6.55%;卫生健康支出12.35万元,2.45%住房保障支出26.33万元,5.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23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公用经费、档案管理工作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71.53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慰问、平安综治调解、政法网络平台运行维护、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县委常委招商引资等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47.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3.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政治安全暨反邪教、法治队伍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支出(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9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行政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2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临聘人员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4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基层党建经费、档案管理工作,其他商品和服务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9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珙检查工作、其他各单位来珙进行业务学习交流等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67万元,比2023年预算46.23万元增加2.44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员增加一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台柜式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县委政法委9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有1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平安综治调解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0.封面、目录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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