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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 2025-10-14 来源: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决算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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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10月1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 ························11

第四部分附件  ········································14

第五部分附表  ········································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

二、收入决算表  ·······································42

三、支出决算表  ·······································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2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2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邪教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08.63万元,支出总计608.6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支出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人员退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本年收入合计60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63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60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万元,占57.51%;项目支出258.63万元,占42.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入总计608.63万元、支出总计608.6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人员退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减少、人员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59万元,占74.52%;公共安全支出4.92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1万元,占9.83%;卫生健康支出11.33万元,占1.86%;城乡社区支出54.84万元,占9.01%;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占3.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8.6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5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5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5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2023年减少1.25万元,减少17.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底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8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7.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3减少1.39万元,减少22.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底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12月底,单位有公务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法治队伍建设、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3年增加0.14万元,增加13.73%。主要原因是2024年比上年接待人数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政治安全、政法工作、综治等工作的接待餐及住宿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见义勇为0.07万元,政治安全0.19万元,政法工作0.40万元,综治工作0.3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4万元,比2023年减少5.24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机关对办公用品购置和领用实行专人管理,物资统筹趋于合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4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内设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反XJ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4年12月底,县委政法委有公务员9人(2024年退休3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2024年退休1人),临聘人员1人,合计14人。退休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忠诚履职、防控风险,维护一域之稳的根基更加夯实。一是守住政治安全红线。二是守牢社会稳定底线。三是守好信访维稳防线。

2.打防并举、管建同步,守护社会安宁的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全链条“化”矛盾纠纷。二是全方位“打”违法犯罪。三是全领域“提”平安质效。

3.服务发展、惠及人民,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更加明显。一是抓实执法检查维护正义。二是深化政法改革破解难题。三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4.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锻造政法铁军的成果更加突显。一是扎实开展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干警培育。三是强化严管厚爱措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推进平安珙县、法治珙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收入总计608.6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减少109.05万元,减少15.1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支出为608.63万元,上年支出为717.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安排698.63万元,调整预算减少90.00万元,总收入决算数为608.63万元。与上年财政收入784.05万元相比减少85.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万元,占支出数的57.51%;项目支出为258.63万元,占总支出的42.49%。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人员类项目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行政、事业、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待遇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包括行政、事业、编外长聘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保缴费支出、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补助等。各项目在2024年年初预算时,根据人员类型进行了绩效目标制定,每月按照进度进行申报支出,实现了机关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社保公积金等按时缴纳,无拖欠、无结余。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运转类项目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定额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各项目在2024年年初预算时,根据人员类别及单位预算级别进行绩效目标制定,每月按照进度进行申报支出,保障了机关日常运转,无资金结余。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特定目标类项目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党建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平安综治调解、政治安全暨反XJ、珙县维护社会稳定、珙县见义勇为基金、县委常委招商引资、法治队伍建设、政法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各项目在2024年年初预算时,根据各项目资金需求进行绩效目标制定,每月按照进度进行申报支出,保障了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无资金结余。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有序,全年执行进度较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四)自评质量。

县委政法委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力的保障了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每月安全稳定情报分析、形势研判、专题会商,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都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同时对各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逐项评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所对应的指标综合评分为90分。

(二)存在问题。

由于部分职工刷公务卡消费的意识不强,致使公务卡使用率偏低。

(二)改进建议。

已要求单位在编职工全部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县级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虽然每年本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完成各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及支出绩效评价,但在过程中还应加大对绩效目标工作的学习,争取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好,更加具体的运用在各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法治队伍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和指导县级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指导政法改革工作,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政法宣传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是用于政法队伍教育及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的项目。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动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工作质量水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4.65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4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4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3.根据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锻造政法铁军的成果更加突显。牢牢把握“方向、导向、靶向”,综合实施“轮训、竞训、实训”,蹄疾步稳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珙县政法铁军。一是扎实开展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调研讨论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的建设“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标准,一体化推进政法单位班子“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开展政法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高质量高标准举办2024年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大力提升政法干警政治素养。二是扎实开展干警培育。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切实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政法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邀请专家举办全县政法系统“国家安全大讲堂”等系列讲座,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比武练兵140余场次。深入开展“同堂竞训·善治争先”活动,推动干警在重大安保、营商环境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等重大任务一线同堂学、同堂赛、同堂拼,做大做优高素质专业化政法干部队伍“蓄水池”。2024年,全县政法系统共荣获市级及以上表彰2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7个。县公安局车管所连续第四次蝉联“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既是全市唯一上榜县(区)级车管所,更是川南片区唯一连续8年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县级车管所。三是强化严管厚爱措施。常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剖析检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活动50余场次,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综治督导、纪律作风督查巡查5次。结合“阳光问政”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政法系统“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行动,并会同县人大开展基层政法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专题调研。大力实施“健康、安居、助学、团圆”暖警爱警计划,定期邀请专家为政法干警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辅导讲座,帮助政法干警解决实际困难,致力于传递关心关爱,激励政法干部担当作为。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警工作积极性不够高。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工作交流较多,交心谈话较少,对干警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了解不够,对干警加班紧绷状态和生活双重压力没有常态化的方式进行系统性的了解和分析,导致部分干警压力累积,工作和生活状态不佳,缺乏工作的兴奋点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较少,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政法队伍后备干部储备管理不完善,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不够好,政法队伍政治轮训不够。三是乡镇政法委员职能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相关建议。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全面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英模典型和政法工作成效大宣传,大力开展政法为民办实事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政法事业,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获得感。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正风肃纪力度,确保政法队伍肌体健康。全面加强从优待警政策保障力度,健全职业激励保障体系,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四届[2018]50号)同意《关于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事项的请示》(珙委政法[2018]13号)所需工作经费在党建经费中予以解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由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县委政法委在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时,先对民生类支出(网格员工作补助)优先进行保障,再根据各项工作需要进行分配,确保每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计划,以深化扫黑除恶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城乡社区常住300-500户或1000人左右为单位划分一个网格、一个行政村划分一个网格”的标准,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将居民小组和网格管理范围完全重合,对县域网格及人员配置进行优化调整,调整优化后共配备网格员356名,其中城镇社区专职网格员164名,农村兼职网格员162名,各级中心网格管理员30名。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系统化、精准化和法治化的手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解决群众身边的具体问题,从而巩固扫黑除恶的成果。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核心,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的总体思路,通过推动解决诸如"商户燃气报警器拔高安装费用"、"货车司机不合理罚单"、"5000余名群众用水困难"等实际问题,提升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县委政法委在项目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给予资金兑现,做到了资金申请报告、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内部自查报告及时规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54.84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党建切块资金)。

2.资金到位。

截至2024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4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综治督导室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各项工作;3.根据各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2024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全县行政、刑事案件在去年大幅下降41.22%、33.11%的基础上,同比分别再下降1.4%、12.88%。电信网络诈骗刑事发案、受损金额较2023年分别下降21.43%、56.3%。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打击了我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全面优化,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治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

珙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信息收集、事件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供了便利,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自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一直由县委在全县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使用进行保障,但每年党建工作经费划拨时间不一,导致经费不能及时兑现,存在拖欠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等现象。

2. 扫黑除恶方面。一是线索量大,消化慢,要继续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加速存量消化;二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不彻底,要深化惩处,铲除经济基础与保护伞;三是行业乱象治理成效不佳,要精准聚焦,强化行业源头治理。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逐年增加预算,改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在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保障的经费保障渠道,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议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是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为抓手,以做好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诉求群体、重要敏感节点突出涉稳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全县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新理念,完成2024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宣传,组织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对乡镇维稳工作进行督察和迎接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的检查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72.68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至2024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4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维稳工作;3.根据维稳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守牢社会稳定底线。严格规范情报信息收集、核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一体工作流程,强化情报信息先导引领,充分发挥专业尖刀、部门感知、基层前哨“三个作用”,综合运用人力与科技、线上与线下等手段,织牢织密情报信息网,确保风险动态掌握、及时处置。始终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共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40件。二是守好信访维稳防线。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以案件评查为载体,以“总量降下来、矛盾化解掉、秩序好起来”为目标,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涉法涉诉工作法治化工作,扎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初件一次性化解率99.82%。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法治保障和环境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了2024年珙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收集中,存在跨部门、跨区域情报信息网不够畅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相关建议

深化情报信息工作,主动发挥政法职能,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分析研判,密织情报信息网,确保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并妥善处置。

平安综治调解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全面深化平安珙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加快建设绿色转型和美幸福珙县持续贡献力量。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健全落实《珙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将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通过统筹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安全风险、减少违法犯罪等,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和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平安综治调解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平安综治调解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平安珙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县无重特大社会治安案(事)件,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无“民转刑”案(事)件,切实维护县域社会和谐稳定。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39.17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至2024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4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平安综治调解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平安综治调解工作;3.根据平安综治调解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创新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八心”行动,扎实做好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试点工作,切实推动平安建设由“围绕指标、排名转”向“围绕群众意愿、要求干”转变。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实现较大提升。完成珙县平安建设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囊括政治安全教育、禁毒宣传教育等版块,有效引导群众在此潜移默化接受教育、增长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支持和参与平安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新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基地”,积极培育本土未成年人关爱协会-珙县和美家庭教育协会,全面落实困难未成年人综合志愿帮扶关爱机制,开展“共护成长:珙童花开”精准结对关爱帮扶活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走深走实。开展平安建设安全感满意度提升行动、宜宾市2024年“平安同行”系列活动暨珙县“‘珙’筑平安·你我同行”等平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受到市级有关单位以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项目效益情况。

解决了平安综治调解的突出问题,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促进平安综治调解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平安珙县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平安综治调解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平安综治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基础建设运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县、乡镇综治中心等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所需场地、经费和人员等在保障上还不够有力,离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运行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相关建议。

扎实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进一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应用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形成“统一标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分析研判、统一考核评价”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城乡基层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为筑牢坚实的社会稳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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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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