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委政法委 > 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 2024-11-08 来源: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决算 【字体:  

目录

公开时间:202411月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1

第四部分附件········································································14

第五部分附表········································································4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二、收入决算表 ··································································41

三、支出决算表 ··································································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邪教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17.68万元,支出总计717.6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支出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合计71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68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8万元,占49.11%;项目支出365.20万元,占5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入总计717.68万元、支出总计717.6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16万元,占71.08%;公共安全支出31.58万元,占4.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2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11.92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100.93万元,占14.06%;住房保障支出24.87万元,占3.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7.6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51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38.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10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1万元,占8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1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2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12月底,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队伍建设、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2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接待餐及住宿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信访维稳0.28万元,市域社会治理交叉检查0.31万元,调研接待0.22万元,平安建设接待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8万元,比2022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机关对办公用品购置和领用实行专人管理,物资统筹趋于合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主要是用于法治队伍建设、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内设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本部门的职能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312月底,本部门有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合计18退休人员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 抓实抓细首要任务,确保政治安全提标扩面。一是多触手收集处置反恐防暴情报信息。二是全覆盖构建责任链条持续帮教巩固。三是全方位合成作战从严打击违法犯罪。

2.注重多举并措防范,确保社会稳定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进重大风险化解攻坚。是强力推进信访积难案件化解。是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坚持系统整体推进,确保平安建设提速竞进。一是系统有效推进平安创建。二是持续夯实平安建设底座。三是不断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4.狠抓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法治建设提档升级。一是狠抓法治宣传引导。二是狠抓营商环境优化。三是狠抓专项整治工作。

5.持续锻造过硬铁军,确保队伍建设提级加力。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二是坚持把从严治警贯穿始终。三是坚持把暖警爱警落到实处。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推进平安珙县、法治珙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收入总计717.6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1.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支出总计717.68万元2022年相比,支出增加159.95万元,增长2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2.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安排784.05万元,调整预算减少66.37万元,总收入决算数为717.68万元。与上年财政收入557.73万元相比增加159.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政治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717.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 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人员类项目在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月度支出申报资金,保障了工资及其他保险等人员类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年末无资金结余。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运转类项目在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月度支出申报资金,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年末无资金结余。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特定目标类项目在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按照项目进度申报资金,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年末无资金结余。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有序,全年执行进度较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四)自评质量。

县委政法委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力的保障了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每月安全稳定情报分析、形势研判、专题会商,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都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同时对各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本级财政及会计制度要求,规范的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完成决算的编报和报送,审核错误较少。由于决算工作的要求,账务中个别经济科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支出总数与账务一致。

(二)存在问题。

决算数据文字分析中有大量的报表,大部分报表在决算报表系统中已进行了填报,再次在文字分析中填写,增加了填报的工作量。建议若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报表,可直接在报表中增加原因分析栏,更直观,避免报表分析文字里重复反映。

(三)改进建议。

目前决算报表已较详细,暂无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建议。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法治队伍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和指导县级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指导政法改革工作,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政法宣传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动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工作质量水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8.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3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3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3.根据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持续全覆盖开展学习教育110余场次为政法干警讲专题党课13,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28场,培训干警1300余人次政法干警政治三力得到不断增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党的建设“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常态化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2轮次,有效疏通干警思想堵点,化解队伍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珙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剖析检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活动42场次,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优化干警培养路径,全覆盖建立帮带对子,建立导师帮带对子80余对,进入全县“兴珙菁英”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16人,开展交流学习活动10余场次,有效解决新入干警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举办政法宣传舆情方面等专题讲座10余场开展各类比武练兵活动58余场,干警实战技能进一步提升。健全落实职业荣誉制度,开展政法干警入党宣誓、退休欢送仪式及法官检察官入职宣誓等活动22次,进行“珙县十佳政法标兵”、业务标兵评选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15余场次,展先进事迹宣传17期,常态化表彰奖励优秀政法干警60余人次,2023年以来有17个集体14名政法干警受到中省市表彰。健全维权工作机制,成立政法干警维权委员会,今年以来已为3名政法干警进行维权,为2名政法干部澄清正名确保干警轻装上阵、放心干事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警工作积极性不够高。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工作交流较多,交心谈话较少,对干警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了解不够,对干警加班紧绷状态和生活双重压力没有常态化的方式进行系统性的了解和分析,导致部分干警压力累积,工作和生活状态不佳,缺乏工作的兴奋点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较少,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政法队伍后备干部储备管理不完善,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不够好,政法队伍政治轮训不够。三是乡镇政法委员职能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相关建议。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全面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英模典型和政法工作成效大宣传,大力开展政法为民办实事活动,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政法事业,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获得感。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正风肃纪力度,确保政法队伍肌体健康。全面加强从优待警政策保障力度,健全职业激励保障体系,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四届[2018]50号)同意《关于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事项的请示》(珙委政法[2018]13号)所需工作经费在党建经费中予以解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由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县委政法委在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时,先对民生类支出(网格员工作补助)优先进行保障,再根据各项工作需要进行分配,确保每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计划,以深化扫黑除恶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区划不变、街巷定界、规模适度、便于管理、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依托全县党群服务体系建立了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设立了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13个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177个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划分基础网格325个,建立起全县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强化涉黑案件罚没财产执行。同时,聚焦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的总体思路,重拳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县委政法委在项目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给予资金兑现,做到了资金申请报告、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内部自查报告及时规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00.93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党建切块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3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3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综治督导室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各项工作;3.根据各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2023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营造群众人人参与、同仇敌忾的良好氛围;二是在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部门协同,“纪法”衔接、固本强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三是通过督导、专项督查、常规检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和相关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4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5余个。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打击了我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全面优化,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治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

珙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信息收集、事件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供了便利,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自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一直由县委在全县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使用进行保障,但每年党建工作经费划拨时间不一,导致经费不能及时兑现,存在拖欠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等现象。

2. 扫黑除恶方面。一是群众反映的线索量大,反映出过去堆积的问题较多,需一定时间进行消化;二是在依法严惩方面,还需要更加彻底的“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是行业乱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成效不够明显、治理不够彻底。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逐年增加预算,改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在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保障的经费保障渠道,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议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项目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新理念,完成2023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宣传,组织对大型重大项目、重要时间节点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对乡镇维稳工作进行督察和迎接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的检查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90.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3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3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维稳工作;3.根据维稳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建立政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通联动情报信息网,聚焦住建房产、金融领域、历史遗留、土地确权等重点领域采取定期与专项摸排的方式起底摸排,均按属事属地原则做好风险化解稳控工作,在世界动力电池大会、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期间实现了“风险不外溢、平安不出事”的目标。组织各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做好案件化解和证据收集、留存、移交等各环节工作,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具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创新探索“4+1+N”信访治理工作》制度机制被省市有关部门刊发推广。组建了含79名行业专家的风险评估专家库,制发《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台账,以“两库两办法”工作体系有序推进珙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以来,累计指导完成全县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83件,从源头上极大降低重大决策、项目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法治保障和环境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了2023年珙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有待形成制度。情报信息网不够畅通,部门间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相关建议

继续抓好维稳平台建设,主动发挥政法职能,积极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维稳工作合力,加强社会动态研判,构建完善预警机制,完善机制强化学习,全力保障信访稳定,创新机制统一标准,推进稳评走深走实

平安综治调解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全面深化平安珙县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为宜宾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持续贡献珙县力量。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平安综治调解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平安综治调解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平安综治调解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社会管理专项工作困难解决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打击、遏制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平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县无重特大社会治安案(事)件,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打击遏制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平稳。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38.2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312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312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平安综治调解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平安综治调解工作;3.根据平安综治调解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着力构建“自上而下、由点及面、层层推动、逐级落实”的平安建设体系,持续深化平安基层、平安行业和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不断延各类基层平安细胞触角,实现集“小安”为“大安”大力开展平安指数收集研判工作,为系统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依据。2023年,申报市级市域社会治理典型示范项目2个,推荐省级平安建设先进乡镇1个、省级“六无”平安村社1个、市级“六无”平安村社5个,命名表扬县级“六无”平安村社23个。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验收《打分办法》,细化梳理迎检实地抽查清单县级19项、乡镇13项、村(社区)16项,成立市域社会治理试点验收县级督促指导组进行一对一交办、指导和督促,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中央抽查复核大力推广“时代枫桥”珙县经验,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为主的“多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纵深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183件,调解成功2166件,调解成功率99%,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找管化经验做法被省委政法要情专报刊发,四川长安网、长安评论等多家媒体转载推广。创新开展超大小区治理试点工作,选取“珙县中心巷”小区作为市级超大小区治理试点升级打造自管委日常活动阵地,有效推动小区治理能力大提升全力开展防范和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新开展“珙童花”护网工程,谋定“一个创建引领、两类模式覆盖、三防重点深耕、四化建设驱动、四大保障支撑”的“12344”主防实战化体系,以打促防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

(二)项目效益情况。

解决了平安综治调解的突出问题,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促进平安综治调解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平安珙县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平安综治调解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平安综治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基础建设运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室)等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所需场地、经费和人员等在保障上还不够有力,离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运行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相关建议。

扎实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进一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运行、扁平化指挥、实战化应用创新实施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模式,形成“统一标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分析研判、统一考核评价”的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城乡基层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为筑牢坚实的社会稳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主办单位: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和维护:珙县外网管理中心电话:0831-4012836

网站标识码:5115260026 蜀ICP备120004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