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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 附件····················································16
第五部分 附表····················································5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6
二、收入决算表···············································56
三、支出决算表···············································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邪教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格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做好政治安全形势研判、情报分析、侦查打击、专题调研、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全力保障政治重点人及邪教人员跟踪帮教经费和济困帮扶经费。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筑牢政治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反间防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4场,切实提高群众识邪、防邪、拒邪能力。
二是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形势定期研判制度,统筹做好每月安全稳定情报分析、形势研判、专题会商,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完成全县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35件。建立健全重大涉稳风险问题清单制度和防范化解责任分担机制,通过乡镇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确保了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要敏感节点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始终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扎实开展“五个一” 行动(建设一个政法为民综合服务平台、编制一套政法为民服务手册、构建一套县乡村三级联动综治体系、完善一套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立一支基层政法监督员队伍),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个(巡场派出所)、市级“枫桥式”法庭1个(珙泉人民法庭)。做实做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278件,成功调解4238件,调解成功率99%。全县1610个监控点位进村入户,19022个平安慧眼前端点位遍布城乡,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基层治安防控响应能力有效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的总体思路,重拳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多发性侵财犯罪。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是着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紧扣县委“全域讲党史、全民学党史”专题读书班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学党史、守初心,以坚定自信,筑牢政治忠诚”和“百年党史·全警讲”等学习交流活动,不断引导政法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组织政法单位“一把手”讲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等专题辅导28场,组织政法干警参加政治轮训10批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0余场、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座谈会6场,发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800余本,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促进干警常态学、系统学、学入脑、学入心。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鉴》《代价》,并旁听教育整顿试点期间执法犯法、被查从严的派出所所长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切实利用身边的反面“活教材”提升政治警惕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政法干警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坝堤。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宜宾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要求,注重干部培养和管理,今年累计提拔科级领导干部6人,交流政法干部(含政法委员)13人,有效提振了政法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的激情。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45.38万元,支出总计1745.3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298.36万元,增长17.09%;支出增加298.86万元,增长17.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4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4.88万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结余0.50万元,占0.03%。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4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44万元,占23.92%;项目支出1327.94万元,占76.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45.38万元、支出总计1745.3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8.36万元,增长17.09%;支出增加298.86万元,增长17.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珙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86万元,增长17.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珙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44万元,占56.23%;公共安全支出86.08万元,占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占1.26%;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占0.46%;城乡社区支出622.36万元,占35.65%;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98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8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决算为6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2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预算9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3万元,占6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3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完成预算99.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完成预算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来珙督导及交流学习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单位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交流学习接待共0.34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接待共2.30万元,教转工作0.11万元,平安建设工作0.1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4万元,比2020年减少6.83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机关对办公用品购置和领用实行专人管理,减少了很多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内设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
(二)机构职能。
本部门的职能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人员概况。
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有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合计19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安排1570.4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收入 0.50万元,调整预算安排 174.48万元,总收入决算数为1745.38万元。与上年年初财政收入预算数1257.32万元相比,增加了313.08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1745.38万元,包括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行政、事业运行支出及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等,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三、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有序,全年执行进度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三)自评质量
县委政法委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力的保障了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每月安全稳定情报分析、形势研判、专题会商,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都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同时对各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本级财政及会计制度要求,规范的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完成决算的编报和报送,审核错误较少。由于决算工作的要求,账务中个别经济科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支出总数与账务一致。
(二)存在问题。
决算数据文字分析中有大量的报表,大部分报表在决算报表系统中已进行了填报,再次在文字分析中填写,增加了填报的工作量。建议若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报表,可直接在报表中增加原因分析栏,更直观,避免报表分析文字里重复反映。
(三)改进建议。
目前决算报表已较详细,暂无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建议。
2021年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和指导县级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指导政法改革工作,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政法宣传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动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工作质量水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1.5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3.根据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参加抗震救灾及疫情值守政法干警进行慰问;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警工作积极性不够高。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工作交流较多,交心谈话较少,对干警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了解不够,对干警加班紧绷状态和生活双重压力没有常态化的方式进行系统性的了解和分析,导致部分干警压力累积,工作和生活状态不佳,缺乏工作的兴奋点,另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部分干警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相应处理处分,干警心理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较少,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政法队伍后备干部储备管理不完善,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的不够好,政法队伍政治轮训不够。三是乡镇政法委员职能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相关建议
珙县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对干警的关爱激励,建立健全关爱措施。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将党建工作与政法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结合,推进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对接和对县级政法各部门的督促,加大对政法系统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着力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坚定全县政法干警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本领、政治能力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基层片区政法工作指导组指导基层政法工作,构建分片包干、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政法工作落实,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2021年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扫黑除恶工作、教育整顿工作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四届[2018]50号)同意《关于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事项的请示》(珙委政法[2018]13号)所需工作经费在党建经费中予以解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由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县委政法委在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时,先对民生类支出(网格员工作补助)优先进行保障,再根据各项工作需要进行分配,确保每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计划,以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为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区划不变、街巷定界、规模适度、便于管理、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依托全县党群服务体系建立了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设立了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40个县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联络站,13个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59个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划分基础网格325个,建立起全县四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涉黑案件罚没财产执行。同时,聚焦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的总体思路,重拳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多发性侵财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有机结合,紧扣县委“全域讲党史、全民学党史”专题读书班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学党史、守初心,以坚定自信,筑牢政治忠诚”和“百年党史·全警讲”等学习交流活动,不断引导政法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组织政法单位“一把手”讲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等专题辅导28场,组织政法干警参加政治轮训10批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0余场、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座谈会6场,发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800余本,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促进干警常态学、系统学、学入脑、学入心。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鉴》《代价》,并旁听教育整顿试点期间执法犯法、被查从严的派出所所长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切实利用身边的反面“活教材”提升政治警惕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政法干警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坝堤。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县委政法委在项目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内容相符合、申报目标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运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给予资金兑现,做到了资金申请报告、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内部自查报告及时规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215.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党建切块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综治督导室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整顿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各项工作;3.根据各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得到省、市领导认可。
2021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在疫情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社区防疫工作的有序进行。
顺利完成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营造群众人人参与、同仇敌忾的良好氛围;二是在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部门协同,“纪法”衔接、固本强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行业乱象治理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三是通过督导、专项督查、常规检查等方式,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和相关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6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0余个。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顺利开展,在疫情期间网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社区防疫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珙县通过扫黑除恶斗争有力打击了我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全面优化,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治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
珙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信息收集、事件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供了便利,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自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一直由县委在全县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使用进行保障,但每年党建工作经费划拨时间不一,导致经费不能及时兑现,存在拖欠网格管理员和网格员报酬、补助等现象,且每年的工作经费均需打报告划拨。
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一是群众反映的线索量大,反映出过去堆积的问题较多,需一定时间进行消化;二是在依法严惩方面,还需要更加彻底的“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是行业乱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成效不够明显、治理不够彻底。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逐年增加预算,改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在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保障的经费保障渠道,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议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在珙县政法委机关及法、检、公、司四家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全面组织协调,确保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14届12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通过县委政法委提交的《关于解决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的请示》(珙委政法[2020]5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助构建组织体系、科学规范工作流程、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起点开局。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聚焦清除害群之马、聚焦整治顽瘴痼疾、聚焦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确保教育整顿工作高质量推进。始终与驻点指导组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向全国试点办、市整顿办、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向市委政法委、县委争取更多支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督促政法部门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履行党管政法职责,确保教育整顿工作高标准落实。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是安排作为保障2020年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的经费以及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包含整个工作过程中涉及政法队伍整顿工作的办公经费、宣传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单位,珙县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后,紧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按照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阶段的安排,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现已完成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三个环节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中央政法委陈一新秘书长的高度肯定。2021年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也圆满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继2020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开展,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安排702.13万元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其中2020年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剩余部分480.00万元、2020年教育整顿缺口资金162.13万元及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经费60.00万元)。截止2021年末共申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702.13万元,财政已按时对申报资金进行批复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向财政申请并批复702.13万元经费用于此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教育整顿办办公费、教育整顿宣传费、相关会议费、政法系统在各个环节的培训费等。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省、市相关部门的对口帮助下,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全县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教育整顿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全面完成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涉及人员多,范围广,相关经费局限,希望能把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工作常态化进行。
(三)相关建议
建议健全帮扶救助机制,对因工伤残、重大疾病、重大变故等导致特殊困难的政法干警加大救助力度;在县级党内关怀基金中设立困难党员干警专项帮扶资金,为特困党员干警提供帮助;实施干警家属“团圆计划”,积极为在外地从业夫妻一方调入县内提供支持。
2021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指导和管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议纪要(13届63次)通过县委政法委提交的《关于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请示》(珙委政法[2014]19号),所需经费在大党建经费中列支。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涉及1个县级、13个乡镇级、161个村级和16个社区平台办公费,全年专职及兼职网格员工作补助,全年网格化电信通讯费及网格化工作办公费。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85.23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3.根据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群众办事服务网上监管、工作过程网上监管、责任目标网上监管;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专职和兼职网格员待遇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建议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逐年增加预算,改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在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保障的经费保障渠道,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新理念,完成2021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宣传,组织对大型重大项目、重要时间节点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对乡镇维稳工作进行督察和迎接市上对维稳工作的检查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26.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维稳工作;3.根据维稳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逐级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做好政治安全形势研判、情报分析、侦查打击、专题调研、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全力保障政治重点人及邪教人员跟踪帮教经费和济困帮扶经费。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筑牢政治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反间防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4场,切实提高群众识邪、防邪、拒邪能力。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法治保障和环境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维稳工作的管理职能,保了全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主动发挥政法职能预防化解风险方面需要加大力度,突出涉稳问题化解攻坚方面需要提高质效,重点群体人员疏导稳控方面需要更加有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需要提高精准指导,跟踪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实施方面需要具体细化措施。
(三)相关建议
继续抓好维稳平台建设,主动发挥政法职能,积极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维稳工作合力,加强社会动态研判,构建完善预警机制,完善机制强化学习,全力保障信访稳定,创新机制统一标准,推进稳评走深走实。
附表
2021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县委政法委108101 | 实施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15.00万元 | 执行数: | 215.00万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00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00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已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 | 巡场镇城区公交车站台等扫黑除恶宣传 | 已完成 | ||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广告制作 |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广告制作 | 已完成 | ||||
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 教育整顿暨党史培训、教育整顿后勤保障 | 已完成 | ||||
全县网格员工作补助 | 2020年四季度包含专职和兼职网格员工作补助 | 已完成 | ||||
全县各乡镇网格化办公经费 | 2020年全县13各乡镇及村社区办公经费 | 已完成 | ||||
珙县政法系统党建法治文化氛围打造 | 珙县政法系统党建法治文化氛围打造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00% | ≥100% | |||
保障全县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 ≥100% | ≥100% | ||||
保障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 | 9.00万元 | 9.00万元 | |||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广告制作 | 4.40万元 | 4.40万元 | ||||
教育整顿暨党史培训 | 1.63万元 | 1.63万元 | ||||
2020年四季度全县网格员工作补助 | 62.28万元 | 62.28万元 | ||||
2020年全县各乡镇村社区网格化办公经费 | 41.50万元 | 41.50万元 | ||||
珙县政法系统党建法治文化氛围打造 | 85.28万元 | 85.28万元 | ||||
网格化、扫黑除恶、教育整顿工作后勤保障 | 10.91万元 | 10.91万元 | ||||
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有力预防黑恶势力的出现,增强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 | 是 | 是 | ||
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得到洗礼;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得到清除;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得到整治;政法工作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 是 | 是 | ||||
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信息收集、事件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供了便利,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年 | ≥1年 | |||
通过教育培训、问责处理、违纪案件的办理促使政法系统干警做到遵纪守法,尽量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 ≥1年 | ≥1年 | ||||
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 ≥1年 | ≥1年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县委政法委108101 | 实施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702.13万元 | 执行数: | 702.13万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02.13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702.13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珙县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县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珙县政法铁军。 | 已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遍布全县13个乡镇 | 已完成 | ||
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培训 | 2次 | 已完成 | ||||
根据教育整顿工作需要安排各阶段会议 | ≥6次 | 已完成 | ||||
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经验汇编和专题片制作 | 教育整顿工作经验汇编1000套,教育整顿专题片1部 | 已完成 | ||||
转各相关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 相关单位教育整顿工作支出 | 已完成 | ||||
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及县整顿办日常办公费 | 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及县整顿办日常办公费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聚焦思想政治建设、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提升能力素质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49.94万元 | 49.94万元 | |||
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培训 | 1万元 | 1万元 | ||||
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及县整顿办办公经费 | 163.07万元 | 163.07万元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验汇编咨询、设计、印刷 | 7.64万元 | 7.64万元 | ||||
转各相关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 479.47万元 | 479.47万元 | ||||
根据教育整顿工作需要安排各阶段会议 | 1.01万元 | 1.01万元 | ||||
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得到洗礼;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得到清除;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得到整治;政法工作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通过教育培训、问责处理、违纪案件的办理促使政法系统干警做到遵纪守法,尽量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3.02 | 93.02 | ||
2021年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县委政法委108101 | 实施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85.23万元 | 执行数: | 185.23万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5.23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5.23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网格管理员工作补助、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已完成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网格员工作补助 | 包含全县29名网格管理员和161名兼职网格管理员工作补助 | 已完成 | ||
全县各乡镇网格化办公经费 | 全县13各乡镇及村社区办公经费 | 已完成 | ||||
手机终端和电脑终端维护费 | 每月支付电信公司网格化通讯费(终端维护费) | 已完成 | ||||
网格化日常办公费 | 委机关统筹网格化事务办公费、会议培训费等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保障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2021年全县网格员工作补助 | 专职加兼职网格员工作补助108.41万元 | 专职加兼职网格员工作补助108.41万元 | |||
全县各乡镇网格化办公经费 | 全县13各乡镇及村社区办公经费41.90万元 | 全县13各乡镇及村社区办公经费41.90万元 | ||||
手机终端和电脑终端维护费 | 全年电信维护费31.50万元 | 全年电信维护费31.50万元 | ||||
网格化日常办公费 | 网格化日常办公费等3.42万元 | 网格化日常办公费等3.42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信息收集、事件处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供了便利,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让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满意度 | ≥95% | ≥95%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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