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29
附件1···························29
附件2···························32
第五部分 附表·························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二、收入决算表·······················59
三、支出决算表·······················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邪教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求,紧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条主线,全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投入灾后重建和新冠疫情防控、着力打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珙县样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先后获得了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47.02万元,支出总计1446.5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98.75万元,增长38.04%;支出增加448.25万元,增长30.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珙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4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7.02万元,占96.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结余50.00万元,占3.45%。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1万元,占21.64%;项目支出1133.51万元,占78.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0.5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3.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75万元,增长38.04%;支出增加448.25万元,增长30.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珙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8.25万元,增长30.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珙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74万元,占58.94%;公共安全支出124.58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1万元,占1.75%;卫生健康支出7.20万元,占0.50%;城乡社区支出421.93,占29.17%;住房保障支出14.75万元,占1.0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8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12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42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5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9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开支。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9万元,占7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28.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完成预算8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范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来珙督导及交流学习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单位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交流学习接待共0.62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接待共1.59万元,维稳工作等其他工作接待0.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7万元,比2019年减少33.80万元,下降37.24%。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机关无办公设备采购,对办公用品购置和领用实行专人管理,减少了很多浪费;2020年减少事业人员1人。
2020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政法委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力的保障了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每月安全稳定情报分析、形势研判、专题会商,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珙县样板”。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都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同时对各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4.92万元,执行数为15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六清行动”工作成效明显,全县1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网信办、县金融办分别完善行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并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
(2)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7.01万元,执行数为27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组织全县327名综治网格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的监控排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网格员管理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清理网格员人员结构,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并重新核算人员工资待遇等。
(3)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0万元,执行数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把政治建警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创新“五大课堂”丰富教育形式、创新“五讲五学”推动全面覆盖、创新“四学机制”注重常态长效。以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科所庭队室、政法干警四级为主体,完善领导带头述学、干群互动评学、支部牵头考学、层级联动督学“四学”制度,线上开通微信公众号“即学即测”,线下每月开展闭卷集中测试,邀请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干警评学打分,实现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常学常新。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政法干警教育还有待加强,部分干警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均有待提升;政法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了解度不够高;政法队伍建设项目资金少,培训与宣传费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对干警的关爱激励。进一步建立健全关爱措施,为受到纪律处分以上处罚的干警进行心理测评分析,聘请相关心理学专家定期为被关爱民警开展心理体检。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将党建工作与政法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结合,推进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对接和对县级政法各部门的督促,加大对政法系统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着力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坚定全县政法干警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本领、政治能力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基层片区政法工作指导组指导基层政法工作。
(4)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以反间防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4次,投放警示宣传展板14张、宣传牌30张,发放宣传画册10000余份,发放国家安全宣传环保袋500余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全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重点信访人员由于思想偏激或无政策支撑,化解稳控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的排查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5)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0万元,执行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试点工作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和认可。同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3个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运行不畅的班子进行优化,对2名任职超过10年和8名履职表现较差的干部给予免职,提拔重用8名政治过硬、实干担当的中层干部,晋升了33名工作表现突出的政法干部职级,对表现较为优秀的26名干警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对群众口碑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的10名珙县“政法标兵”通报表彰,有效提振了政法干部队伍精气神。存在问题:虽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还需继续发力。下一步改进措施:坚持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检视回顾工作,确保整改见实效、问题不反弹。谋划好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坚持完善《珙县从优待警五条措施》,健全职业荣誉、履职保护、风险保障、帮扶救助、辅警激励“五项机制”,落实500万元困难政法干警救助基金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全面提振政法队伍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 ||||
|
预算单位 |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4.92万元 |
执行数: |
154.9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4.9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4.92万元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六清行动”工作成效明显,全县1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网信办、县金融办分别完善行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并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 |
在巡场镇城区进出口制作大型户外广告 |
已在巡场镇城区进出口制作大型户外广告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制作 |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的制作 |
已制作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工作督查经费 |
及时督导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
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上级扫黑办工作对接经费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正常开展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制作等 |
20个广告牌租用资金及制作费用、印制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万份、公交车站台的广告位租赁及制作 |
全县各乡镇户外扫黑除恶广告制作、专题片制作、车载视频制作、公交车站台的租赁及广告制作、台签等宣传品制作共计82.27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加强公安系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控 |
支持公安局对平安小区监控系统的完善,有利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
支持公安局完善平安小区监控系统共计12.00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乡镇工作督查经费 |
及时督导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
督导乡镇扫黑除恶工作共计17.53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上级扫黑办工作对接经费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迎接上级检查宣传品制作,市外来珙交流学习支出共计20.53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正常开展 |
办公用品、资料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等共计22.59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
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度 |
≥100% |
≥100%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 | ||||
|
预算单位 |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7.01万元 |
执行数: |
277.01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7.0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77.01万元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已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电信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通讯使用费 |
26250元/月,一年共315000元。 |
支付2020年1-12月电信网格化通讯费31.50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网格管理员工资 |
专职2005元/月,兼职200元/月。 |
支付网格管理员2020年1-3季度工作补助共186.85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办公费 |
日常办公费按实际支出计算 |
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共0.36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三级平台办公经费 |
13个乡镇三级平台办公费一年共583000元 |
支付2019年13个乡镇三级办公平台办公经费58.30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2020年12月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工作促进作用 |
使全县网格化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开展。 |
全县网格化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开展。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知晓率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
≥100% |
≥100%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
|
预算单位 |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50万元 |
执行数: |
8.5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元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参加抗震救灾及疫情值守政法干警进行慰问;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
政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政法队伍听党指挥、忠诚可靠。 |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提振政法队伍精气神 |
对全县在抗震救灾、新冠疫情时值守的政法干警慰问 |
春节对全县在抗震救灾、新冠疫情时值守的政法干警慰问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化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支部建设宣传 |
机关党建文化、法治文化构建 |
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县法治建设宣传 |
加强珙县法治文化宣传,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合计1.50万元 |
订阅《民主法制建设》等、组织党建联盟活动、干部培训等共计1.66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政法干警慰问 |
慰问支出7.00万元 |
慰问支出6.84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工作促进作用 |
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
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100% |
≧100%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 ||||
|
预算单位 |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00万元 |
执行数: |
14.0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0万元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以反间防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4次,投放警示宣传展板14张、宣传牌30张,发放宣传画册10000余份,发放国家安全宣传环保袋500余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全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稳定工作新理念 |
开展维稳业务知识培训、平台录用培训和邀请专家讲座及组织维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 |
开展维稳业务知识培训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20年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和资料印制等制作 |
制作维稳大型户外广告喷绘等。 |
印制维稳宣传品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维稳工作督查经费和迎接市上各督导组检查费用及业务对接费用等。 |
乡镇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乡镇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对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等。 |
保障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现场的社会稳定 |
保障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现场的社会稳定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处理群体性事件开展费用和日常办公经费 |
参加参与对涉及我县群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及日常办公用品、硬件设施维护等。 |
参加参与对涉及我县群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及日常办公用品、硬件设施维护等。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乡镇维稳工作督查经费和迎接市上各督导组检查费用及业务对接费用等。 |
总费用控制在 3万元 |
因抗震救灾、脱贫攻坚等因素用于乡镇维稳经费3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2020年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和资料印制等制作 |
制作维稳宣传品1万元。 |
印制维稳宣传品0.65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组织对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等。 |
总费用控制在 5万元(包括差旅费用、公车费用等)。 |
实际支出维稳工作经费5.60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参加处理群体性事件开展费用和日常办公经费 |
总费用控制在5万元(包括差旅费用、公车费用及组织费用等)。 |
实际支出维稳工作经费4.75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工作的正向激励和促进 |
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法治保障和环境保障。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知晓率 |
≥92%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平安珙县、和谐家园的满意度 |
≥93% |
≥95%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 ||||
|
预算单位 |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20.00万元 |
执行数: |
520.0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20.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20.00万元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助构建组织体系、科学规范工作流程、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起点开局。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聚焦清除害群之马、聚焦整治顽瘴痼疾、聚焦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始终与驻点指导组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向全国试点办、市整顿办、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向市委政法委、县委争取更多支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督促政法部门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履行党管政法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落实。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肯定和认可,对3个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运行不畅的班子进行优化,对2名任职超过10年和8名履职表现较差的干部给予免职,提拔重用8名政治过硬、实干担当的中层干部,晋升了33名工作表现突出的政法干部职级,对表现较为优秀的26名干警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对群众口碑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的10名珙县“政法标兵”通报表彰,有效提振了政法干部队伍精气神。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经费 |
全面保障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教育整顿办公室、法、检、公、司日常办公条件 |
全面保障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教育整顿办公室、法、检、公、司日常办公条件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教育整顿资料印刷 |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汇编、“万人评活动”资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手册、教育整顿画册、忏悔录等 |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汇编1000套、“万人评活动”资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手册、教育整顿画册、忏悔录等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政法干警培训 |
开展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
邀请专家对全县政法干警开展“大学法””忠诚铸魂”讲座,向全县政法干警发放“读书汇”书包等。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微电影拍摄 |
教育整顿微电影2个、微视频2个拍摄及宣传 |
教育整顿微电影2个、微视频2个拍摄及宣传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户外广告牌、公交车站台、灯箱等途径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户外广告牌、公交车站台、灯箱等途径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珙县政法铁军。 |
≧99% |
≧99%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办公经费 |
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教育整顿办公室、法、检、公、司日常办公支出 |
中央第三驻点指导组、教育整顿办公室、法、检、公、司日常办公支出279.68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教育整顿资料印刷 |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汇编、“万人评活动”资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手册、教育整顿画册、忏悔录等 |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汇编1000套、“万人评活动”资料、教育整顿应知应会手册、教育整顿画册、忏悔录等共68.56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户外广告牌、公交车站台、灯箱等途径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 |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户外广告牌、公交车站台、灯箱等途径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120.39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政法干警培训 |
资料2000份、讲师费2次、差旅费200人次 |
邀请专家对全县政法干警开展“大学法””忠诚铸魂”讲座,向全县政法干警发放“读书汇”书包等共计35.24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微电影拍摄 |
教育整顿微电影2个、微视频2个拍摄及宣传 |
教育整顿微电影2个、微视频2个拍摄及宣传共计16.13万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工作促进作用 |
全面完成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 |
已完成 | |
|
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知晓率 |
≥100%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满意度 |
≥100% |
≥100%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
(二)机构职能
本部门的职能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人员概况
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有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合计18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安排1257.3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收入 50.00万元(因为财政收回资金,进行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调整后的金额),调整预算安排 139.70万元,总收入决算数为1447.02万元。与上年年初财政收入预算数928.17万元相比,增加了329.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0年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1446.52万元,包括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行政、事业运行支出及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等,本年度仍留存的财政结转结余0.5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有序,全年执行进度较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本级财政及会计制度要求,规范的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完成决算的编报和报送,审核错误较少。由于决算工作的要求,账务中个别经济科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支出总数与账务一致。
(二)存在问题
决算数据文字分析中有大量的报表,大部分报表在决算报表系统中已进行了填报,再次在文字分析中填写,增加了填报的工作量。建议若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报表,可直接在报表中增加原因分析栏,更直观,避免报表分析文字里重复反映。
(三)改进建议
目前决算报表已较详细,暂无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建议。
附件2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委政法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扣“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方针,一手抓重拳打击、依法严惩,一手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辖区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四届[2018]50号)同意《关于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事项的请示》(珙委政法[2018]13号)所需工作经费在党建经费中予以解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珙县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由县扫黑办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按照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六清”行动要求以及省扫黑除恶调研指导组、市扫黑除恶督导组调研督导珙县意见反馈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行业清源”工作部署会2次以及意见反馈问题工作部署会1次,县扫黑除恶督导组对反馈问题开展专项督导2轮次。“六清行动”工作成效明显,全县1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网信办、县金融办分别完善行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并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54.92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扫黑除恶工作;3.根据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六清”行动要求以及省扫黑除恶调研指导组、市扫黑除恶督导组调研督导珙县意见反馈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行业清源”工作部署会2次以及意见反馈问题工作部署会1次,县扫黑除恶督导组对反馈问题开展专项督导2轮次。“六清行动”工作成效明显,全县1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网信办、县金融办分别完善行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并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扫黑办职能,圆满完成了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使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2020年圆满收官,进入下一个新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不足。在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中,将评价结果进行了简单的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未真正发挥其在激励方面的作用。
(三)相关建议
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进行。
附件3
2020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指导和管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13届63次)通过县委政法委提交的《关于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请示》(珙委政法[2014]19号),所需经费在大党建经费中列支。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涉及1个县级、13个乡镇级、161个村级和16个社区平台办公费,全年专职及兼职网格员工作补助,全年网格化电信通讯费及网格化工作办公费。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277.01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3.根据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群众办事服务网上监管、工作过程网上监管、责任目标网上监管;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专职和兼职网格员待遇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重新核算专职和兼职网格员待遇,将网格员待遇纳入预算并由各乡镇发放。
附件4
2020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在珙县法、检、公、司四家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全面组织协调,确保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中共珙县县委14届12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通过县委政法委提交的《关于解决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的请示》(珙委政法[2020]5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助构建组织体系、科学规范工作流程、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起点开局。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聚焦清除害群之马、聚焦整治顽瘴痼疾、聚焦提升能力素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始终与驻点指导组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向全国试点办、市整顿办、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向市委政法委、县委争取更多支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督促政法部门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切实履行党管政法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落实。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肯定和认可,对3个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运行不畅的班子进行优化,对2名任职超过10年和8名履职表现较差的干部给予免职,提拔重用8名政治过硬、实干担当的中层干部,晋升了33名工作表现突出的政法干部职级,对表现较为优秀的26名干警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对群众口碑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的10名珙县“政法标兵”通报表彰,有效提振了政法干部队伍精气神。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520.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肯定和认可,对3个结构不合理、功能不齐全、运行不畅的班子进行优化,对2名任职超过10年和8名履职表现较差的干部给予免职,提拔重用8名政治过硬、实干担当的中层干部,晋升了33名工作表现突出的政法干部职级,对表现较为优秀的26名干警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对群众口碑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的10名珙县“政法标兵”通报表彰,有效提振了政法干部队伍精气神。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全面完成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管理职能,保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还需继续发力。
(三)相关建议
坚持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检视回顾工作,确保整改见实效、问题不反弹。谋划好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坚持完善《珙县从优待警五条措施》,健全职业荣誉、履职保护、风险保障、帮扶救助、辅警激励“五项机制”,落实500万元困难政法干警救助基金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全面提振政法队伍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附件5
2020年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珙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新理念,完成202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宣传,组织对大型重大项目、重要时间节点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对乡镇维稳工作进行督察和迎接市上对维稳工作的检查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14.0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维稳工作;3.根据维稳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以反间防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4次,投放警示宣传展板14张、宣传牌30张,发放宣传画册10000余份,发放国家安全宣传环保袋500余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应急处突、舆情控制、社会面稳控等工作,全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可持续效益方面: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法治保障和环境保障;满意度方面:提高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维稳工作的管理职能,保了全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主动发挥政法职能预防化解风险方面需要加大力度,突出涉稳问题化解攻坚方面需要提高质效,重点群体人员疏导稳控方面需要更加有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需要提高精准指导,跟踪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实施方面需要具体细化措施。
(三)相关建议
继续抓好维稳平台建设,主动发挥政法职能,积极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维稳工作合力,加强社会动态研判,构建完善预警机制,完善机制强化学习,全力保障信访稳定,创新机制统一标准,推进稳评走深走实。
附件6
2020年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和指导县级政法部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指导政法改革工作,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政法宣传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是历年延续性常规性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对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动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工作质量水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下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指标8.50万元,县财政及时进行了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计划为县级财政资金。
4.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5.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已全额支付,无资金结余情况,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出与财政拨付数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相关股室年初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流程:1.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开展法治队伍建设工作;3.根据法治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体情况拨付资金(大额资金需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根据“厉行节约、合理安排、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项支出均由书记签字列支。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流程:报销的票据、原始凭证,必须注明经办人,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对报销手续和报销票据是否合规审核,会计人员有权拒付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票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参加抗震救灾及疫情值守政法干警进行慰问;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在社会效益方面: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可持续效益方面: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满意度方面: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认真履行县委政法委对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确保了法治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警工作积极性不够高。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工作交流较多,交心谈话较少,对干警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了解不够,对干警加班紧绷状态和生活双重压力没有常态化的方式进行系统性的了解和分析,导致部分干警压力累积,工作和生活状态不佳,缺乏工作的兴奋点,另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部分干警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收到相应处理处分,干警心理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较少,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政法队伍后备干部储备管理不完善,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不够好,政法队伍政治轮训不够。三是乡镇政法委员职能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相关建议
珙县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对干警的关爱激励。鉴于被处理处分人员基数大、队伍风险高等现状,进一步建立健全关爱措施,为受到纪律处分以上处罚的干警进行心理测评分析,聘请相关心理学专家定期为被关爱民警开展心理体检。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将党建工作与政法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结合,推进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对接和对县级政法各部门的督促,加大对政法系统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着力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坚定全县政法干警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本领、政治能力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基层片区政法工作指导组指导基层政法工作,构建分片包干、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政法工作落实,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