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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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附件 30
附件1 30
附件2 33
第五部分附表 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二、收入总表 37
三、支出总表 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置XJ各项工作,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维稳和政治安全工作
2019年,积极采用滚动排查方式,常态化开展涉稳问题大排查,排查出有较大涉稳群体3个,彻底化解1件,稳控2件。盯紧原乡镇“八大员”、涉军、企改、委培生、代课教师等群体,建立问题台账,持续抓好稳控。全力稳控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期的重点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公安、综治、维稳等专业人员到重点区域检查安保维稳工作,组建信访维稳情报专班和应急劝返组,安排专人在宜宾、重庆、成都、石家庄等地值班蹲点驻守。顺利劝返接回涉稳重点人员10余人,未造成非访,取得了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珙县安保维稳工作的全面胜利。
2.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珙县实践,有效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平台及“随手调”迁移外网工作,实现录入全覆盖,共录入各类矛盾纠纷信息16309条,调解成功15660起,调解成功率96%。全力完成升级版“雪亮工程”建设,各乡(镇)、村(社区)的“雪亮工程”监控与县综治中心联网运行,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将全县1436个监控点位进村入户,建立村(社区)警务室,派驻治安民警,建立群防群治组织259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和基层群众自治。积极推进社会化禁毒工作,同步抓实“禁毒铲种”与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查处各类涉毒行政案件243起,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298人,铲除毒品原植物645株,共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1662.83克,强制戒毒66人。
2019年网格员、网格管理员上报、处理事件4454件,处理率97.8%,群众满意率95.7%。强化“打防控”一体化烟草专卖管理新体系建设,充实一线打防控力量,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组织各片区烟草专干、义务监督员检查走访市场80余次。夯实铁路护路联防基础,全力保障金筠铁路等运输线平安运营。
3.狠抓政法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基层各庭所队负责人)试行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全县政法系统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组织学习《关于彻底肃清ZYK流毒影响切实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确保政法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政法干警参与政治轮训10余次,组织政法各部门和乡镇参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知识竞赛,开展技能比武和法治文化下乡系列活动20余场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政法机关“万案大评查”为契机,把开展执法司法‘四不’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政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扎实开展深挖“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夯实政法队伍建设基础。
4.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推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3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7次会议,专题推进会议5次,专题培训学习会议2次,认真研究部署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行业治乱重点,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职能职责制定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在公共安全领域,结合“迎庆”“冬攻”“云剑”“2019打击惩治黄赌违法犯罪工作”等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各类刑事案件立案617起,刑事拘留208人,移送起诉284人;在住建领域,对全县在建工程、建筑企业、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等为重点的住建行业领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2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9份,约谈企业相关管理人员20人;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装修行业、保健食品行业、“影子药师”、特种设备、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清理整治,共立案24起,责令整改73家,罚没款8.08万元;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道路客运“黑车”及地下班线、驾培市场、道路货运、公路和水运建设环境等领域清理整治,立案查处案件124起,其中非法营运68起,道路货运47起,地下班线6起,驾培市场3起。对中央、省、市转办的一般线索,发出28份督办函全面开展复核,严格落实线索跟踪核查责任,记录跟踪办理情况,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县扫黑办收到问题线索254条,已查结245条(其中,中央、省、市转办线索共74条已全部查结),查结率96.4%,已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1个,起诉24人,依法判决24人。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1.30万元,支出总计998.2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66.19万元,增长6.42%;支出增加8.51万元,增长0.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防邪办业务职能办公费增加和人员调入人员基本费用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3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1.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9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70万元,占40.84%;项目支出590.57万元,占5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9.5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19万元,增长6.42%;支出增加8.51万元,增长0.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防邪办业务职能办公费增加和人员调入人员基本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1万元,增长0.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防邪办业务职能办公费增加和人员调入人员基本费用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78万元,占4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万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占1.25%;公共安全支出14.40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7.11万元,占0.71%;城乡社区支出471.57万元,占47.24%;其他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0万元,占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6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决算为1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47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9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8万元,占7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4万元,占28.16%。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完成预算99.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38万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扫黑除恶、FXJ、综治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万元,完成预算8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88万元,增长34.65%。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等工作接受各地检查及督导与交流学习等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扫黑除恶交流学习接待共1.8万元,维稳工作接待0.69万元,综治工作接待及防邪办工作接待共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力的保障了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维稳和政治安全工作方面,未造成非访,取得了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珙县安保维稳工作的全面胜利;在综治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珙县实践,有效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平台及“随手调”迁移外网工作,实现录入全覆盖,全力完成升级版“雪亮工程”建设,各乡(镇)、村(社区)的“雪亮工程”监控与县综治中心联网运行,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狠抓政法队伍建设,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基层各庭所队负责人)试行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全县政法系统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动态管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行业治乱重点,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11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职能职责制定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平安珙县创建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17万元,执行数为17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
2.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2.40万元,执行数为28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网格员管理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清理网格员人员结构,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并重新核算人员工资待遇等。
3.平安珙县创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珙县建设宣传,广泛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工程建设,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在基层落地落实,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度和知晓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乡镇存在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偏远乡镇平安建设的宣传投入,不留宣传死角,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
4. 政法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组织政法干警参与政治轮训10余次,组织政法各部门和乡镇参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知识竞赛,开展技能比武和法治文化下乡系列活动20余场次,切实提升了珙县政法干警执法司法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政法干警教育还有待加强,部分干警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均有待提升;政法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了解度不够高;政法队伍建设项目资金少,培训与宣传费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提升理想信念,强化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5.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严格落实灾后重建“维稳工作办公室+舆情工作专班”责任制,主动畅通涉震情报信息渠道,定期形成维稳舆情专报供县委县政府参考,广泛摸排涉稳隐患,加强灾区各类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排查梳理,及时掌握群体性集访等重要信息,妥善处置芙蓉集团涉震群众可能引发群体性聚集的涉稳事件1起,全力维护了灾区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重点信访人员由于思想偏激或无政策支撑,化解稳控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的排查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9.17 | 执行数: | 179.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17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1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 | 在巡场镇城区进出口制作大型户外广告 | 已在巡场镇城区进出口制作大型户外广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9年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制作 | 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的制作 | 已制作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工作督查经费 | 及时督导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 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上级扫黑办工作对接经费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正常开展 | 扫黑除恶工作正常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1月前 | 2019年11月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扫黑除恶宣传氛围营造、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制作等 | 10个广告牌租用资金及制作费用、印制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万份、公交车站台的广告位租赁及制作 | 全县各乡镇户外扫黑除恶广告制作,公交车站台的租赁及广告制作,台签等宣传品制作共计91.5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加强公安系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控 | 支持公安局对监控系统的完善,有利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 支持公安局完善办案系统和监控系统共计20.8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乡镇工作督查经费 | 及时督导各乡镇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 督导乡镇扫黑除恶工作共计25.8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上级扫黑办工作对接经费 | 接受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 | 通过上级部门督导意见规范扫黑除恶工作共计21.77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办公经费 | 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正常开展 | 办公用品及差旅费等共计19.19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 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2.40 | 执行数: | 282.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40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4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已开展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维护、日常运转、部门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电信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通讯使用费 | 26250元/月,一年共315000元。 | 26.31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网格管理员工资 | 专职82名,2005元/月,一年共1972920元,兼职共245名,200元/月,一年共588000元。 | 256.09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及成本指标 | 三级平台办公经费 | 一年共603000元。 | 未支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促进作用 | 使全县网格化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开展。 | 全县网格化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开展。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知晓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平安珙县创建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 | 执行数: | 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深入开展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珙县建设宣传,广泛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工程建设,推动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在基层落地,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度和知晓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度和知晓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载体,以发布平安建设宣传信息、视频短片、微动漫等形式,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日、爱路护路知识讲座等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平安创建,积极组织号召我县人民群众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紧紧围绕严打专治、治安防控、矛盾纠纷等多方面开展专项行动。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扁平化勤务指挥和保障机制,加强日常巡逻,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先进乡镇、“六无”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进一步夯实平安珙县基层基础。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深入开展平安珙县建设宣传 | 通过印发平安建设宣传挂历,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在基层落地 | 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册,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载体,以发布平安建设宣传信息、视频短片、微动漫等多种形式,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日、爱路护路知识讲座等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平安创建,积极组织号召我县人民群众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 结合实际,开展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2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 开展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2次,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民群众安全感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开展珙县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 | 17.6万元一年 | 16.48万元一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开展平安珙县建设宣传 | 2.4万元 | 3.5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 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平安珙县创建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度和知晓率 | ≥90%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安全感 | ≥90% | ≥9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 | 执行数: | 9 | |
其中-财政拨款: | 9 | 其中-财政拨款: | 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对长安网运营及信息和珙县政法微网站正常运营维护;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及政法系统法治文化长廊维护、更新。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 政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政法队伍听党指挥、忠诚可靠。 | 开展政法队伍建设督查2次,全覆盖政法部门和基层科所队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政法干警培训 | 开展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 政法干警政治轮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强化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支部建设宣传 | 机关党建文化、法治文化构建及政法系统法治文化长廊更新 | 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及政法系统法治文化长廊维护、更新。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底 | 2019年12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县队伍建设宣传 | 长安网运营、维护费用1.5万元,珙县政法微网站运营维护费用0.5万元,机关法治文化、党建文化构建及政法系统法治文化长廊维护、更新费用3万元 | 组织政法系统知识竞赛,我和政法70年等宣传活动,网络运营维护等共计5.04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政法干警培训 | 培训费4万元 | 培训费3.9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促进作用 | 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 逐步完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全县政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全面加强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珙县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中国共产党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 | 执行数: | 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树立政权安全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维稳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珙县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常态化开展涉稳问题大排查,排查出有较大涉稳群体3个,彻底化解1件,稳控2件。建立问题台账,持续抓好稳控。全力稳控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期的重点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公安、综治、维稳等专业人员到重点区域检查安保维稳工作,组建信访维稳情报专班和应急劝返组,安排专人在宜宾、重庆、成都、石家庄等地值班蹲点驻守。顺利劝返接回涉稳重点人员10余人,未造成非访,取得了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珙县安保维稳工作的全面胜利。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稳定工作新理念 | 开展维稳业务知识培训、平台录用培训和邀请专家讲座及组织维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 | 开展维稳业务知识培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9年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和资料印制等制作 | 制作维稳大型户外广告喷绘等。 | 印制维稳宣传品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镇维稳工作督查经费和迎接市上各督导组检查费用及业务对接费用等。 | 乡镇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乡镇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对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等。 | 保障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现场的社会稳定 | 保障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现场的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处理群体性事件开展费用和日常办公经费 | 参加参与对涉及我县群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及日常办公用品、硬件设施维护等。 | 参加参与对涉及我县群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及日常办公用品、硬件设施维护等。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底 | 2019年12月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开展维稳业务知识培训、平台录用培训和邀请专家讲座及组织维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 | 培训费15万元 | 培训费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乡镇维稳工作督查经费和迎接市上各督导组检查费用及业务对接费用等。 | 总费用控制在 10万元 | 因抗震救灾、脱贫攻坚等因素用于乡镇维稳经费24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2019年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和资料印制等制作 | 制作维稳大型户外广告喷绘等2万元。 | 印制维稳宣传品1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组织对大型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等的现场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等。 | 总费用控制在 5万元(包括差旅费用、公车费用等)。 | 实际支出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参加处理群体性事件开展费用和日常办公经费 | 总费用控制在8万元(包括差旅费用、公车费用及组织费用等)。 | 实际支出维稳工作经费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正向激励和促进 | 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全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深入推进平安珙县提供整治保障和环境保障。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知晓率 | ≥92%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群众对平安珙县、和谐家园的满意度 | ≥93% | ≥95%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6万元,比2018年增加27.67万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防邪办业务职能办公费增加和人员调入人员基本费用增加。
2019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 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XJ协调室。
(二)机构职能。
本部门的职能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人员概况。
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有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合计19人。 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安排928.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收入 16.97万元(因为财政收回资金,进行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调整后的金额),调整预算安排 103.13万元,总收入决算数为1048.27万元。与上年年初财政收入预算数965.10万元,减少36.93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量小,调整预算时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综合目标奖、扫黑除恶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998.27万元,包括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行政、事业运行支出及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等,本年度仍留存的财政结转结余50.0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县委政法委认真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有序,全年执行进度较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县委政法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和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无预算、超预算使用专项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主要保障县政法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看,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作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认真按本级财政及会计制度要求,规范的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完成决算的编报和报送,审核错误较少。由于决算工作的要求,账务中个别经济科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但支出总数与账务一致。
(二)存在问题。
决算数据文字分析中有大量的报表,大部分报表在决算报表系统中已进行了填报,再次在文字分析中填写,增加了填报的工作量。建议若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报表,可直接在报表中增加原因分析栏,更直观,避免报表分析文字里重复反映。
(三)改进建议。
目前决算报表已较详细,暂无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建议。
2019年扫黑除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的是项目实施单位(县委政法委)对照《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会计账簿收集相关信息,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建设经费项目是为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计安排党建经费179.17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珙县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由县扫黑办统筹安排,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总体评价较好,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扫黑除恶宣传、行业治乱等顺利实施提供了物质保证,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各项目都有政策依据,并且都是按照相关政策来开展各项目的各项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确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申报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79.17万元(党建切块资金)。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按照各项目的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年初计划,施行专款专用,让每一个项目都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对所申报的项目负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3.项目绩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79.17万元。项目资金有效保障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序开展。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党建切块资金安排较迟,存在不能跟上部门在项目资金上的资金支出需求。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县财政局提前做好党建经费的安排,以便部门做好工作统筹。加大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的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9年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采用的是项目实施单位(县委政法委)对照《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会计账簿收集相关信息,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党建设经费项目是为深入推进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共计安排党建经费282.40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珙县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执行,由县综治办根据全县网格管理员及网格员人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经费安排,按季度划拨至全县各乡镇。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总体评价较好,自评得分97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各项目都有政策依据,并且都是按照相关政策来开展各项目的各项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确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申报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资金282.40万元(党建切块资金)。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按照各项目的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年初计划,施行专款专用,让每一个项目都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对所申报的项目负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3、项目绩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82.40万元。项目资金有效保障了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存在主要问题
自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网格管理员报酬、保险等人员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一直由县委在全县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使用进行保障,但每年党建工作经费划拨时间不一,导致经费不能及时兑现,存在拖欠网格管理员报酬、工作经费等现象,且每年的工作经费均需打报告划拨,工作效率不高。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逐年增加预算,改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在党建工作经费中切块保障的经费保障渠道,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