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职能简介。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部署全县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规划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方略,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重点工作。珙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全力推动理论学习、理论宣讲、研究阐释提质增效。突出实效抓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及社会宣传,不断提升珙县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深入实施文明培育行动,持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拓展文明实践活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持续巩固“四责闭环”意识形态机制成效,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断加强宣传部班子和机关内部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努力为加快建设绿色转型和美幸福珙县贡献宣传战线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珙县融媒体中心(珙县广播电视台)。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1343.73万元 ,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收入预算1343.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32万元,占1.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41万元,占98.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支出预算134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44万元,占75.27%;项目支出332.29万元,占24.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3.73万元 ,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41万元、上年结转拨款收入18.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3.7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57万元,占41.7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2.62万元,占4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万元,占7.48%;卫生健康支出43.24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85.8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9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187.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宣传事务工作项目支出。如:对外宣传合作经费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迷你书吧的补充采购。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舆情监测相关工作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40.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事业单位开展宣传事务工作项目支出。如:自办栏目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
公用经费10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2025年接待上级媒体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县委宣传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委宣传部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目):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宣传事务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