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党员、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及农民夜校等各级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党校是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参公人员17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职工1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8年收入预算36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4万元,占62.91%,事业收入预算134万元,占37.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8年支出预算36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4万元,占62.91%;项目支出134万元,占37.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2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7.74万元,占7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万元,占10.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万元,占4.49%;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成人教育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7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公务用车车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无增减。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7%。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区县党校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和对上级部门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无增减。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党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党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05万元,增长33.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党校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县委党校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2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成人教育(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upload/2019/201903/20190314/20190314172555530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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