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党员、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农民工等各级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了全县党员干部、公务员培训工作;
(2)完成了四川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和宜宾市委党校的调研课题,努力提升咨政服务水平;
(3)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为教学服务提供保障;提升了党校形象:
(4)完成了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成人教育学历培训工作。
(5)完成了全域党建示范创建工作。
(6)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珙县党校是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珙县党校本年收入合计44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0万元,占69.35%;事业收入128.00万元,占28.77%。其他收入0.16万元,占0.04%。年初结转结余8.19万元,占1.84%。
2017年珙县党校本年支出合计4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29万元,占79.19%;项目支出92.56万元,占20.8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6.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1万元,增长2.6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珙县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41万元,增长0.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珙县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68.56万元,占84.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占7.70%;医疗卫生支出9.11万元,占2.88%;住房保障支出14.63万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205(款)20504(项)2050499:2017年决算数为26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2017年决算数为24.39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05(项)2100502:2017年决算数为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84万元、津贴补贴130.92万元、奖金5.37万元、绩效工资7.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1万元、抚恤金2.21万元、住房公积金14.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公用经费4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5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3.85万元、公务接待费0.88、工会经费3.35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1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3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达到预算的接待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宜宾市各区县党校之间的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0人,共计支出0.8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减少6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当年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党校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7万元,比2016年减少1.89万元,减少6.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珙县党校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436.6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本单位所收电大学员学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基本户的资金利息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20131(项)2013199:指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教育(类)205(款)20504(项)2050499:指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20805(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21005(项)21005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221(款)22102(项)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