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委编办 > 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3-01-18 来源: 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及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乡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县级部门机构和领导职务按副科级及以上规格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

5.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乡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委编办2023年重点工作。

1. 继续深化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 动态调整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和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

3. 继续落实控编减编各项措施。

4.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5. 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6.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7. 继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8.乡村振兴联系村及县城联系小区包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编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259.0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计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收入预算25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支出预算2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7万元,占89.69%;项目支出26.70万元,占10.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0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计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9.0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计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79万元,占7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0万元,占9.34%;卫生健康支出9.21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占7.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事业类项目支出及代为申报机关老协活动经费等。其他事业类项目包括:机构编制及人才管理经费、全县机构中文域名运行经费、机关老协活动经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72.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和横向学习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委编办下属县委编办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珙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9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委编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委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委编办4个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编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编办机关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编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0.目录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主办单位: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和维护:珙县外网管理中心电话:0831-4012836

网站标识码:5115260026 蜀ICP备120004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