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及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乡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县级部门机构和领导职务按副科级及以上规格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
5.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乡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17年政府职能转变分工任务,对已完成的职能转变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分析评估,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按照中、省、市部署适时开展大部门制改革调研评估,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准备。
一是按照省、市关于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厘清县经信科技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责分工,通过职责调整、增加内设机构和挖潜调剂编制等方式推动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二是对已完成的职能转变的县教育文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城管局等单位开展分析评估,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三是按照珙办〔2015〕5号文件2017年工作任务内容,由县民政局牵头认真部署社会组织的年检和赋码换新证工作,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同时印发《珙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珙府办函〔2017〕168号)、《珙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珙民政发〔2017〕198号文件,持续推进2016年未完成的工作内容,完成4个社会团体脱钩。
2.根据权力清单修订情况,动态调整完善责任清单。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珙机编〔2017〕4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珙机编办〔2017〕15号)文件,及时动态调整涉及33个县级部门的责任清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挂网公示。
3.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巩固和拓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 推进机构由注重管理向注重激励转变。
一是组建珙县食药品、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大队,明确职能职责并整合工作力量,为下一步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基础。二是在工商、质监、粮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后,要求其对执法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并建立运行台账,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4.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决策部署,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5.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推进落实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面向基层一线领域, 推进人才由岗编一体向岗编分离转变。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相关要求,稳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在县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珙机编〔2015〕91号)中“对部分布局结构不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机构,采取撤、并、减等方式,充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要求,对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企业培训中心、县良种场、县粮食仓储站等布局结构不合理、工作任务严重不足的事业单位采取只出不进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其单位空缺的事业编制由县委编办行文统一收回后用于重点民生领域。二是按照“撤一设一”原则,撤销沐滩二小、底洞三小、珙泉三小、下罗二小,将教育资源整合到当地中心校,优化教育布局;新增县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县同心协调联络中心、巡场镇统计站,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力量。三是持续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建筑勘测设计室转企改制工作,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改革。
6.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完成机关群团及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一是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定专人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主动通过QQ、电话等方式协助事业单位网上操作,实现“一站式”办结,大幅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将符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条件的298个事业法人单位(含17个乡镇敬老院),在宜宾市事业单位在线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三是坚持源头赋码、分级负责、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63个党政群机关、298个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赋码颁(换)证工作。四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取10个被检事业单位,通过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的方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
7.继续完善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做好机构编制电子信息化建设工作。
认真做好中文域名管理、挂标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助推“互联网+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一是响应国家、省、市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中文域名网站挂标工作的通知》(珙机编办〔2015〕47号),继续完善我县中文域名管理工作,建立网上名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编办业务股和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形成合力,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日常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推动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
8.积极协同推进群团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完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管理体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协同推进涉及我县的机构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一是在县纪委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巡察组,调剂人员编制10名用于县委巡察工作。二是重新制定县委统战部“三定”规定,明确县民宗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力量。三是积极推进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参照省上做法对县经信科技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职责进行调整,明确内设股室承担相应职责,挖潜新增4名编制用于开展具体工作。四是整合资源组建食药品、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机构,成立珙县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珙县同心协调联络中心、巡场镇统计站等事业单位,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力量。五是积极配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根据需要在其内设机构分别增挂“环境资源审判庭”“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六是积极响应中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涉及部门进行调研,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9.落实控编减编各项措施,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围绕中心大局重点用编、动态用编、限量用编, 推进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控编减编措施,优化整合机构编制资源。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将核定编制数的5-10%作为空缺编制”的控编措施,确保编制总量不超。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珙机编办〔2017〕40号),于8月至10月对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核查,主要涉及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数核定、实有人员、编外人员等情况,通过部门自查和编办核查,摸清全县机构编制实有情况,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三是对县交通局公路养护管理段、县经信科技局企业培训中心、县农业局良种场、县粮食局粮食仓储站等事业单位采取只出不进的方式进行管理,今年共收回空缺事业编制7名。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保障重大民生和关键环节等方面用编需求,先后从职能有所弱化的事业单位余缺调剂16名编制分别用到社会保障、环保、安监、综合文化等涉及重大民生和关键环节的单位。
10.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加强日常数据维护,实时更新台账, 及时准确办理上下编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审核, 做好实名制月报在线报送和统计年报工作。落实3名稳定人员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操作和管理,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采取“线下+线上”同时进行、定期校核的方法,确保机构编制信息真实有效;定期组织教育、卫生系统开展实名制管理培训,及时上下编制,进一步提高编制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
11.加强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全面完成三年控编减编总体任务。一是严格执行“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将核定编制数的5-10%作为空缺编制”的要求,落实控编工作,目前我县行政编制空编28名。二是转发省委编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台账制度(试行)》,提高各部门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意识,建立全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台账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与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珙人社发〔2017〕83号)文件,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查。四是积极调研,拟制定全县县级机关行政编制调整工作方案,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行政编制数在10名以上的党委、政府部门按照统一比例精简收回编制。
二、部门概况
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委编办本年收入合计1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55万元,占99.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8万元,占0.95%。
2017年县委编办本年支出合计1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4万元,占82.03%;项目支出33.00万元,占17.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01万元,增长79.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42万元,增长94.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6万元,占85.91%;教育支出1万元,占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万元,占7.20%;医疗卫生支出3.71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3.32万元,完成预算9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年末有两笔资金因发票原因未及时转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公车已交公车公司。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上级检查调研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7万元,比2016年增加3.96万元,增长449.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固定资产账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该车已于公车改革时移交公车公司,但因相关手续原因尚未下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6.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办这种党委系列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无法做到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步措施:一是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并增加相关项目支出预算;二是适当调整基本支出的年初预算比例,这几年一方面压缩基本支出比例,另一方面扶贫资金压力加大,形成剪刀差,下一步将面临基本支出捉襟见肘的局面。我办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安排分配资金,将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关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转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委编办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upload/2018/201810/20181029/2018102916090289553.xls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