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珙府办发〔2011〕20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乡镇综合统计人员、县级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接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本级政府统计部门向乡镇提供的统计补助经费。
8.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统计月报》宣传资料编印发行。
2.完成一套表数据收集、编审、报送工作。
3.完成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4.完成信息化平台工作。
5.完成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6.完成统计站和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与新经济调查工作。
7.完成工考和乡镇经济评价工作。
8.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9.完成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工作。
10.完成农产品价格调查和农民外出务工调查工作。
11.完成妇儿两纲监测统计调查工作。
12.完成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工作。
13.完成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14.完成新型城镇化和就业失业调查工作。
15.完成服务业统计监测调查工作。
16.完成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15个省点标准化建设及基础基层工作。
17.完成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18.完成统计人员专业培训等工作。
19.完成2017年联系乡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帮扶工作。
2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珙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珙县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6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43万元,占100%。
2017年珙县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60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8万元,占50.3%;项目支出298.82万元,占4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17.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47万元,增长5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0.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0.34万元,增长5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0.34万元,增长5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05万元,占92.1%;教育支出8.15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万元,占3.4%;医疗卫生支出6.39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2.24万元,占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0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10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42万元、津贴补贴127.56万元、奖金4.4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4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2.24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6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9万元、印刷费2.7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52万元、邮电费5.7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租赁费0.56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8.06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12.2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代管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已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扫尾工作、第四次经济普查、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服务业统计监测调查、新型城镇化和就业失业调查、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妇儿两纲监测统计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农产品价格抽样调查、工业抽样调查、农民外出务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移交公车办后减少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召开培训会议2万元、迎接上级督促检查工作接待0.1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预算,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8万元,比2016年增加16.13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把拨款到乡镇的经费分放在各科目中,如放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珙县统计局共有代管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覆盖率达到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基础管理中的公务卡使用情况:问题在于公务卡使用少,原因有:用款地方无POS机无法使用公务卡等
二是基础管理中现金使用可能不规范,非直发人员工资等使用现金。
下一步建议:
1.公务卡限定人员,限定科目及金额使用或要求转账金额占部门总额的比重。
2.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减少现金使用频率,增加转账支付额度。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员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