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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
第四部分附件 3
附件1 3
附件2 3
第五部分附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总表 3
三、支出总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珙府办发〔2011〕20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乡镇综合统计人员、县级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接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本级政府统计部门向乡镇提供的统计补助经费。
8.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统计月报》宣传资料编印发行;
2.完成一套表数据收集、编审、报送工作;
3.完成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4.完成信息化平台工作;
5.完成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6.完成统计站和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与新经济调查工作;
7.完成工考和乡镇经济评价工作;
8.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9.完成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工作;
10.完成农产品价格调查和农民外出务工调查工作;
11.完成妇儿两纲监测统计调查工作;
12.完成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工作;
13.完成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14.完成新型城镇化和就业失业调查工作;
15.完成服务业统计监测调查工作;
16.完成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15个省点标准化建设及基础基层工作;
17.完成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18.完成统计人员专业培训等工作;
19.完成2018年联系乡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帮扶工作;
2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珙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48.38万元、支出总计564.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05万元、36.76万元,下降11.18%、6.1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了财政拨款经费。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4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1万元,占43.19%;项目支出320.73万元,占56.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48.38万元、支出总计564.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05万元、36.76万元,下降11.18%、6.1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了财政拨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76万元,下降6.1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了财政拨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67万元,占59.29%;教育支出(类)支出9.48万元,占1.68%;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6万元,占4.01%;医疗卫生(类)支出7.75万元,占1.3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6.39万元,占31.24%;住房保障(类)支出13.59万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4.5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90万元、津贴补贴55.76万元、奖金6.01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元、住房公积金13.59万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4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28万元、救济费0元、医疗费补助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万元、印刷费0.48万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2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71万元、邮电费4.13万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13.4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0.34万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4.85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劳务费1.49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21.8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52.77%。决算数据低于预算数据原因在于,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单位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制度、执行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事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代管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持平。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单位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制度、执行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事务。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3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接待上级指导、检查、抽样;开展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接待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接待上级指导、检查工作等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单位整体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单位整体支出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单位整体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单位整体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财政资金548.38万元,统计局通过认真开展自评,整体支出自评得分88分。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期间,统计局契合自身职能职责及部门工作特点、结合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围绕《2019年珙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所列“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一二三级指标解释,通过四个方面对整体支出开展总体评价得分88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财政局获得中央财政部给予的奖励资金经济效益每年有几百万、社会效益是宣传了珙县,提高了珙县在各级知名度,生态效益是带动珙县人民思考如何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态生猪养殖、可持续效益是可能让各品种生猪进入珙县,促进珙县生猪多品种养殖。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就能让珙县人民乃至生猪调往处的人民吃上优质、生态、价优的生态猪肉。评价结论:该项目总体评价良好,每年均获得中央财政部所划拨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只是资金随着生猪市场价格的起伏波动较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三)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8万元,执行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珙县统计局定期、及时向畜牧局通报生猪存栏、出栏量,为该项目在中央财政部获得奖励资金提供相应政策、数据支持而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获得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最终实现效果是获得了中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增加了本级财政收入,多了一项本级财政收入来源。发现的主要问题:生猪养殖品种单一,无竞争性。市场上生猪价格降低,导致生猪养殖户不养、生猪大户不补栏造成生猪存栏量减少、出栏量减少和调出量减少后奖励给我县财政资金变少。部分养殖户或养殖大户畜牧养殖保险意识不强,不能抵御养殖过程中出现各种灾害、病害。诸如非洲猪瘟等,导致存栏、出栏量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场供给,消费市场的需求,着力改善生猪品种单一状况,养殖模式简单状况,多养殖生态生猪、原始品种较全且不同毛色、肉质不一样的跑山猪(不圈养)。通过畜牧养殖部门、林业部门的指导,向保险公司投保养殖保险,增加优质肉猪存栏、出栏量,这样才能让养殖户在防范市场价、生猪养殖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中取得高效益的同时,地方财政也获得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8 | 执行数: | 14.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8个乡镇10个村495户生猪养殖大户开展统计抽样调查,生猪养殖大户能按时、完整、正确地向我部门报送生猪存栏量、出栏量数据 | 完成8个乡镇10个村495户生猪养殖大户统计抽样调查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绩效目标(6分) | 目标合理性 | (2分)考核项目设定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项目政策目标相关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绩效目标(6分) | 目标明确性 | (2分)考核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明确 | 1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绩效目标(6分) | 目标匹配 | (2分)检查绩效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间的吻合度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决策依据(4分) | 政策依据 | (4分)项目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4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预算编制(10分) | 准确性 | (6分)评价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 | 6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预算编制(10分) | 合理性 | (2分)项目实际支出内容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计划的关联程度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方法 | (2分)考核部门(单位)对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了科学的测算方法和标准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资金管理(11分) | 资金使用 | (4分)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及时性 | 3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资金管理(11分) | 使用范围 | (2分)重点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资金管理(11分) | 支付依据 | (2分)重点检查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是否虚列项目成本,是否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等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资金管理(11分) | 开支标准 | (3分)重点检查资金开支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 | 3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财务管理(5分) | 财务制度 | (3分)现场查阅项目点的制度文件情况;检查岗位分设、印鉴管理情况;检查资金支付审批、申报款项依据是否完备 | 3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财务管理(5分) | 会计核算 | (2分)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 | 1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组织实施(14分) | 实施计划 | (2)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计划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组织实施(14分) | 计划执行 | (2)部门(单位)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组织实施(14分) | 预算执行 | (5)项目结余结转金额占年初预算数比重,适用于行政运转类以外项目 | 5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组织实施(14分) | 管理措施 | (2)部门(单位)是否根据项目管理实际建立采取了合理的项目管理措施。如工程类项目是否执行监理制、项目法人制等,是否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等 | 2分 | ||
项目决策 (20分) | 组织实施(14分) | 措施执行 | (3)管理措施执行是否严格 | 3分 | ||
项目效果 (50分) | 产出(15分) | 抽样调查户登记质量 | (15)产出指标是该项支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应从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方面情况,说明提供产品和服务数量,应达到或实现的标准、水平和效率,以及及时程度等情况 | 9分 | ||
项目效果 (50分) | 效果 | 经济效益 | (25)效益指标是该项支出应达到的效果,可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细化设置三级指标。 | 23分 | ||
项目效果 (50分) | 群众满意度(10分) | 问卷调查 | 10分受益群体满意度=Σ单个满意度调查表得分/满意度调查表份数。(无需群众满意调查的项目,此项指标分值平均分配至“产出”和“效果”指标)。 | 9分 | ||
(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生猪调出大县统计抽样调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珙县统计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1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调入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珙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员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珙县统计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珙府办发〔2011〕20号),统计局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承担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乡镇综合统计人员、县级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接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本级政府统计部门向乡镇提供的统计补助经费。
(8)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局目前有编制20人。其中7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12个参公编制,在岗19人。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364.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92万元,固定资产65.41万元,无形资产16.84万元。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19〕51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投资股在县统计局自评的基础上,按照“附件4《2019年珙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所列“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内容,对统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通过评价,得分86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统计局收到财政拨款548.4万元。具体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统计信息事务319.88万元下行政运行192.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82万元、统计管理30.66万元、统计抽样调查25.89万元;教育支出中进修及培训8.13万元下的培训支出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66万元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75万元下行政单位医疗7.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76.39万元下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13.59万元下住房公积金13.59万元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实际支出部门财政资金564.53万元。2018年完成了16项财政项目支出,支出总额为320.72万元。具体项目为规范化建设与新经济调查、企业统计人员补助、乡镇人员补助和居民抽样调查、工考和乡镇经济综合评价、第四次经济普查摸底工作、服务业监测统计调查、妇儿两纲监测统计调查、新型城镇化和就业失业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和农民外出务工调查、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抽样调查、文化产业统计抽样调查、统计人员培训会议费食宿费及会务费、劳动工资年报培训费等。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在财政预决算编制上,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编制指标口径范围认真编报。在绩效目标填报上,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弥补不足。在专项预算项目申报上提前细化,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办理相关文件、手续。在结余结转管理上,按照财政财务要求统一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2018年资金拨付使用执行进度上,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执行上存在未及时支付已完成工作和跨年度支付上年度完成工作的资金情况。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18年经费保障了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状况良好,获得县级政府序列表彰一等奖。
(2)行政成本。
2018年,统计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车辆购置费用发生。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控制压缩在年初预算数据中,没有突破预算数据的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统计局资金绩效分配相对合理。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于统计局涉及项目资金均是工作上的经费,在管理上将30个左右的项目资金视为工作经费严格管理。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统计局实施完成相应绩效目标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一般是完成系统工作任务,完成县上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政府序列排名靠前,系统综合排名居前。
(四)综合管理情况。
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在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上,由于人员工作量较大,财务处理要求越来越高,更新知识慢,感觉力不从心。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年初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开展。公务卡使用较少(因工商银行与财政金财网无法显示消费记录导致),现金使用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减少,资产管理上统计局已将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开展资产清查等。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且执行良好。建设情况,信息公开途径正确、公开及时完整。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统计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统计局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围绕《2019年珙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所列“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一二三级指标解释,经对四个方面对整体支出进行总体评价,统计局整体支出评价得分88分。
(二)存在问题
结合自评和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下: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往往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慢,下半年部门预算执行快。原因与财政资金紧张有关。
2.存在一定挤占、挪用其他已批项目资金和不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等情况。
3.在基础管理局中的公务卡使用情况:问题在于公务卡使用少,原因有:用款地方无POS机无法使用公务卡、公务卡消费后未在金财网上显示消费记录等。
4.基础管理中现金使用可能不规范。
(三)改进建议
统计局建议:
1.公务卡限定人员,限定科目及金额使用或要求转账金额占部门总额的比重,改进网络,让公务卡消费记录能在金财网上实时显示。
2.财政进一步完善资金供给,保证用款计划审批及时,不人为预设条件影响资金支出,才能确保资金平衡时间使用,避免资金管理“前紧后松”的支付模式。
3.三公经费建议县级取消预算或者出台详尽的使用目录、使用金额限制。
附件2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中,珙县统计局是向国家统计局局网上直报提供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等统计数据职能,由国家统计局向财政部提供近3年的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等测算数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4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上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使用是根据中央直接划拨到县财政局奖励资金总额的10%列入国家统计局宜宾市调查队工作经费,资金支持我县生猪大县统计抽样调查,支付是由县财政下指标到我部门,由我部门转账划款到国家统计局宜宾市调查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是向市调查队和国家局直报网中报送我县生猪统计抽样调查中涉及调出量指标。
2.该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我县生猪调查出量指标,该指标是按时报送各阶段数据,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确定生猪调出大县,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的因素计算,将切块后的90%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计算。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当地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平均每头猪产肉量。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是每年开展。
3.经评价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因为每年我县财政得到中央财政部直接划拨到县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后再预算到我部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财政部每年印发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评价我县生猪调出大县的生猪实际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数据。
3.分年度检查生猪调出大县抽样调查数据,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相关统计服务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预算编制的测算标准根据上年度中央财政部奖励资金予以预下预算,待中央财政部划拨该项奖励资金额后,以文件依据开展相关预算调整等。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确定生猪调出大县,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的因素计算,将切块后的90%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2.资金到位。中央财政部直接分配奖励资金到县财政局。
3.资金使用。根据中央财政部奖励到县资金的10%作为工作经费,由国家统计局宜宾市调查队出文后,以文件为依据划拨支付。该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该项资金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宜宾市调查队文件划拨支付,支付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由于是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基本及时,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畜牧局提供生猪养殖技术指导、辅助调查统计生猪存栏量、出栏量,统计局指导大户或养殖企业在联网直报中上报相关数据,财政局提供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工作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实施单位规范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作为生猪调出大县项目主管部门,统计局定期、及时向畜牧局通报生猪存栏、出栏量,为该项目在中央财政部获得奖励资金提供相应政策、数据支持而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获得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最终实现效果是获得了中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增加了本级财政收入,多了一项本级财政收入来源。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县抽中8个乡镇10个村495户生猪养殖大户开展统计抽样调查,生猪养殖大户能按时、完整、正确地向我部门报送生猪存栏量、出栏量数据,我部门就能完成对生猪调出大户的调查点调查,也能及时向畜牧主管部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做好畜牧生产工作,才能按月按季按年完成我县生猪调出大县的调出量工作任务。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上“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目标,我县每年均获得奖励到县的项目资金,完成质量目标。
(三)目标完成进度。
年终,畜牧局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搞好生猪养殖生产服务工作,养殖户、养殖大户和养殖单位能够按要求做好生猪养殖生产工作,那么我县就能达到生猪调出大县标准,获得国家统计局宜宾市调查队核定,省局和国家局再次检查核定,就能完成该项目进度。
五、项目绩效情况
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财政局获得中央财政部给予的奖励资金经济效益每年有几百万、社会效益是宣传了珙县,提高了珙县在各级知名度,生态效益是带动珙县人民思考如何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态生猪养殖、可持续效益是可能让各品种生猪进入珙县,促进珙县生猪多品种养殖。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就能让珙县人民乃至生猪调往处的人民吃上优质、生态、价优的生态猪肉。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评价良好,每年均获得中央财政部所划拨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只是资金随着生猪市场价格的起伏波动较大。
(二)存在的问题
生猪养殖品种单一,无竞争性。市场上生猪价格降低,导致生猪养殖户不养、生猪大户不补栏造成生猪存栏量减少、出栏量减少和调出量减少后奖励给我县财政资金变少。部分养殖户或养殖大户畜牧养殖保险意识不强,不能抵御养殖过程中出现各种灾害、病害。导致存栏、出栏量减少。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场供给,消费市场的需求,着力改善生猪品种单一状况,养殖模式简单状况,多养殖生态生猪、原始品种较全且不同毛色、肉质不一样的跑山猪(不圈养)。通过畜牧养殖部门、林业部门的指导,向保险公司投保养殖保险,增加优质肉猪存栏、出栏量,这样才能让养殖户在防范市场价、生猪养殖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中取得高效益的同时,地方财政也获得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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