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预算编报内容包括我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一、 拆迁中心职能及主要工作: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珙县范围内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土地征收年度工作计划;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征地征收公告以及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告;草拟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方案;会同乡镇对征地征收区域实施摸底调查;编制征地征收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并完成报审;与相关乡镇配合,承担与被征地征收单位或个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事务;负责办理失地农民农转非和社会保障的资料初审工作;管理、支付征地征收补偿资金,办理财务核算,并接受相关部门审计;宣传有关征地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落实倒迁安置房源,妥善安置被拆迁户;负责将完成征收拆迁的土地移交有关部门纳入储备;配合建设业主做好放线、地籍权调、土地测绘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7人,临时聘用人员48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征地拆迁股、群众工作股、征收补偿股五个股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90.8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85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9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56万元;项目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其中运转类项目3.9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8.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城乡和社区支出137.87万元。是用于保障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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