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珙县范围内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土地征收年度工作计划;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征地征收公告以及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告;草拟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方案;会同乡镇对征地征收区域实施摸底调查;编制征地征收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并完成报审;与相关乡镇配合,承担与被征地征收单位或个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事务;负责办理失地农民农转非和社会保障的资料初审工作;管理、支付征地征收补偿资金,办理财务核算,并接受相关部门审计;宣传有关征地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落实倒迁安置房源,妥善安置被拆迁户;负责将完成征收拆迁的土地移交有关部门纳入储备;配合建设业主做好放线、地籍权调、土地测绘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
1.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重点项目
(1)推进金河新区118户未签订协议拆迁户的拆迁工作。
(2)加快完成公安业务用房和三所一队征地拆迁工作。
(3)加大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力争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4)积极配合抓好玉观路征地拆迁工作。
2.国有土地征收项目
(1)完成珙县农业局(红运小区)、党委大院、银山站台等项目返安房的选房、超期过渡费的发放等工作。
(2)完成棚户区改造前期的调查,协助住建城管局会商制定完善《珙县巡场镇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适时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7人,临时聘用人员4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21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2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9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9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06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4万元,占2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6万元,占9.61%;城乡社区支出141.00万元,占66.85%;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占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45.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20.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确保机关运行的经费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 2018年预算0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预算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无公务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9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一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城管执法等项目以外的其它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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