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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珙县检查站建设征地农转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 2018-12-20 来源: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字体:  

一、项目概况

因珙县检查站项目建设,征收巡场镇白家村7社集体土地7.1亩,其中耕地7.1亩。根据农转非相关政策,本次征地应农转非参加社会保障5人,应农转非参加社会保障人员名单,被征地社在2016年12月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农转非。经测算共需农转非社会保障资金6.45万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批农转非人员,按农转非政策测算,需农转非资金63.45万元。后报经财政审核金额为63.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农转非项目资金的要求,涉及此项目的镇村社于2016年12月12日完成资料审核后交我中心,我中心于2016年12月27日完成资料审核后报国土局,国土局于当日审核同意,2016年12月28日县人民政府即同意将该项目应农转非人员纳入农转非参加社会保障。2017年1月4日,我中心报人社局测算,完成测算后,于2017年1月16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资金63.45万元,2017年3月在完善相关程序后,县财政划拨了该项目资金。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预算应支付资金63.45万元,实际支付资金63.45万元,准确率是10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为了不影响农转非人员相关待遇,2017年1月完成农转非相关手续后,我中心于2017年2月先行垫付把社会保障资金转入社保局、就业局,县财政在2017年3月将该项目资金划拨到我中心。

2、资金使用及结余 该项目资金及时缴入社会部门,无节余。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检查站建设项目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项目经费采取转账支付形式,由财务室按社保统筹资金管理要求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情况

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项目管理,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农转非人员审批程序管理。二是农转非资金支付管理。我中心严格依照《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珙府办发[2012]13号)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镇村社和县级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至2017年1月20日,该项目应农转非人员5人,实际农转非人员5人,社会保障资金全部按时缴纳入库,确保了县检查站建设项目失地农民应保尽保。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县检查站建设项目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项目,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县检查站建设项目的全面实施,使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让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基本顺利,只是社集体在落实农转非人员名单时耽搁了一些时间,主要原因是因为农转非人员名额较少,而想农转非人员较多的原因造成。

(二)相关建议

相关被征地村社在项目实施中增添措施,按时按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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