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珙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4.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珙县水利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实施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力争春耕前完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杨义水库可研工作,力争明年完成杨义水库可研工作。
2.争取开工水利项目一批。一是珙县南广河沐滩镇段上罗段防洪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二是力争青山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三是争取珙县芙蓉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3.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安全饮水、病险水库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山洪沟防洪治理等项目。探索建立健全漂水岩饮用水源、洛浦河沿线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运行、管理、维护、考核长效管护机制。
4.联合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联动,依法开展河长制、防汛减灾及水利执法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和谐生态环境。
5.加强宣传河长制、防汛减灾、水土保持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事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民对水事环境的法律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1. 珙县水政监察大队2. 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3. 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4. 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5. 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珙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6万元、农林水支出78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9万元。
珙县水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933.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调进人员增加、新增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933.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3.4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9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32万元,占68.91%;项目支出290.18万元,占31.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3.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调进人员增加、新增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6万元、农林水支出78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3.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调进人员增加、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6万元、农林水支出78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防汛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及雨量监测点维护等工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工作的日常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便于职工安心工作。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3.2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一年开展水利工作的人员经费、办公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一年对辖区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进行宣传及日常管理维护。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一年对辖区水库及水利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08万元、津贴补贴55.13万元、奖金124.50万元、绩效工资46.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万元、住房公积金53.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3万元。
公用经费5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8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0万元、差旅费13.37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59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工会经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福利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14.5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珙县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2023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领导来我县督查工作进度、检查指导水利工程及防汛抗旱、河湖水库管理建设等水利行业工作的生活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珙县水利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水政管理,水土保持,河湖水库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水利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珙县水政监察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324万元,增加266.59%。主要原因是今年统计口径为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含定额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珙县水利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水利局290.18万元,9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对农村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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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