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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 2023-11-01 来源: 珙县水利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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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2

附件1............................................................................................... 22

附件2............................................................................................... 32

附件3.................................................................................................38

附件4.................................................................................................42

第五部分 附表..................................................................................4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二、收入决算表.............................................................................. 46

三、支出决算表.............................................................................. 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4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参与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评价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较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珙县水利局包括局机关、珙县水政监察大队、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等5个下属单位,与上年一致。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现珙县水利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19个,工勤编制1个。与上年相比,编制数不变。

22022年末实有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共计36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8人,事业19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人,为调进和新进。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上级水利投资3814.4万元,新建水池及水窖213口,着力解决全县农村供水、饮水安全问题,病险水库治理4座,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平方公里,综合治理河道8.16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入库3.8亿元,民间投资任务0.42亿元。

项目推进情况。

1.实施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951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86平方公里。包括修建石埂梯田、发展经果林、水保林、封禁治理、保土耕作、建蓄水池、沉砂凼、矩形截排水沟、宽耕作便道等,于202210月开工,预计20234月完工。

2.积极推进杨义水库。总投资约7.11亿元,总库容约1300m³,建成后可支撑巡场镇远期发展20万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同时能解决周边农业灌溉及农村饮水。目前正积极开展可研工作。

3.珙县2022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项目总投资316.4万元,综合治理水池173口,山坪塘2个。

4.珙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总投资687万元,对新庄、民胜、踏水桥、手爬岩4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已完成蓄水验收,现已向宜宾市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

5.珙县2022年抗旱应急水窖建设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4万元,县级乡村振兴资金5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抗旱应急水窖40口,项目由乡镇组织实施,预计12月底前完工。

6.积极争取水利项目。积极争取珙县南广河沐滩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珙县南广河上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珙县芙蓉沟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7.8km。重点包装跟进青山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7919万元,重点整治青山渠干渠23公里。

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1.2022年,在2021年完成南广河(珙县段)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省河长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长宁河、麻塘河和王家河3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编制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报告专家审查并报相应河长审定,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健康评价结果,在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上完成入库。

2.适时调整《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24名、乡镇级河长25名、村级河长99名,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11个并及时更新乡村公示牌。2022年,我县县级河长巡河323次,发现并处理问题92个;乡镇级河长巡河792次,发现并处理问题140个。根据各级河长信息及监督电话的变化,建立公示更新台账,及时更新公示牌,保证公示牌起到时效性作用。

3.对我县211处山洪危险区进行调查评价和分析研判,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极高、高、中、低”4个风险等级,确定我县新增危险区1个、核减危险区14个、等级调整197个,其中低风险区54个、中风险区138个、高风险区6个。

4.科学修订防汛预案,加强物资储备。汛前,完成1个县级、13个乡镇、8个水库、34个水电站和211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防汛演练,切实提升了应急队伍和干部群众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成1个县级预案、13个乡镇预案、82个村级预案、34个水电站预案以及8个水库预案的修订完善。

5.继续强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和落实、建立完善取水许可台账,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主要江河流域水量流量保障三项指标全部达到预期标准。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0.9330亿立方米,低于控制指标1.4314亿立方米。完成1720个取水口在线计量安装,完成取水许可(延续取水)审批4户,按季完成全县40证水量核定,开展水事执法监督检查45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0个,完成2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10.69万元。

6.15个雨量站点、4个视频监控站点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加强责任单位防汛工作责任制和24小时执勤制,确保一旦接到险情命令,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防汛物资运送到位,保证防汛物资备得足、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切实提高防汛减灾反应能力。

7.严守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电站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工作,加强应急、防汛、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会商,全面落实包保责任,落实县镇村组点防御五级责任人349人;加大对各类责任人抽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办好办实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件,沟通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规范行政审批,办理4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机构设置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水政监察大队

2.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3.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4.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5.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844.89万元,支出总计1844.8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52.42万元,下降69.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途追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由于职能职责划转,2022年该项预算未在本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84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89万元,占9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万元,占1.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84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23万元,占33.35%;项目支出1229.65万元,占66.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4.89万元,支出总计1844.8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52.42万元,下降69.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途追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由于职能职责划转,2022年该项预算未在本单位。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36.42万元,减少69.4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途追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由于职能职责划转,2022年该项预算未在本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3万元,占3.34%卫生健康支出23.32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类)50.44万元,占2.77%农林水支出(类)1688.2万元,占9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2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23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万元,占7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25.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1.43%,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防洪治理、脱贫攻坚、水土保持、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69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迎检、水政执法、“十四五”规划、区县河湖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个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8万元,比2021年减少0.44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4.38万元。主要用于承担水利业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珙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山洪灾害责任人培训等3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珙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珙县水利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珙县水政监察大队

2.珙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3.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4.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5. 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二)机构职能。

1.基本职能。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参与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评价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较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1)现珙县水利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19个,工勤编制1个。

22022年末实有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共计36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8人,事业19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人,为新进和调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184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2.89万元,占比9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万元,占比1.1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1844.89万元,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615.23万元,项目支出1229.6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51.9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1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9.09万元,资本性支出58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预决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预计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金收入等各项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基本支出、事业类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的编制。2022年财政总支出1844.89万元(基本支出615.23万元,项目支出1229.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各项支出需由各股室股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支出,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刷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2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要求加强了预算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保证了单位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单位的良性发展。

2)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科目名称

本年度

上年度

增减情况

原因

公务接待费

2.31万元

3万元

-0.69万元

严控支出

公车运行维护费

6.9万元

7万元

-0.1万元

持平

会议费

0.42万元

1.43万元

-1.01万元

严控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2年水利局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防汛等项目。我局严格遵循中央、省、市、县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工程管理上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了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类水利建设,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在乡村振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小流域整治工程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精心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安全度汛。完成上级水利投资3814.4万元,新建水池及水窖213口,着力解决全县农村供水、饮水安全问题,病险水库治理4座,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平方公里,综合治理河道8.16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入库3.8亿元,民间投资任务0.42亿元。

(四)综合管理情况。

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所有办公设备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及时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合理,保证了公用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领导重视是绩效工作管理的关键。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绩效管理观念,形成共识,确定专人管理。明确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绩效管理,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对产出、产能的高效化。再次是充分掌握绩效管理内容和流程,绩效管理内容有目标管理、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评价实施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其流程有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和结果应用。三是精准设计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最终都要突显在字上来,要既讲节约,又讲效果。指标的量化、细化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出成效。四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五是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预算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应该体现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发挥其职能作用;三是资金是否真正发挥资金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水利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绩效突出。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均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公开比选、招投标,无暗箱操作。所有项目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1.财政下拨的年初预算按平均每人1.134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较2020年平均每人少0.126万元),小于人员支出以及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需使用财政的其他拨款弥补人员支出。

2.由于多次上缴项目存量资金,部分工程项目资金再次申报时困难,付款时需用多项其他项目资金垫付,导致账务处理复杂难理。

3.我单位每年水利技术人员需要脱产进行水利行业教育培训,由于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我县的培训费仍然参照珙财函201539号文件执行,相关的培训住宿费等标准低于实际水平。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继续进一步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大经费拨款管理力度,简化拨款审批程序,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到账,单位及时申报,及时实现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三是行政机关依法创收有限,在编制时只得实行以收定支,存在用其他资金弥补公用经费及政策性奖励经费的所需经费来源的不足,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四是,根据珙县实际情况,望进一步对培训费等标准进行核定;最后再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理念,打破干部职工中资金管理使用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深入推进绩效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附件2

2022年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水利局负责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立项、方案审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进度监控、资金划拨等各项工作。

2.立项文件:《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9号)、《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20222号》、《珙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编)的批复》(珙水发〔202211号)。

3.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227号)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会议费等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县级报账制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km²。新建石埂梯田,发展经果林,新增水保林,封禁治理,保土耕作,新建蓄水池,沉砂凼,30cm×30cm矩形截排水沟,1.2m宽耕作便道,1.5m宽耕作便道。

2.治理水土流失目标:通过实施各项治理措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km²,治理程度为 99%,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90%以上,控制泥沙流失总量7.93万吨,减少泥沙流失90%以上。

3.改善生态环境目标:实现生态修复面积1667.87hm²,林草植被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0%以上, 改善灌溉面积101.19hm²

4.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到设计水平年,土地利用率达80%以上,流域内经济初具规模,土地产出率增长50%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到治理期末,小流域经果林面积增加 77.23hm²,年农业人均收入增加100元以上。

5.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核实项目的实施流程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

3.现场查验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效益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农〔20229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20222号》、珙水发〔202211号《珙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珙县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编)的批复》、《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2022)35水利发展资金800万元(中央资金130万元,省级资金670万元)。

项目资金测算依据:

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2.“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总〔200367号)。

3.《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办〔20159 号)。

4.根据工程设计有关资料和图纸,单项措施工程量,经典型设计,取平均值计算。

5.《四川工程造价信息》20221月宜宾地区信息价及当地市场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共下达中省资金80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800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7619330.1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对水土保持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该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一分钱一分货,厉行节约,将资金花到实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水利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办公室在水土保持事务中心,负责工程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等。建立县、镇(乡)、村社三级组织网络机构,项目业主为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具体负责工程建成后的后续管护。

项目管理情况。珙县凤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监管情况。珙县水利局作为主管局,严格对凤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从工程立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该项目工程截至评价时点的已全面完成并交付使用。

目标完成质量。

凤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目标完成进度。

凤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进度100%

五、项目绩效情况

生态效益: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后生态效益明显。一是通过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的配置,将带动产业调整的积极性,增加地面植被覆盖度,降低雨水对地面的直接冲刷,土壤涵养水能力增强,自然地净化了水质,为凤凰沟水质保护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减轻洪水流量和减缓地表径流。三是经过良好的水土保持措施,将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将变得通 透,有机质将增加,土壤肥力增强,各项产值(农林牧)将增产增收。四是通过实施梯田工程建设综合整治,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确保了粮食稳产增收,为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五是项目实施后的林草覆盖率显著提高, 绿色植被增加,空气灰尘含量逐渐减少,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日渐良好。

社会效益: 1. 增加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生产力。通过治理,使凤凰沟小流域基 本农田增加23.96hm²。通过治理,小流域内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粮食单产将进一步提高,预计投产后始效期内水田、梯地粮食每年可增加900kg/hm² 以上,实施保水保土耕作措施后的坡耕地粮食每年可增加200kg/hm²以上。水保林每年生产木材1.6m³ /hm²,封育治理每年生产木材1.3m³ /hm²,经果林每年 生产果品1000kg/hm² 2. 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人口、资源、环境间的矛盾,通过治理, 使土地承载能力增强,提高了环境容量,缓和了人地环境矛盾,增加当地人民的收入,促进小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 改善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小流域发展经济,农民增收。通过新建梯田、坡面水系和耕作便道建设,使小流域内农民的生产生活 环境得到改善;通过项目实施,还为当地群众就业创造了条件。 4. 小流域人口环境容量将得到一定提高,原有的坡耕地综合治理后生产用水困难等现象可得到有效缓解。

经济效益:参照小流域内措施的增产增收调查数据,以2023年为效益计算基准年,效益计算期取20年。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年均经济效益为173.90万元,效益计算期(20年)内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3001.78万元。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决策方面,凤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现场勘查,认真研究,上报方案到县政府审批。最后实践检验,该项目决策得当。

管理方面,凤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支付资金,严格按投标管理程序确定实施单位,严格项目工程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监督。

完成情况,按照预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建设。

项目效果,达到了水土保持要求,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局部地方不能连片打造,导致土地利用率相对不高。

2、施工单位野外作业受气候因素影响,有延误工期现象。

3、工程管理、建设单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

4、安全工作未设置专职安全员,存在临边防护不够,警示标语较少、不够醒目,少数人在作业区未戴安全帽的情况。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在土建施工前,镇(乡)人民政府及村社做好土地地块统筹运作的宣传工作。

2.建议增加建设管理费,便于推进工程进度。

3.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使工程管理专业化。

附件3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珙财农审〔202271号文件,2022年财政下达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资金46.50万元,我单位已申报46.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资金用于完成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22年财政已下达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46.50万元,我单位已申请46.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下达资金计划46.50万元,已到位46.50万元。

1.资金计划。根据珙财农审〔202271号文件,下达计划资金46.50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2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46.50万元。

3.资金使用。已支付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监管情况

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局已完成对全县13个乡镇内133个受山洪威胁行政村、337个受山洪威胁自然村、137个受山洪危害严重的沿河村落、150个受山洪危害的企事业单位数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工作;我局已完成编制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内容为2021-2023年度建设任务,分三个年度下达,目前已完成预案修订工作,并将持续完善体系、开展宣传、培训与演练

(二)目标完成质量。

截至考评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工作,已编制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我局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工作,已编制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成预案修订工作

五、项目绩效情况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经济效益

不影响经济

不影响经济生产

社会效益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确保当地社会和谐发展

环境效益

不影响生态

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可持续影响

安全度汛

全年安全度汛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区域范围内单位

≥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一是在项目决策方面,科学、合理的决策为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三是在项目绩效方面实现了项目预期目的,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监督运行管理不规范。

(三)相关建议。

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半月报、月报制度,加强信息跟踪反馈,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4

202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洪防灾非工程措施主要工作,每年都编制和修订防御预案《珙县防汛总体预案》,汛前在乡(镇)进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宣传,进行执法大检查,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培训山洪灾害监测人员,制定预警信号方式、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演义转移路线。

全县河堤治理长度69.265km,其中:进行堤防治理有巡场河15.065km,洛浦河23km,洛亥河11.2km、王家河8.1km,汉村河7.3km,麻塘河4.6km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在山洪灾害严重的珙县开展以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防御预案、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建设,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改变珙县山洪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农[2022]92022年财政下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88.38万元,我单位已申报88.3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根据川财农[2022]9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88.38万元,已到位88.38万元.

1.资金计划。根据川财农[2022]9号文件,下达计划资金88.38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2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88.38万元。

3.资金使用。已支付26.3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及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监管情况。

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

水雨情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站网布设、信息采集、信息传输通信组网等。村、组预警的监测设施,以简易监测站为主;县、乡(镇)级以自动监测站为主;采用自动和人工的方式,把监测信息汇集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

预警系统由基于平台的自动预警系统和基于简易监测站的群测群防预警系统组成。自动预警系统的核心是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主要由预报子系统、预警子系统、预案子系统组成,以获取实时水雨情信息,及时制作、发布山洪灾害预报预警。

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县、乡(镇)(企业)、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明确县、乡(镇)、村、组、户防御山洪灾害的组织机构、人员设置、职责等。通过建立群测群防责任制组织体系,保障县、乡(镇)、村、组防灾信息上传下达畅通,监测、预警、避灾措施以及预案的宣传、演练落实。

(二)目标完成质量。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已完成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目标任务。

五、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受益群众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一是在项目决策方面,科学、合理的决策为珙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透明,三是在项目绩效方面实现了项目预期目的,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广大干部群众存在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偏低的现实,二是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三)相关建议。

我们将大力加强基层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 狠抓基层预案体系建设,针对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指导县、乡、村完善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害易发区乡镇、村组防灾组织体系,使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能迅速有效地发挥作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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