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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 2022-11-01 来源: 珙县水利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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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职能简介.................................................................................... 4

二、机构设置.................................................................................... 7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1

附件1............................................................................................... 21

附件2............................................................................................... 31

附件3................................................................................................38

附件4............................................................................................... 45

第五部分 附表.................................................................................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2

二、收入决算表.............................................................................. 52

三、支出决算表.............................................................................. 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参与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评价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较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②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珙县水利局包括局机关、县水政监察大队、县基建电力管理站、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等5个下属单位,与上年一致。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现珙县水利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19个,工勤编制1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一个行政编制,原因为将原县扶贫开发局承担的水利水电移民职责划转到我单位,随职能调整,增核行政编制1名。

(2)2021年末实有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共计33人,其中:行政7人,参公7人,事业1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为退休。

二、机构设置

珙县水利局下设独立编制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局机关

2.县水政监察大队

3.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4.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5.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6.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类水利建设,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在乡村振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小流域整治工程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精心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安全度汛。完成上级水利项目投资511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744亿元,建筑业产值1.04万元,民间投资0.4亿元。着力解决农村1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病险水库治理4口,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和恢复改善灌面0.3万亩,综合治理河道6.89公里,完成杨义水库可研招标。调整《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20名、乡镇级河长24名、村级河长99名,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11个,并推广使用“宜宾市河长制”巡河APP。县级河长巡河15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5起,乡镇级河长巡河247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3起。完成全县22块县级河长制公示牌、35块乡镇级河长制公示牌和107块村级河长制公示牌的采集工作。完成11条主要河流和7座小(二)型水库《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的初稿编制。编制印发《珙县河长制工作手册》150册,确保县、乡、村三级河长和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责任人人手一本,通过明晰河长制总体架构、工作内容、巡河内容及珙县河流基本情况,帮助各级河长更好的开展河长制工作。科学修订防汛预案,加强物资储备。汛前,完成1个县级预案、13个乡镇预案、82个村级预案、35个水电站预案以及8个水库预案的修订完善。完成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13个乡镇和8座水库管理所发放了救生衣、救生绳、编织袋等防汛物资清点储备。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办好办实人大建议13件,沟通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规范行政审批,办理4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完成《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编制,通过县政府审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07.69万元。开展水事执法检查4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1份,完成9个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加强责任单位防汛工作责任制和24小时执勤制,确保一旦接到险情命令,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防汛物资运送到位,保证防汛物资备得足、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切实提高防汛救灾反应能力。对15个雨量站点、4个视频监控站点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确保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997.31万元,支出总计5997.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51万元,上升56.9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的核算以及存量资金收回后因工程进度需要重新安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99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9.31万元,占99.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万元,占0.6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99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77万元,占14.45%;项目支出5130.54万元,占85.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97.31万元,支出总计5997.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51万元,上升56.9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的核算以及存量资金收回后因工程进度需要重新安排。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9.25万元,增长62.8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珙县城市供水服务费的核算以及存量资金收回后因工程进度需要重新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38万元,占0.81%;卫生健康支出15.14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类)46.1万元,占0.77%;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149.84万元,占36.07%;农林水支出(类)3648.85万元,占61.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1万元,占0.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59.31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78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7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49万元,下降17.55%,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防洪治理、脱贫攻坚、水土保持、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15万元,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项目迎检、交叉交流等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10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河道河长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水政执法、观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小水电迎检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珙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7万元,下降37.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珙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承担水利业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珙县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山洪灾害责任人培训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珙县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珙县水利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珙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水政监察大队

2.县基建电力管理站

3.县防汛抗旱河道事务中心

4.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5. 珙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二)机构职能。

1.基本职能。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参与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评价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较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编制方案。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②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1)现珙县水利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9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19个,工勤编制1个。

(2)2021年末实有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共计33人,其中:行政7人,参公7人,事业1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为退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599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9.31万元,占比99.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万元,占比0.6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5997.31万元,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866.77万元,项目支出5130.5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8.4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67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3万元,资本性支出2453万元,对企业的补助5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预决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预计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金收入等各项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基本支出、事业类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的编制。2021年财政总支出5997.31万元(基本支出866.77万元,项目支出5130.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各项支出需由各股室股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支出,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刷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要求加强了预算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保证了单位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单位的良性发展。

(2)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科目名称

本年度

上年度

增减情况

原因

公务接待费

3万元

1.8万元

1.1万元

迎检增加

公车运行维护费

7万元

8.4万元

-1.4万元

严控公车开支

会议费

1.43万元

0.5万元

0.8万元

增加了工作任务从而增大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1年水利局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防汛等项目。我局严格遵循中央、省、市、县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工程管理上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了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类水利建设,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在乡村振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小流域整治工程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精心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安全度汛。完成上级水利项目投资511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744亿元,建筑业产值1.04万元,民间投资0.4亿元。着力解决农村1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病险水库治理4口,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和恢复改善灌面0.3万亩,综合治理河道6.89公里,完成杨义水库可研招标。

(四)综合管理情况。

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所有办公设备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及时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合理,保证了公用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领导重视是绩效工作管理的关键。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绩效管理观念,形成共识,确定专人管理。明确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绩效管理,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对产出、产能的高效化。再次是充分掌握绩效管理内容和流程,绩效管理内容有目标管理、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评价实施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其流程有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和结果应用。三是精准设计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最终都要突显在“效”字上来,要既讲节约,又讲效果。指标的量化、细化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出成效。四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五是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预算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应该体现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发挥其职能作用;三是资金是否真正发挥资金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水利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绩效突出。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均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公开比选、招投标,无暗箱操作。所有项目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1.财政下拨的年初预算按平均每人1.134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较2020年平均每人少0.126万元),小于人员支出以及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需使用财政的其他拨款弥补人员支出。

2.由于多次上缴项目存量资金,部分工程项目资金再次申报时困难,付款时需用多项其他项目资金垫付,导致账务处理复杂难理。

3.我单位每年水利技术人员需要脱产进行水利行业教育培训,由于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我县的培训费仍然参照珙财函〔2015〕39号文件执行,相关的培训住宿费等标准低于实际水平。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继续进一步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大经费拨款管理力度,简化拨款审批程序,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到账,单位及时申报,及时实现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三是行政机关依法创收有限,在编制时只得实行以收定支,存在用其他资金弥补公用经费及政策性奖励经费的所需经费来源的不足,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四是,根据珙县实际情况,望进一步对培训费等标准进行核定;最后再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理念,打破干部职工中“资金管理使用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深入推进绩效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

附件2

2022年珙县水利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三定方案规定,珙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汛论证制度;按规定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县管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渔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县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按照立文件内容,严格招投标管理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227号)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技工及施工机械作业等。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会议费等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县级报账制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珙县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完成治理白仁村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8km2 ,恢复改善灌面0.3万亩。项目总投资498.1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60万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36号要求,本项目共下达省级财政资金46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8.18万元。

2.该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和防治水土流失需要的基础上,对现有水土流失地类因地制宜的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建设中以截排水沟渠为骨架,山、水、田、林综合治理,沟、池、路、凼合理布局,工程、生物措施优化配置,改造坡耕地和发展特色经果产业。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尊重群众意愿,实施产业扶贫,助民增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该项目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后,一是生态效益明显,二是社会效益显著,三是年增经济效益71.38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核实项目的实施流程。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3.现场查验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效益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级财政投入460万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36号要求,本项目共下达省级财政资金460万元),申报资金460万元,财政收回存量340万元,申报5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到位

财政收回存量

申报资金

资金使用

460

460

340

52

工程进度款

1.资金计划。本项目共下达省级财政资金46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8.18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460万元,财政收回存量资金340万元,重新申报工程进度款5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县资金支出情况320.95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对水土保持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该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一分钱一分货,厉行节约,将资金花到实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珙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水利农业生产的县领导干部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办公室在水利局,负责工程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等。建立县、镇(乡)、村社三级组织网络机构。项目业主为工程项目所在村委会,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和负责工程建成后的行业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珙县水利局作为主管局,严格对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从工程立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工程截止评价时点的已全面完成并交付使用。

1.目标完成质量。

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质量合格。

2.目标完成进度。

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后,一是生态效益明显,二是社会效益显著,三是年增经济效益71.38万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决策方面,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现场勘查,认真研究,上报方案到县人民政府审批,最后实践检验,该项目决策得当。

管理方面,白仁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支付资金,严格按投标管理程序确定实施单位,严格项目工程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监督。

完成情况,按照预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建设。

项目效果,达到了水土保持要求,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户意见分歧,诉求不一;

2、局部地方不能连片打造,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

3、施工单位野外作业受气候因素影响,有延误工期现象。

4、工程管理、建设单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5、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在土建施工前,镇(乡)人民政府及村社做好地地块统筹运作的宣传工作。

2.建议增加建涉管理费,便于推进工程进度。

3.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是工程管理专业化。

附件3

2022年珙县水利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三定方案规定,珙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汛论证制度;按规定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县管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渔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县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珙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解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的请示》(珙河长制办〔2019〕2号),向县政府请求解决经费424万元,经财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经费为308.88万元,资金在县级统筹资金中安排。

3.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227号)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技工及施工机械作业等。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会议费等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县级报账制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全县11条主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划界河流11条,划界河流长度为391.7公里。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核实项目的实施流程。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3.现场查验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效益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县河长制办公室以《珙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解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的请示》(珙河长制办〔2019〕2号),向县政府请求解决经费424万元,经财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经费为308.88万元,资金在县级统筹资金中安排。本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308.88万元,申报项目资金为308.8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资金支付

支付率

308.8万元

247.10万元

247.10万元

80%

1.资金计划308.88万元。

2.资金到位247.10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县资金支出情况247.10万元,余61.78万元指标年底调减,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对河湖划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该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一分钱一分货,厉行节约,将资金花到实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实施业主为珙县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按流程进行了项目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珙县水利局作为主管局,严格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项目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后,一是11条河的界线清楚;二是管理责任更加精准;三是更好地强化了河湖管理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该项目工程截止评价时点的已完成80%。

2.目标完成质量。

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质量合格。

3.目标完成进度。

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进度8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决策方面,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通过现场勘查,认真研究,上报方案到县人民政府审批,最后实践检验,该项目决策得当。

管理方面,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支付资金,严格按投标管理程序确定实施单位,严格项目工程管理实施方案,加强监督。

完成情况,按照预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工作。

项目效果,达到了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要求,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面宽量大,有遗漏现象;

2.精准度不够;

3、施工单位野外作业受气候因素影响,有延误工期现象;

4、工程管理、建设单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5、资金支付滞后。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加大单位专业人才数量,力求工作更加精准。严格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20101

实施单位

珙县水利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08.88

执行数:

247.1


其中:

财政拨款

247.1

其中:

财政拨款

247.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划界河流11条,划界河流长度为391.7公里

已全面完成并交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划界条数

11条

完成11条河流划界工作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

完成验收

完成验收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9月底


成本指标

金额

247.1万

247.1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该项目工程已全面完成并交付

100%

80%


社会效益  指标

达到了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要求

100%

80%


生态效益  指标

强化了河湖管理工作

100%

8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工作

100%

8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00%

100%


附件4

2022年珙县水利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洛亥王家河洛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按三定方案规定,珙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汛论证制度;按规定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测县管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渔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县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洛亥王家河防洪治理项目严格按照立文件内容,严格招投标管理执行。

3.项目资金380万元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227号)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洛亥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珙县洛亥河防洪治理工程拆迁项目主要是为完成洛亥王家河洛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作前期准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主要是洛亥河沿河两岸的农户农房及耕地补偿等工作的开展。

3.资金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核实项目的实施流程。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3.现场查验核实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工程质量、效益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水利局《关于解决洛亥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请示》(珙水(2019)89号),以及财政局的审核建议(珙财农审(2019)233号)申报及批复征地拆资金459.4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到位

到位率

资金使用

459.47

380

82.70%

划洛亥政府统一开支

1.资金计划。本项目共下达省级财政资金38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8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380万元,用于支付征地拆迁款。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县资金支出情况380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对水土保持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该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一分钱一分货,厉行节约,将资金花到实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珙县水利局作为主管局,严格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各项措施通过实施后,一是生态效益明显,二是社会效益显著。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该项目工程截止评价时点的已全面完资金支付。

2.目标完成质量。

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3.目标完成进度。

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进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决策方面,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由洛亥镇人民政府根据征地拆迁中心测定数据进行实施。

管理方面,洛亥河征地拆迁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支付资金。

完成情况,按照预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拆迁工作。

项目效果,达到了拆迁要求,为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户意见分歧,诉求不一;

2、个别户要价高,工作推进滞后。

3、施工单位野外作业受气候因素影响,有延误工期现象。

4、工程管理、建设单位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5、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在土建施工前,镇(乡)人民政府及村社做好拆迁宣传工作。

2.建议增加建设管理费,便于推进工程进度。

3.相关职能部门对拆迁中难点问题制定推进方案

4.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使管理规范化。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20101

实施单位

珙县水利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59.47

执行数:

380


其中:

财政拨款

380

其中:

财政拨款

38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洛亥王家河洛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已全面完成并交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治理河道长度

4.6公里

4.6公里


质量指标

符合施工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12月底


成本指标

金额

380万

380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该项目工程已全面完成并交付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质量合格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明显

100%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工作

100%

10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老百姓脱贫致富、增产增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00%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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