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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8-10-29 来源: 珙县审计局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审计法》和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工作方针,坚持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着力点为主线,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功能的监督作用和为宏观决策服务作用,切实抓好财政审计、民生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四大业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推动职责履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下功夫,为维护县域经济秩序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截至目前,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9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9231万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559万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3件,提交审计信息80篇,被批示或采用50篇,提交审计专报17期,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4期,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3项。全年共荣获宜宾市审计局2016年度审计信息化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等市、县表彰17项。

二、部门概况

珙县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珙县投资审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珙县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51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10万元,占98.43%;年初结转结余8万元,占1.5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017年珙县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51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88万元,占64.35%;项目支出182.22万元,占35.6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1.1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5.09万元,增长36.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5.09万元,增长36.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35万元,占91.44%;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万元,占4.47%;医疗卫生支出7.17万元,占1.40%;住房保障支出13.75万元,占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款)审计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6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财政拨款(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4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万元,占55.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全年无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控制公车运行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县审计系统交流学习接待,涉及金额1.98万元,市局调研接待,涉及金额1.25万元。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压缩控制公务接待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5万元,比2016年增加11.20万元,增长4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珙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82.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审计力度还需继续加强,审计工作效率还需逐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人员配置,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款)审计事务(项):审计部门日常业务开支,如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

11.住房保障(类)财政拨款(款)住房公积金(项):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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