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
6.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
8.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管理,拟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使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主要工作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密围绕 “工业振兴挑大梁、乡村振兴强基础”整体安排部署,正确把握最大民生部门、经济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坚持以“稳就业、促和谐、保民生”为工作核心,以“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创新争先”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社会保障、技能提升、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乡村振兴和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助力加速建成人民幸福的绿色强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3852.5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3806.42万元,上年结转预算收入46.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增加988.3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就业创业中心增加项目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38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2.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385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万元,占39.32%;项目支出2337.52万元,占60.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52.52万元,比2024年增加988.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增加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2.52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9万元、农林水支出4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52.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88.3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0.47万元,占93.98%;卫生健康支出63.19万元,占1.64%;农林水支出40.23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128.63万元,占3.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26.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62.82万元,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就业创业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0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就业创业中心机构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3.09万元,主要用于除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项目支出以外用于支出按规定支出的促进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三支一扶人员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8.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5年预算数为33.47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7.84万元、津贴补贴155.56万元、基础绩效奖248.4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0.66万元,绩效工资105.1万元,聘用人员经费32.63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50.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万元、,工伤保险缴费1.5万元,失业保险缴费1.47万元,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4.3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3.3万元,生活补助21.57万元,住房公积金128.62万元。
公用经费17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71万元、印刷费2.8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8.8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13.2万元、维修(护)费5.1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3.3万元、工会经费7.89万元、福利费19.74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租赁费0.2万元,咨询费0.3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9.72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2.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76.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业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所有权属于珙县机关事务中心),其中:轿车2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和下属单位(县社保中心、县就业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才储备中心)及代管单位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工作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县社保中心、县就业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8万元,增加8.7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珙县就业创业中心安排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2337.53万元,17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但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等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5年预算数为33.47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