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
6.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
8.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管理,拟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使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主要工作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密围绕 “工业振兴挑大梁、乡村振兴强基础”整体安排部署,正确把握最大民生部门、经济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坚持以“稳就业、促和谐、保民生”为工作核心,以“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创新争先”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社会保障、技能提升、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乡村振兴和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助力加速建成人民幸福的绿色强县。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1007.8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2.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10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8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10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45万元,占73.27%;项目支出269.38万元,占26.7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7.8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2.45万元,主要原因主是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预算收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83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35万元,主要原因主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预算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75万元,占90.67%;卫生健康支出30.05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64.03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临聘人员、遗嘱人员、退休人员、特定目标类项目等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4.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21万元、津贴补贴64万元、奖金66.4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5.18万元、基础绩效奖139.18万元、绩效工资21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5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4.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6万元、住房公积金64.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18万元。
公用经费7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0.2万元、维修(护)费4.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福利费3.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万元、其他交通费15.42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6.5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业务、检查指导、劳动仲裁等公务活动用餐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才储备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工作正常开展办公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加15.42%。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采购预算的原因是2024年需要采购的信创电脑已于2023年全部安排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1007.83万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表,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但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