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4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8
第五部分 附表........................................................................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并贯彻落实。参与拟定全县贯彻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意见、办法、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费率核定、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审核、计发等工作。
(三)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基金管理,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工作。
(五)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属于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编制数34个,其中:参公编制20个,事业编制14个。2024年在职职工总数31人,其中:参公人员17人,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78.88万元、支出总计为678.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6.07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06.07万元,下降15.6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2人。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54万元,占92.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4万元,占7.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7万元,占84.61%;项目支出104.51万元,占15.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
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78.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06.07万元,下降15.6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2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41万元,下降15.0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2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8.73万元,占4.59%;科学技术支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1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21.31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43.79万元,占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2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4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52%。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区县到我中心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6万元,下降17.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4年度,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1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5.4万元,下降8.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2人。
2024年度,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车保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保专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社保专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本单位本年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养老保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职业年金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的住房公积金。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单位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补助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并贯彻落实。参与拟定全县贯彻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实施意见、办法、措施并贯彻落实。(二)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费率核定、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审核、计发等工作。(三)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基金管理,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四)负责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工作。(五)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六)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七)参与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
2、人员情况:有参公编制20人,在岗17人;事业编制14人,在岗14人;协理员3人。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财函〔2025〕2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由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支出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全部工作,并按时间进度要求通过查阅制度、会计账簿、会计表册、原始凭证和调查相关服务对象等方法,对2024年部门支出绩效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通过上述步骤和方法,我中心部门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客观公正地为我中心考评得分为83.5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中心2024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6788843.24元,合计总收入6788843.24元,无结余。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完成全年财政支出6788843.24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695.89元,占总支出的84.6%;项目支出1045147.35元,占总支出的15.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县财政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按时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做到了应编尽编,无一漏报。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2024年我中心部门预算资金均较准确编制了当年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要实现的效果。
2.决算编制情况
为保证我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要求,我们着重做好了各项核对工作。一是做好与财政对账,核对指标、拨款是否一致。二是做好与银行对账工作,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否与银行核对一致;三是做好会计出纳核对工作。
在做好上述核对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把好编制环节数据录入和汇审关,首先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弄清决算报表结构、主表、附表内容和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化,以及报表增减情况和填报要求,重点审查报表编制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报和重报的现象,是否符合报表编制说明要求,是否达到了决算报表与账簿金额一致等,以提高决算报表完整性、准确性和填报效率,避免漏填报和错填报;其次做好报表的“初审—修改—复审—定稿”工作,根据决算报表填报内容复杂、数据多的实际情况,在数据录入完毕后,除了注意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外,还注意非逻辑性错误的出现,并对数据合理性进行分析。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中心预算执行进度及预算分配进度都达到了相应进度要求,6月、9月及12月的预算执行率均达到了60%、75%、95%以上。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4年财政拨款资金支出,确保了我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2)行政成本。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2024年我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总额3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0元,公务接待费3000元。2024年“三公”经费为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为年初预算数的100%。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4年珙县社保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678.8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34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实行了以下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2、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项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3、严格专项资初审、复审、终审制度,不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4、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5、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稽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根据我中心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四)综合管理情况
我中心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中心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接受相关各级部门的检查。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对照《珙县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中心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83.5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不够完整,未细化量化,未结合绩效目标表年度总体目标填报,未体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还不够。
3、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全面,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不够。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
附件2
(金保网项目)
一、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保网37条光纤,覆盖全县13个乡镇及城镇社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正常运转,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费及退休人员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金保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金保网项目资金财政于2024年1月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每一季度向财政进行申报,按月支付,无结余。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金保网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管理,对会计、出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根据《会计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金保网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等进行了规范,按时结算,划转,并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进行年度预、决算,确保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4年金保网资金12.60万元,实际结算使用资金12.60万元,无结余,实际投资完成进度符合要求。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1.解决全县2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资料上传,县级进行复核;2.确保全县7.3万余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3.保障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待遇正常拨付,保障了社会稳定。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预拨金保网项目计划如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率为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由于金保网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光纤费及时支出,保证了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及时。
2、社会效益:金保网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正常运转,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费及退休人员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3、可持续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资金的实施,为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脑设备老化,需进行更新换代,确保基层社会保险业务正常开展。
2.部分乡镇业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助设备作用发挥不明显,网络故障频繁,还需加强设备维护。
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03年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宜委办[2003]72号),明确规定:“企业已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及管理费按照财政体制分级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区县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标准,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近年来物价水平上涨,为进一步支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党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照《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退休》要求,对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资金进行按实申报、批复。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使用,专款专用,为全县15964个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预兑现工作经费200000元到乡镇及社区。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申报相符性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的使用严格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经市政府党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照《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在2024年年初预算编制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下拨到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资金均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及结余。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年40元,所有支付资金均与财政局下发资金相对应,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实行奖勤罚懒、绩效管理与工作经费挂钩,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实施情况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按照全年工作任务进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由专人经办、初审,再复审。最后计发养老待遇,养老待遇按月及时足额到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是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支付任务完成量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执行,实际支付与计划量相符。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是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支付任务完成量100%。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333400元,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的情况下,成本控制和成本节约没有超出预算;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提交的退休档案资料,我中心按月审核上会并核算养老金,按月发放养老金,实施进度按工作计划进行,高质量完成该项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2024年12月底,我中心已完成该项目预期目标,保障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项目的实施,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广大退休人员老有所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对构建幸福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各乡镇及社区经办人员变换频繁,新进人员对业务经办不熟悉,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相关建议
针对单位未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找出原因分析改进,对不适用的绩效目标应及时调整修改,总结经验,下一年度根据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设定更有效更直观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