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2
第四部分 附件.........................................................................16
一、附件1..........................................................................16
二、附件2.........................................................................24
第五部分 附表.........................................................................4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6
二、收入决算表................................................................46
三、支出决算表................................................................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4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6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承办全县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珙县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费征收、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对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4.负责全县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负责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人员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6.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负责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等。
7.负责全县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和指导。
8.负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的审批,指导、管理、监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及其服务活动;指导、管理、监督人才招聘活动;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
9.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工作站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
10.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属于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编制数15个,其中:参公编制12个,事业编制3个。2024年在职职工总数14人,其中:参公人员11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54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00.8万元,下降10.5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减少4.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7.9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减少24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减少57.6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5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320.04万元,占91.2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54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300.8万元,下降10.5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减少4.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7.9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减少24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减少57.6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5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0.8万元,下降10.5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减少4.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7.9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减少24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减少57.6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5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24.22万元,占4.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33万元,占94.08%;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占0.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0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决算为12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55.5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费管理办法。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接待费管理办法,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待遇经办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6.39万元,下降50.77%。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1名参公人员退休,2024年1月1名参公人员调出,2024年7月调入1名参公人员,2024年9月新进参公人员1名,调入1名参公人员,调出1名参公人员。
2024年度,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创业补助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就业创业补助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本单位本年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养老保险。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职业年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指单位为行政编制职工缴纳的本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单位为事业编制职工缴纳的本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指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本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普惠性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本年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属二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含下属珙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负责承办全县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珙县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费征收、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对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4)负责全县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负责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人员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6)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负责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等。
(7)负责全县小微企业的认定和指导。
(8)负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的审批,指导、管理、监督人才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及其服务活动;指导、管理、监督人才招聘活动;负责大学生就业、见习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
(9)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工作站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
(10)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员概况。
2024年编制总人数15人,其中,参公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在职人数14人,其中:参公11人,事业编制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9680人,完成任务比例261.62%;失业人员再就业1670人,完成任务比例167%;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54人,完成任务比例138.5%;脱贫人员就业14827人,完成任务比例102.97%;登记失业率3.67%,控制在4.2%以内。2024年全年,开展各类培训共计1026人。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保障职工保险等日常工作费用的支出;保障我单位就业工作、失业工作、担保贷款工作正常运行。
二、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总体收支情况。
1.单位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总收入2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单位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2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320.04万元,占91.23%。
3.单位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总收入2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2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320.04万元,占91.23%。其中:一是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124.22万元,2024年全年,发放创业贷款127人531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6.06%,其中发放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99人2278.1万元,返乡创业分险基金担保贷款18人470.1万元,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发放的其他创业贷款10家2566万元;发放各类创业补贴54人55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48人48万元;脱贫人员创业补贴3人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1人1万元,大学生2人3万元。二是支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158.44万元,2024年全年,全县现存见习单位总数107家,实有见习岗位842个,新增青年见习人员254人。2024年企业吸纳就困对象累计上岗人数为14人,目前在岗10人,兑现岗位补贴13.93万元。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5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309个。强化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发放,帮助企业降低招工成本,全年有14家企业吸纳22人,补贴2万元。三是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7.38万元。
3.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单位预算绩效分析
(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年初县财政局预算编报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预算,保障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指导意见按时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绩效和退休职工福利,并每月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年度中出现人员变化按照县财政局指导意见进行预算调整,12月完成支付100%,无结余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年初县财政局预算编报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预算,保障单位在职职工日常工作经费,每月按照比例申请公用经费,并按照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支付。年度中出现人员变化按照县财政局指导意见进行预算调整,12月完成支付100%,无结余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年初县财政局预算编报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预算,保障单位各个项目正常推进,每月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申报计划,按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支付。
(二)单位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我中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履行促进就业创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等核心职能的支出。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中心在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管理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以及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县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结果应用情况。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较好,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情况较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设立可行性良好的内控制度,同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自评质量。
一是结合我单位实际管理工作,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对照自评,结合评价结果运用于日常工作,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并有效的节约日常成本,让绩效评价落到实处。二是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指标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2.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存在问题。
我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开始的时间还比较短,各股室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绩效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从实际工作中看,仍存在着一定问题:
1.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执行基本工作欠缺。从实际情况分析,预算执行仍然普遍存在就数字论数字的现象:手段单一,分析方法多数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的状态上;内容简单,对数据的分析和提炼不够深入;范围狭窄,量化分析比较欠缺。主要原因是分析的基础工作还不扎实,特别是缺乏一个完整的财政资料数据库,包括经济情况、预算单位资料、预算项目安排情况、横向对比资料等整理开发不够,往往是分析具体问题时,临时收集整理资料,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直接影响预算执行分析质量。
2.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足,相关专业知识缺乏,绩效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需要大量的数据统计和专业性强的知识。
3.随着新会计法、新税法、新政府会计制度等财政各项业务和制度的改革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记账、算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我中心工作人员对于绩效管理概念的理解不是特别深刻,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
1.加强绩效理念宣传力度,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宣传绩效管理的理念。
2.加强新《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新政策的学习培训。针对每次改革内容和新制度的实施,就改革事项、会计业务操作程序、权责、注意事项等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及分批指导,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能力,多组织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
3.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扩宽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增加公开手段和渠道,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便利度。在杜绝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前提下,对贷款拟发放对象提前进行公示,对创业担保贷款管理规定、贷款审核发放、资金拨付情况等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公开透明。
4.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应用。依托系统,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的创业信息及时录入,及时发现风险,查看和核实贴息情况,促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
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报告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失业保险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我中心失业保险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所有失业职工和征地农民提供帮助。2024年失业保险工作项目年初预算2万元,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确保我中心失业保险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所有失业职工和征地农民提供帮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为确保我中心失业保险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所有失业职工和征地农民提供帮助。由财政局在年初下预算到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万元,实际到位2万元,到位资金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100%。到位资金的及时率达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失业保险工作项目经费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失业保险股工作日常办公费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年末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在账务处理时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项目收支每月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项目资金的支出依据全部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保证项目资金的支付符合要求,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2024年财政预算下后,我中心财务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严格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时足额,划拨依据真实、可靠,资金划拨后,中心财务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进行归档整理。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4年失业保险工作项目补助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资金2元,项目资金支付率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为确保我中心失业保险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所有失业职工和征地农民提供帮助。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年初预定进度计划,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确保我中心失业保险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所有失业职工和征地农民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稳定,有利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失业保险日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日常工作的监督。
(二)相关建议。
无。
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就业创业县级配套资金、就业创业补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就业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是在资金管理中平衡政策落实的灵活性与规范性,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发挥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本地区就业创业等民生工作需求开展调研,提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配合财政部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明确资金用途、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
根据项目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并监督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专项资金严格用于既定项目,禁止挪用或截留。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根据中共珙县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表>的通知》(珙目办〔2024〕15号),为推进落实“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民生项目,中央、省划拨就业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需配套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县级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关于转发<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珙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珙财函〔2022〕109 号)等文件要求予以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县级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通常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透明规范,突出绩效导向的原则;主要考虑促进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700人、脱贫人口就业14200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目标
保障我县就业创业培训人数2000人及以上,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0人次及以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00人及以上,新增就业见习人员80人及以上,带动就业创业人数2000人及以上,补贴对象满意度90%及以上。
3.根据全县各乡镇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劳务输出意愿摸底调查,结合县级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申报内容和项目与县级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和产业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培训补贴和兜底性补贴跟踪机制,确保补贴发放到位,确实起到助力就业重点群体劳务无输出或者就近就地就业。
2.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补助资金规范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2024年,根据川财社〔2024〕1号和川财社〔2024〕67号资金预算和下达情况,2024年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共到位200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48.44万元,合计到位补助资金2156.44万元。
2.资金使用。至2024年底,共计支付补助资金2156.44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0.68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34.5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48.8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67.17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49万元,其他就业创业补助33.3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92.79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就业重点(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保障性补贴。
2024年县级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备案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对于学员组织及培训活动均严格依据省市文件进行;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补贴申报、审核、拨付均依据资金管理办法或各专项管理办法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094人,社会保险补贴人数746人,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502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42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补贴人数48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各项补贴的审核和拨付促进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及时兑现各项补贴,用人单位和个人满意度均在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就业补助资金“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资金使用方向,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内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途径,有效化解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风险,充分发挥资金应有的作用。
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主管部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该项目管理中负责政策制定、综合管理、监督审批、协调服务等主要职能。
2.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财金〔2020〕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关于做好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财政金融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3〕21号)、《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3〕91号)、《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珙人社发〔2024〕27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执行,突出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全力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
2.2024年,发放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99人,实际发放贷款金额2278.1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583.26万元。支出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24.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16.42万元,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5.62万元,市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2.1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中心成立了由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部工作,并按时间进度要求通过、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支出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查阅制度、会计帐薄、会计表册、原始凭证和调查相关服务对象等方法,对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4年,按照川财金〔2023〕91号要求,贴息资金应由中央、省、县财政分别按照70%、21%和9%比例承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申报中央预算数44.51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0.51万元,省级资金预算数13.18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0.18万元。批复情况为中央预算44.51万元,省级资金预算数13.18万元。另外:上年结转0.69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中央资金0.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到位57.69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预算资金到位44.51万元,2024年省级预算资金到位13.18万元,2023年财政额度结余资金0.69万元。
2.资金到位。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年使用24.22万元(其中使用2023年财政额度结余资金0.69万元),2024年年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财政额度结余33.47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川财金〔2020〕21号、川财金〔2023〕75号、川财金〔2023〕21号、川财金〔2023〕91号文件执行。资金支付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合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建立了以人社局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和分工合作的联合管理机制和工作督促机制,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创业担保贷款坚持自主自愿、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原则,按照贷款申请人自愿申请、县就业部门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查、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金融机构核贷的程序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珙县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扩宽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公开透明。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人群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有效的解决了创业者资金短缺的问题。
(三)项目监管情况。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强化审核把关,落实审核责任。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商和相互监督,有效避免担保基金乱开户存放、收支不清晰、违规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全面完成市人社局下达我县的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更好地惠及群众,有效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创业担保贷款总体运行平稳,机制不断健全,对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建议。
1.提高允许有其他贷款的额度,满足创业者对周转资金的需求,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撬动效应。
2.明确可展期情况,允许合理展期。
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保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第十七条、《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822号)、《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通知》(珙人社发〔2023〕8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324号)、关于印发《推进落实省“18条政策措施”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宜财发〔2024〕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730号)。
3.支出责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县(区)先行全额兑现补贴资金,涉及省、市负担部分待政策实施结束后按程序予以下达。所需资金由省级负担80%后,市区按5:5、市县按3:7分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给予招工成本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至1000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2.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需由地方负担的资金,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补贴潜在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日常核对、抽查,坚决杜绝冒领、骗取、套取等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读职等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
3.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中心成立了由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部工作,并按时间进度要求通过、财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支出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查阅制度、会计帐薄、会计表册、原始凭证和调查相关服务对象等方法,对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万元,实际到位2万元,到位资金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100%。到位资金的及时率达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项目经费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年末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在账务处理时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项目收支每月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项目资金的支出依据全部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保证项目资金的支付符合要求,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2024年财政预算下后,我中心财务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严格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时足额,划拨依据真实、可靠,资金划拨后,中心财务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进行归档整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建立了以人社局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和分工合作的联合管理机制和工作督促机制,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 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 32 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822号文件精神,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与县财政局协商,出台了《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通知》(珙人社发〔2023〕81号)文件,推进信息公开,扩宽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强化审核把关,落实审核责任。建立相关部门间的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商和相互监督,对补贴潜在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日常核对、抽查,坚决杜绝冒领、骗取、套取等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读职等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兑现新成长劳动力招工补贴14家企业吸纳22人,补贴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针对“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内容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统筹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惠及面和落地率,推动政策应享尽享。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补贴总体运行平稳,机制不断健全,稳定和扩大了就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就业创业保障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锚定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目标,坚持以就业为民生之本,在完善就业体制机制、纾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落实重点群体支持政策等方面推动我县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在就业创业保障工作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是为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2.资金分配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就业创业保障工作的分配通常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透明规范,突出绩效导向的原则;主要考虑促进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2024年我县就业创业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保证我县就业工作正常运转。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确保2024年我县就业工作正常运行。由财政局在年初下预算到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4年就业创业保障工作年初预算38万元,财政下达预算资金38万元。到位资金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100%。到位资金的及时率达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就业创业保障工作项目经费3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年末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在账务处理时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项目收支每月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项目资金的支出依据全部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保证项目资金的支付符合要求,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2024年财政预算下后,我中心财务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严格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时足额,划拨依据真实、可靠,资金划拨后,中心财务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进行归档整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大力开展招聘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2024年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点对点输送活动共计79场,其中中型4场,微型75场,提供岗位数84715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4500余份。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5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309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3744人次。积极落实就业见习政策,2024年全年,全县现存见习单位总数107家,实有见习岗位842个,新增青年见习人员254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各项补贴的审核和拨付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及时兑现各项补贴,用人单位和个人满意度均在95%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我县就业保障工作提供支持,促进社会稳定,有利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创业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实施力度。
(二)相关建议。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