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4
第五部分附表..............................................6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返乡交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负责协助组织农民工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1、指标任务全面完成。预计到12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达到4500人,完成率121.62%;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完成率120%;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80人,完成率120%;脱贫人口就业15235人,预计完成率105%;城镇登记失业率3.64%,控制在4.2%以内;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完成0.83万人,完成率105.0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5.5291万人,完成率106.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2.1366万人,完成率102.2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0.34万人,完成率103.03%。
2、全县就业形势相对稳定。一是大学生就业见习政策落地落实。目前,全县实有见习单位86家,实有岗位731个,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在岗199人,全年兑现见习补贴94.95万元。全年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65人24.75万元。开发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1305个,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740万元。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预计安置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期11个班556人,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技能提升培训1449人次。根据目前进度,力争年底实用技术培训达到1万人。全年预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500余人。
3、织密扎牢社保安全网。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6518人,基金收入2466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733个,项目参保81个,参保人数30693人,基金收入11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82个,缴费人数7060人,基金收入28774万元,职业年金收入933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000人,基金收入8500万元。
4、农民工服务保障有新的提升。扎实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支持宜宾籍农民工本地就业补贴88人补贴金额共12.6万,支持县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补贴52人共5.2万元。返乡返岗“春风行动”中,采取专车、专列(包厢)、包机“一站式”农民工直达运输服务专车38车次,累计输送农民工741人次。成立乡镇劳务专合社4个,培育村级劳务经纪人61人,全县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15.612万人。精心培育打造珙县特色劳务品牌,“巡场烧烤”于2023年4月成功命名为珙县特色劳务品牌。出台《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的实施方案》,全年开展特色劳务品牌培训15期858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214.5%。开展返乡创业培训5期149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24.2%。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127万元,用于岗位补贴、就业培训补贴等。扎实落实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件实事”,旅途暖冬服务农民工741人次,“点对点”专车输送返岗农民工216人,包机1架输送80名珙县农民工赴厦门返岗就业。建立农民工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我县已在北京、成都等5个点建立流动党员支部。
5、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落实农民工工资周转金3000万元,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理。主动监察用人单位户243次,为 11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8.6万元。坚持信访“零报告”,全年信访件办结率100%。
二、机构设置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预算机构包括:
1.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3.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91.45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208.4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及就业补助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69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6.65万元,占98.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万元,占1.39%。

图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6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60万元,占决算支出总额的35.54%,项目支出3023.85万元,占决算支出的64.46%,

图3:(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91.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208.48万元,增幅4.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图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01万元,增幅4.33%。增加的原因是就业中心就业支出及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2%;教育支出9.25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3.75万元,占93.22%;卫生健康支出58.04万元,占1.31%;农林水支出116.57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115.83万元,占2.61%。

图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26.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2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92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决算数为18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12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2.98万元、津贴补贴169.46万元、奖金192.91万元、绩效工资32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21万元、住房公积金129.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7万元等。
公用经费15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43万元、印刷费4.28万元、咨询费0.2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19万元、电费7.96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8.92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租赁费1.11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5.04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劳务费1.66万元、委托业务费0.14万元、工会经费6.82万元、福利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38.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2022年减少5.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全部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我单位人员下乡等租用社会车辆,相应费用记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5.37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管理规定,公车使用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单位人员下乡用车等租用社会车辆,租车费用记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备注:轿车2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使用)、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比2022年减少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减少0.36万元,下降24.16%。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压缩各类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根治农民工欠薪、社监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023年人社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94万元,比2022年减少4.61万元,减幅达2.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及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2023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5万元,其中:农民工欠薪第三方调查4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备注:轿车2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一辆、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人才管理、农民工中心服务、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社局维稳解困项目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农民工服务保障运行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使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图为昆明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事业单位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财政有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支出以外用于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各种支出以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的各项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用于财政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补助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珙县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属两个独立核算单位(珙县社保局、珙县人就局)和六个非独立核算单位(人社局办公室、珙县人才交流中心、珙县人才储备中心、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代管县直属事业单位——珙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制订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其它人才队伍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指导、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及有关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调(流)动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8、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管理,拟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使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在职职工91人,其中:行政运行13人,参公管理33人,事业运行45人。退休职工31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临聘人员22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5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我局2023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4691.45万元,上年结余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万元,合计总收入4691.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局2023年完成全年财政支出合计46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6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516.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94万元),占35.55%;项目支出3023.85万元,占64.4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县财政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按时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做到了应编尽编,无一漏报。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2023年我局机关部门预算资金均较准确编制了当年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要实现的效果。
2.决算编制情况。
为保证我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要求,我们着重做好了各项核对工作。一是做好与财政对账,核对指标、拨款是否一致,核对非税收入是否正确;二是做好与银行对账工作,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否与银行核对一致;三是做好会计出纳核对工作。
在做好上述核对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把好编制环节数据录入和汇审关,首先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弄清决算报表结构、主表、附表内容和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化,以及报表增减情况和填报要求,重点审查报表编制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报和重报的现象,是否符合报表编制说明要求,是否达到了决算报表与账簿金额一致等,以提高决算报表完整性、准确性和填报效率,避免漏填报和错填报;其次做好报表的“初审—修改—复审—定稿”工作,根据决算报表填报内容复杂、数据多的实际情况,在数据录入完毕后,除了注意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外,还注意非逻辑性错误的出现,并对数据合理性进行分析。
3.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预算执行进度及预算分配进度都达到了相应进度要求,6月、9月及12月的预算执行率均达到了60%、75%、95%以上。
4.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支出,确保了我局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人员经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超额完成了各种社保征缴、发放、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监察、信访仲裁及人事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没有违规记录情况 。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等规定。
2.抓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报销和开支方面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按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在日常会计核算方面,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紧扣全局任务,根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证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了局机关和1个代管单位、4个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对局机关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年检,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年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调查人员数据库,调整职工公积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基数,并进行相应的数据核定、变更和缴纳等。
3.抓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和绩效管理。按时逐月上报银行余额表和“六项经费”月报表,切实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自查工作。
4.抓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对照《珙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8.5分。
(二)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编制年度预算中,在填报部门预算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绩效目标时,对中长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明细绩效目标的把握还不够准确。
(三)改进建议。
一是要求各业务股室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明确提出计划完成任务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