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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返乡交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负责协助组织农民工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招工”任务常抓不懈,助力推进临港发展。
2.稳岗返还“加速度”,失业保险基金效力最大化。
3.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群体就业。
4.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群众转移就业。确保“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妥善安置。
5.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和落实。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整治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6.依法仲裁,合理维权。
7.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核定审批工作。
8.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
9.行业扶贫助力攻坚。大力开展入户帮扶,促进帮扶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确保经济收入稳中有升。目前,我局联系的上罗镇农利村已达标。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下设独立编制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单位机构4个。
纳入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5.珙县人才储备中心
6.珙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14.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5.93万元,增下降16.84%。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支出。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7万元0.8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12万元,占67.35%;项目支出396.58万元,占32.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5.93万元、313.75,下降16.84%、20.57%%。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0.33万元,下降2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18万元,占92.90%;卫生健康支出30.69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53.84万元,占4.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5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23.75%,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公车运行次数。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8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15.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2.21万元,完成预算3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48万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全面放开管控,本单位人员开展工伤认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下乡、社保基金监管、就业创业培训下乡监督检查等工作增加用车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备注:轿车1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在使用)、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人才管理、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检查、就业再就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完成预算1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87万元,下降67.97,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压缩各类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调查、社监工作、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外事接待。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2022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2万元,比2021年减少8.05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正常退休、人员调出等减少相应人员的费用支出。
2022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97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新办公大楼装饰装潢、农民工欠薪第三方调查、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数字化升级改造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2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备注:轿车1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使用),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社局维稳解困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所有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农民工服务保障运行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使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农民工服务运行保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川农工领发〔2022〕2号)、《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宜农工领发〔2022〕3号)及《珙县农民工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珙农工领〔202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开展劳务品牌培训62期,返乡下乡创业培训4期共119人。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各种支出以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的各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款):指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费用的开支。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