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43
一、封面
二、目录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收入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珙县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2、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事任免。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珙县人大常委会信息和预算联网服务中心。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开设基本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县人大办),本机关内设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四委一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600.26万元、支出总计1600.26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23万元,增长6.9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项目及政策性调资等。(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6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6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7万元,占52.82%;项目支出754.99万元,占47.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0.26万元、支出总计1600.2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23万元,增长6.9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项目及政策性调资等。(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23万元,增长6.9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有新增项目及政策性调资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5.64万元,占87.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33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类)29.69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类)56.59万元,占3.5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决算为28.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42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住院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数为5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16.06万元年终决算时因本单位无公车不能反映公车运行维护而调整在其他交通费中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代表工作、执法调研及常委会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底因按车改规定所有公车过户后资产划拨到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但实际使用4辆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等费用全部由本单位承担,故单位公务用车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为16.06万元,因年终决算调整到其他交通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7万元,比2023年减少8.11万元。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珙县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珙县人大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乡人大代表活动项目、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4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各种保险,生活补助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型”机关建设、乡镇规范化建设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人大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
2024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内设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和社会建设工委、人事代表工委、财经预算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5个机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珙县人大常委会基本职能为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法规,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等。2024年实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8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临聘人员5人。2024年底实有退休人员33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显担当
坚守政治信仰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支持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
2.紧扣发展重点难点,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上求突破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环保“三大保卫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黑臭水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开展视察调研,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教育、医疗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持续推进“六步闭环”监督办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范围、提升监督实效。提前介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县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监督流程,常态化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定期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工作。
3.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上抓落实
深入推进“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双向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双联”工作站平台作用,让代表深度参与司法活动,监督支持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围绕法治建设,探索建立立法信息员制度。组织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库,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工作提供专业建议,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支持,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4.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在履职行权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持续深化“三联”工作机制和代表述职制度;巩固深化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规范履职;持续开展“分区拉练,现场比拼”活动,推动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建成“数字人大”平台,不断拓展代表社情民意征集渠道。
5.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出实招
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深入推进“锋行人大,履职为民”党建服务品牌建设,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强化人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珙县智慧人大APP的作用,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好声音、展示代表新风采,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年初预算数16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26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2024年支出预算16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7万元,项目支出754.99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6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26万元,占10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6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7万元,占52.82%;项目支出754.99万元,占47.18%。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6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26万元,占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6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7万元,占52.82%;项目支出754.99万元,占47.18%。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年初编制预算时就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年初在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时就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本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分析资金使用规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责任,促进项目稳步推进。加大了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的适时监控,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的把握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四)自评质量。
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
本部门对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人大办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4年度县人大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建立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及交接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的采购、使用及处置符合相关规定,提倡使用公务卡结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准确按规定公开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二)存在问题。1.部分评价指标较为宽泛,部分资金项目效果无法量化;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力;3.部分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上不够科学,与工作结合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1.细化评价指标;2.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重点突出岗位的差异性,采用客观公正的评价方法得出科学的评价结果;3.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标准,在不同性质指标的基础上,划分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附件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项目)
一、内容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履职活动的经费(县乡人大代表日常履职、订购学习资料等开支)。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 19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是197.99万元,实际执行197.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不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一是评估程序方面。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二是评估方法方面。本项目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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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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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工作 |
每2月1次工作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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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系选民 |
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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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意见 |
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一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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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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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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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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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大代表满意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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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满意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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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乡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4年度县乡人大代表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实施,让代表履职更加有保障、干事更加有激情、活动更加有氛围、工作更加有成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①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相应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县财政局于2024年1月8日以来函《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珙财函〔2024〕1-2号)的方式对该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了批复,并依据相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进行依法公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②项目绩效目标。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职。通过该项目实施,依法预算代表活动经费,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
③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的申报,是持续扩大代表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活动效果,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措施,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记账;对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季度划拨。具体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将代表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审核后,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拨付;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管理细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凭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管理情况予以拨付给乡镇人大主席团,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转入代表指定账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委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实行专款专用的日常检查,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12月底前,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和效果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绩效
1.项目全年预算数197.99万元,执行数以县人大224名代表和各乡镇人大753名代表的结构为准,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已经进行了量化,并通过下列指标进行考核。
①数量指标:每2月参加1次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工作例会;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次;代表建议意见,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一件建议。
②质量指标: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率 ≥95%。
③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前完成。
④成本指标:发放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
⑤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
⑦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95%、人民群众满意率 ≥95%。
2.项目各项指标值和预期目标相匹配,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并与县人大常委会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合理。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
3.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4.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相关措施建议。鉴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财政继续确保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一、内容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将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履职活动的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 25.2 万元,实际执行 25.2 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不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一是评估程序方面。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二是评估方法方面。本项目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4年度县乡人大代表小组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的实施,让代表履职更加有保障、干事更加有激情、活动更加有氛围、工作更加有成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①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相应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县财政局于2024年1月8日以来函《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珙财函〔2024〕1-2号)的方式对该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了批复,并依据相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进行依法公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②项目绩效目标。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依法履职。通过该项目实施,依法预算代表小组活动经费,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
③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资金的申报,是持续扩大代表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活动效果,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措施,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记账;对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按季度划拨。具体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将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审核后,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拨付;对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管理细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凭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管理情况予以拨付给乡镇人大主席团,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转入代表小组指定账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委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实行专款专用的日常检查,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12月底前,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将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和效果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项目绩效
项目全年预算数25.2万元,执行数以70个县乡人大代表小组的结构为准,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已经进行了量化,并通过下列指标进行考核。
①数量指标:70个县乡人大代表小组。
②质量指标:每个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每年不少于4次集中视察或调研。
③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前完成。
④成本指标:每个县乡人大代表小组3600元/年(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确定的标准)。
⑤社会效益指标:扩大代表小组工作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小组活动效果。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影响,科学部署,活动有效。
⑦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95%、人民群众满意率 ≥95%。
2.项目各项指标值和预期目标相匹配,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并与县人大常委会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合理。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
3.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4.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相关措施建议。鉴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财政继续确保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内容摘要
2024年,实施的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是通过对平台存储、数据共享、系统传输相关系统进行中期升级改造,完善县乡人大“一网站三系统八平台”信息化体系,覆盖1个县人大常委会和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70个代表小组、1000余名县乡人大代表(含双重身份)。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巩固“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全域提升工程”成果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是34.79万元,实际执行34.7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费用支出。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不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一是评估程序方面。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二是评估方法方面。本项目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4年度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实施,让代表履职更加有保障、干事更加有激情、活动更加有氛围、工作更加有成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①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相应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县财政局于2024年1月8日以来函《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珙财函〔2024〕1-2号)的方式对该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了批复,并依据相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进行依法公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②项目绩效目标。为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通过该项目实施,预算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经费,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
③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经费资金的申报,是持续扩大代表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活动效果,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措施,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深化升级、业务培训、县乡人大信息化软件(官方网站)运行维护和软件开发尾款支付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
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是34.79万元,实际执行3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已经进行了量化,并通过下列指标进行考核。
①数量指标:县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履约;县乡人大信息化软件运行维护项目履约;县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运行维护项目履约。
②质量指标:乡镇信息化平台正常运行率。
③时效指标:人大信息化建设及时完成率。
④成本指标:≤40万元/年
⑤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保障率。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可使用年限。
⑦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95%、人民群众满意率 ≥95%。
2.项目各项指标值和预期目标相匹配,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并与县人大常委会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合理。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
3.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4.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相关措施建议。鉴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财政继续确保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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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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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2001 |
实施单位 |
县人大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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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98 |
执行数: |
1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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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财政拨款 |
198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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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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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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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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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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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工作 |
每2月1次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 |
每2月1次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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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与联系选民 |
不少于1次 |
不少于1次 |
||||
|
代表建议意见 |
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1件建议 |
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1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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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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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前 |
2024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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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 |
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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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 |
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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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 |
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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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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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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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 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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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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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人大代表满意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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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满意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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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