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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时间: 2023-11-01 来源: 珙县人大办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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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珙县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2、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事任免。

二、机构设置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珙县人大常委会信息和预算联网服务中心。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开设基本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县人大办),本机关内设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四委一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422.74万元、支出总计1422.7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9万元,增长13.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机关新增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及政策新调资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4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7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1万元,占58.35%;项目支出592.53万元,占4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2.74万元、支出总计1422.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9万元,增长13.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机关新增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及政策新调资等。(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9万元,增长13.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机关新增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及政策新调资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9.07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27万元,占5.71%;卫生健康支出(类)21.76万元,占1.53%;住房保障支出(类)60.64万元,占4.2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22.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28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决算为3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住院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数为6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年终决算时因本单位无公车不能反映公车运行维护而调整在其他交通费中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代表工作、执法调研及常委会会议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底因按车改规定所有公车过户后资产划拨到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但实际使用4辆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等费用全部由本单位承担,故单位公务用车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为14.85万元,因年终决算调整到其他交通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1万元,比2021年增加14.84万元,增长49.85%。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珙县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珙县人大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乡人大代表活动项目、县乡人大信息化可视化项目、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各种保险,生活补助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型”机关建设、乡镇规范化建设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2022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内设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委、人事代表工委、财经预算工委、城环资和农业农村工委5个机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珙县人大常委会基本职能为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法规,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等。2022年末,本部门实有公务员33名,机关工勤2名,共有正式在职职工35名。临聘人员5名,借用人员2名,共计42名,退休职工28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稳中求进、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提质升位”工作基调,按照“1234”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组织开展视察调研16次、执法检查3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大力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问题23项。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牵头构建“1+7”全覆盖多维度综合测评工作体系,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暨服务企业工作、2019—2021年度全县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县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强化,助推国企改革持续走深走实;起草《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巡场河保护的决定(草案)》,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全力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市县人大代表视察S436巡场至玉和二级公路等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及时落实“双千”、河长制、疫情防控、页岩气勘探开发等工作安排;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南井社区棚户区改造、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供排水厂网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助力改善市容市貌和南部乡镇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坚持寓支持于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护航经济平稳运行。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六步闭环”监督办法,紧盯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等四个重点,实现四个强化,形成监督闭环。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当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及时作出决议;密切关注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在全县前三季度部分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低于预期目标的背景下,依法对2022年部分计划指标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持续跟踪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工业强县战略、2020年审计工作、资源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型升级、2022年上一阶段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紧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暨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开展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整改完成率达100%;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跟踪监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3个单位2022年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珙县人民医院妇儿大楼项目的绩效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珙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开展高质量推进资源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型升级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助推县域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部山区县交通网络建设和新型工业化项目推进情况调研,为打破南部山区县的交通瓶颈,加快推进县域新型工业化项目落地落实,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珙县“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助推重点项目加速落地。专题调研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乡村建设、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中心镇建设等工作,聚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赋能乡村振兴。定期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情况的报告》等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及时交珙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助推全县产业振兴、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民生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乡两级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专题调研珙县2022年度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督促珙县人民政府加快珙县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珙县南部乡镇医疗提升工程、珙县农贸市场新(扩)建等项目建设进度。将珙县智慧人大APP链接“智慧珙州·数字红云”平台,打通收集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全年线上线下同步收集社情民意217件,发动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960余户,协调解决急难愁盼事项520余件。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省、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制定《珙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聘请17名从事法律、政治、经济、农业、社会等领域的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担任专家库成员,为基层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有效增强人大法治工作实效性。

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使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听取和审议《珙县人民政府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珙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着力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年共计受理、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6件次,重点督办28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创新实施珙县“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双向联系机制[6],强化人大代表与法检“两院”互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校园等主题活动10余次,公益诉讼主题讲座3场;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案件执行、参与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5次;推荐2名县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4名县人大代表担任助理检察员;将212名县乡人大代表充实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行政村由法官或检察官担任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基层信访、纠纷调处,有效促进信访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推进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透明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调整充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制订出台《珙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健全完善衔接联动机制,依法严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决议决定13件,对珙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珙县县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7件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39件决议决定开展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统一。

积极配合参与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一年来,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反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指导县司法局成功申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域提升工程

坚持巩固深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创新实施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全域提升工程,搭建履职平台,彰显履职风采。

着力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创新实施专精特新履职培训,注重专业指导,坚持联动精确,探索特色特长,围绕要素创新,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实现新任县乡人大代表全覆盖培训。组织开展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分区拉练现场比拼”活动,深化构建“沟通联系、激励约束、服务保障、建议办理”工作体系,确保运行规范、履职规范、组织规范,全面推动县乡人大守正创新、完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域提升工程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创新实行“三级联建”党组织,将人大代表党支部建在联络站、党小组建在代表之家,全县602名县乡党员人大代表编入14个代表党支部68个党小组,不断增强代表小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标“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和“标准执行好、规范运行好、作用发挥好”要求,开展人大代表党支部“双创双诺”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党员人大代表“为民代言”履职意识和“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实施“234”工作法,以“1+N+C”模式高标准打造23个代表之家示范阵地,在珙泉镇鱼竹村打造了全县首个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代表“家站”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人大家站建设走深走实。常态化推进代表工作,足额预算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和代表履职经费,定期订阅资料,推送履职信息,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修改《珙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推动代表工作不断完善发展。持续升级县乡人大信息化“一网站三系统八平台”技术应用体系,运用现代技术链接人大信息化平台数据库,覆盖了县人大、13个乡镇人大、68个代表小组和1000余名县乡人大代表,实现统计分析、监督实况、倒逼履职,县乡人大工作动态清晰、运行快捷、真实可鉴。坚持代表小组每两月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调研或视察活动,确保代表小组履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年初预算数14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74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2022年支出预算14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1万元,项目支出592.53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4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74万元,占10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1万元,占58.35%;项目支出592.53万元,占41.65%。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4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74万元,占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1万元,占58.35%;项目支出592.53万元,占41.65%。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年初编制预算时就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部门年初在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时就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按实际情况对相关预算进行调整,年末预算执行完毕时,力争达到相应的预算绩效目标,本年度内无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本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分析资金使用规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责任,促进项目稳步推进。加大了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的适时监控,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的把握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四)自评质量。

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情况。

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人大办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2年度县人大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93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建立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及交接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的采购、使用及处置符合相关规定,提倡使用公务卡结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准确按规定公开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二)存在问题。1.部分评价指标较为宽泛,部分资金项目效果无法量化;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力;3.部分绩效评价在指标设定上不够科学,与工作结合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1.细化评价指标;2.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重点突出岗位的差异性,采用客观公正的评价方法得出科学的评价结果;3.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标准,在不同性质指标的基础上,划分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该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县乡人大代表经费资金的划拨与管理,切实加强和督促对该项工作经费的监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珙县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绩效目标以法律明确的代表义务和责任进行设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一是严格按照《珙县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二是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履职激励约束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资金的分配的原则为按照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的标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职。通过该项目实施,依法预算代表活动经费,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参加每2月1次代表小组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每月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次、每次人代会至少1件建议、参加率大于等于95%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依法开展活动,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代表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的基本保障。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该项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按2022年该项活动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该项资金项目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了本单位的综合管理和履职能力。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该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县乡人大代表活动资金支出项目,县乡人大代表相关工作履职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资金的申报,是持续扩大代表小组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活动效果,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措施,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是2022年县财政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时下达的。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与资金计划情况相符。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例会、集中视察或调研等活动的开展及订购学习资料等开支。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该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相关活动经费由县财政全额划拨,代表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掌握,按照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代表小组3600元/年的标准,定期按实际数划拨到乡镇,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发放到代表个人实名账户中。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不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

(二)项目管理情况。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代表活动作为专项经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记账;对县人大代表(不含农村及社区的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季度划拨。具体由各代表小组将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审核后,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拨付;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管理细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凭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管理细则以及代表变动情况予以拨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委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实行专款专用的日常检查,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12月底前,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使用、管理和效果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总量实施190万,目标任务完成比例100%。对照年初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职等计划目标实际完成量190万,达到质量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从社会效益方面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乡人大代表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2年度县乡人大代表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9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待进一步完善,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三)相关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二是鉴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财政继续确保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在该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县乡人大代表小组经费资金的划拨与管理,切实加强和督促对该项工作经费的监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履职活动的经费。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一是严格按照《珙县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二是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履职激励约束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资金的分配的原则为按照代表小组3600元/年,全县70个代表小组,共25.2万元标准准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因此,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依法组建县乡人大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统一为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考察、交流学习等集中履职活动提供必需的相关经费保障开支。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职。通过该项目实施,依法预算代表小组活动经费,让代表履职更加有保障、干事更加有激情、活动更加有氛围、工作更加有成效。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每2月1次代表小组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每月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次、每次人代会至少1件建议、参加率大于等于95%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活动,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的基本保障。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该项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按2022年该项活动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该项资金项目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了本单位的综合管理和履职能力。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该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资金支出项目,县乡人大代表小组相关工作履职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资金的申报,是持续扩大代表小组影响力,巩固和强化代表活动效果,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措施,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是2022年县财政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时下达的。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与资金计划情况相符。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例会、集中视察或调研等活动的开展及订购学习资料等开支。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该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相关活动经费由县财政全额划拨,代表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掌握,按照代表小组3600元/年,全县共70个代表小组的标准,定期按实际数划拨到乡镇,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发放到代表小组账户中(各村社区专用账户)。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不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

(二)项目管理情况。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作为专项经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记账;对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按季度划拨。具体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将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审核后,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拨付;对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管理细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凭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管理情况予以拨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委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实行专款专用的日常检查,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年12月底前,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将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和效果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总量实施25.2万,目标任务完成比例100%。对照年初确保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职等计划目标实际完成量25.2万,达到质量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让代表履职有保障、干事有激情、活动有氛围、工作有成效。从社会效益方面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县乡人大代表小组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2年度县乡人大代表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的实施,让代表履职更加有保障、干事更加有激情、活动更加有氛围、工作更加有成效,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待进一步完善,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三)相关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二是鉴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财政继续确保该项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珙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在该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对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经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切实加强和督促对该项工作经费的监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及人大工作会议关于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建设水平等目标。利用现有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互联网技术,依托大屏、PC等“终端”,构建全面的县乡人大数据可视化及统计分析系统,并通过打造珙县“数字人大”新形态的方式,将基层党组织建在代表小组和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融合其中,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决策分析提供信息化支撑进行建设。该项目作为一次性的建设费用纳入年中预算追加,软件系统和相关硬件设施设备按照采购办法,实行竞争性磋商,系统正常运行后,用于支付采购设备设施和软件开发等费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强该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保障项目和资金管理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过对该系统开发的框架、产生的效果和需求进行了相关分析后,起草了《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采购服务项目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该系统的软件、硬件和相关运行维护服务等项目进行了详细编制。并通过参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各类可视化信息数据系统的招投标情况和同行业类似系统市场产品及服务费用调研得出相关费用的基本概况。该项资金从项目立项开始计算,进行了研发、测试、联调、上线等工程实施工作,其中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共计38.8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设置数据中心。将信息化平台中的网站、议案建议情况、代表履职活动情况、主席团履职情况、代表小组履职情况、会议情况等的数据都存放在数据中心中,解决多数据源导致的信息分散,不易交互、共享的信息孤岛问题。二是设置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对数据中心的数据借助于图形化手段,清晰有效地传达与沟通信息。将全县全域以地图的方式进行呈现,分为县人大、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代表四个维度。充分利用大数据应用技术,将“数据中心”中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实现统计、预警、归纳、辅助决策工具;按照县人大实际情况,可实时根据模板进行数据生成,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查询、推荐、报表等服务。三是设置代表小组党建系统。利用互联网应用技术,体现代表小组中党的建设情况,宣传代表小组中的党建文化,凝心聚力,提升战斗力。四是设置对接县数管中心。通过珙县人大APP开通社会治理平台的入口,提升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重要性。五是购入交互式一体机,用于展示相关数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结合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共同维护,数据共享,实现数据来源动态实时的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周期预计3个月;(1)项目准备期(1个月),完成需求调研、可研、设计文件编制及评审、立项、招投标工作。(2)项目实施期(招标完成后1个月),完成平台研发、测试、联调、上线等工程实施工作。(3)项目试运行(项目实施后1个月),在项目初验后,系统进行试运行工作后,各项目标均已达到。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开展,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有效保障措施。该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要求,本单位在年中预算调整阶段,组织对该项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按2022年该项建设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该项资金项目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了本单位的综合管理和履职能力。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该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经费资金支出项目,有效保障了珙县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经费资金,是有效保障珙县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性的重要措施,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单独资金预算,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是2022年向县财政申报的一次性项目年中预算追加。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与资金计划情况相符。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建设项目支付采购设备设施和软件开发等费用。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该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相关建设经费由县财政全额划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掌握,并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验收后按实际数划拨到中标实施公司账户中。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属于招投标范围,由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交由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项目目标的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根据珙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和过程的有机结合。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交由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在相关实施过程中,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珙县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记账;按建设合同内容约定进行划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总量实施38.88万,目标任务完成比例100%,达到质量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利用现有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互联网技术,依托大屏、PC等“终端”,构建全面的县乡人大数据可视化及统计分析系统,并通过打造珙县“数字人大”新形态的方式,将基层党组织建在代表小组和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融合其中,加强了党的建设和决策分析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情况,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22年度县乡人大代表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10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珙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履职监督系统建设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珙县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性。

(二)存在的问题。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有待进一步完善,编制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应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三)相关建议。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022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2001

实施单位

县人大办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90

执行数:

190


其中:

财政拨款

190

其中:

财政拨款

19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00%

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

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工作

每2月1次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

每2月1次工作例会或集中活动


代表与联系选民

不少于1次

不少于1次


代表建议

意见

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1件建议

每名县乡人大代表至少1件建议


质量指标

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率

≥95%

≥9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前

2022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县乡农村人大代表2400元/年

县乡农村人大代表

2400元/年


非农村县人大代表1400元/年

非农村县人大代表

1400元/年


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

非农村乡镇人大代表600元/年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

提高县乡人大代表

履职成效


生态效

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人大代表满意率

≥95%

≥95%


人民群众满意率

≥95%

≥95%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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