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2、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共召集县人代会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作出决议、决定37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项,再审议“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报告9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组织视察调研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依法开展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选出县人大代表200名,乡镇人大代表936名;圆满选举产生县 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政府领导人员。着力推进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工作,代表履职成效明显。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行政事业及挂靠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8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91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2016年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8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67万元,占50.74%;项目支出421.24万元,占49.2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4.9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6万元,下降0.33%。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6万元,下降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94万元,占82.16%;教育支出12万元,占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8万元,占12.8%;医疗卫生支出10.31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19.79万元,占2.37%。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人大会议(04项)、代表工作(08项)、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项):2016年决算数为68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205类)进修及培训(08款)培训支出(03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88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保障(05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能超预算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27万元,下降1%,其中: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增长/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及公务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6万元,占7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5万元,占2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6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考察、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0人,共计支出7.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人大执法检查、调研及兄弟县市交流考察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2万元,比2015年增加44.47万元,增长56.93%。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桌椅的购置。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834.9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人大事务中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会议、代表工作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4.教育(类)…(款)…(项):指教育类中进修及培训的培训支出,主要用于代表及机关干部培训。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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