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珙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附件19
第五部分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6
二、收入决算表26
三、支出决算表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负责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3.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珙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纳入珙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02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76.1万元,增长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0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2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0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6万元,占1.5%;项目支出20717.54万元,占9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02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76.1万元,增长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76.1万元,增长37.9%。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85万元,占0.2%;卫生健康支出(类)9.91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类)20962.88万元,占99.6%;住房保障支出(类)21.86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0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204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2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3.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额外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并按政策进行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28.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检查、督查、项目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后评估、第三方评估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脱贫攻坚后评估接待支出0.7万元,其他督导检查接待支出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珙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54.59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后评估检查、第三方脱贫攻坚检查评估,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检查、督查、调研使单位经费支出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珙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珙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村振兴(中心镇补助)、乡村振兴考核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乡村振兴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乡村振兴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农村厕所革命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项):对村集体经济补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珙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中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中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股、成果巩固股、产业推进股、乡村治理股。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负责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3.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编制总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职工14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4人,工勤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边缘易致贫户监测、突发困难户监测,并做好“三类”人群的产业发展、项目提升;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产业发展的巩固提高,完成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8个省市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发展规划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守住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低收入脱贫人口及监测户稳定增收。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收入2102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21028.5元,执行情况是:基本支出310.96万元;项目支出20717.54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指标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收入2102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21028.5元,执行情况是:基本支出310.96万元;项目支出20717.54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无指标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单位正常运转。2023年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288.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目标实现完成率100%,支出控制没有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执行过程中,按月实施进度计划,年终执行进度100%,预算目标完成率100%,没有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公用经费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公”经费保障支出。目标实现完成率100%,支出控制没有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执行过程中,按月实施进度计划,年终执行进度100%,预算目标完成率100%,没有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中省、市、县预算特定目标衔接项目资金20717.5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全县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落实落地;全县集镇、村庄规划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产业融合,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和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创建;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中心镇建设;过渡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脱贫人口动态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革命老区建设等工作。目标实现完成率100%,支出控制没有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执行过程中,按月实施进度计划,年终执行进度100%,预算目标完成率100%,没有资金结余,违规记录1条,为实现支出进度考核,将衔接资金划转到衔接资金专户造成。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具体指标分析如下。产出指标: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对脱贫人口动态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等进行对标补短,提升形象;对全县18个省市重点帮扶村项目覆盖率100%,辐射带动周边村产业发展,使其所在村脱贫户、监测户12月底之前收入有所增加,生活、居住环境有所改善;效益指标:通过产业发展投入、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长10%,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5%;满意度指标:通过加大产业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脱贫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结果应用情况。
对于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努力达到项目预算目标。
(四)自评质量。
珙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综合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自评得分87.5分,县乡村振兴局总体自评我局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乡村振兴局项目涵盖全县所有乡村振兴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达标等。从整体项目实施过程来看,从项目资金预算,到项目上报审批,再到项目具体实施,都严格按资金使用用途来执行,为了避免巩固期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浪费和损失,也国了避免专项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财政、审计、纪委、乡村振兴、相关职能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2023年经过多部门的配合,预算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2023年珙县通过了省上开展的后评估验收和第三方评估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过渡期衔接资金在二次分配过种中出现资金拨付实际到项目实施延迟,导致项目实施缓慢。2023年珙县涉农整合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符合整合的项目,全部纳入涉农资金整合,因此,在分配预算内资金项目时,个别项目方案编制滞后,资金划拨到相关职能部门后,项目迟迟未得到实施,造成项目实施缓慢。
2、个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改变项目实施方案的情况发生,造成项目进度迟缓。乡镇或职能部门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有的项目因各种因素的变化,与批复的方案会产生差距,需更改方案才能继续实施。因此,个别项目方案的调整会导致该项目进度迟缓,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3、项目实施监督程序有空缺。县级预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众多,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种中监督出现漏洞,个别项目在实施竣工验收时才发现事中监督手续不完善,造成极少个别项目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需整改后才能完成该项目绩效目标全过程。
4、由于土地红线和耕地调整,造成有的预算项目施工方有等、观、望状态发生,造成当年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加大项目方案编制的严肃性、可行性审查、优秀项目审批流程,尽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改变原有实施方案及用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过程监督,让过渡期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发挥最大绩效
第五部分附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