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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4
附件2 39
附件3 46
附件4 52
第五部分 附表 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9
二、收入决算表 59
三、支出决算表 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9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9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5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确定。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南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聚焦乡村产业兴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2022年,珙县第一产业增加值总量32.34亿元,同比增长3.5%;珙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77元,同比增长5.9%。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油扩面增收,加快推进王家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年粮食稳产19.65万吨。持续发展蚕桑、茶叶、生猪、肉牛等特色优势农业,推动农业向“生产+加工+科技”全产业链条方向发展,实施现代蚕业优质茧工程、全力推进省三星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升星建设、桑枝食用菌一体化精深加工,实现蚕桑综合产值28.02亿元以上,占目标值102%。升级改造鹿鸣茶叶精深加工生产线,实现茶叶综合产值19.1亿元以上,占目标值102%。稳步推进珙县妊娠母牛合作养殖项目,投入资金7000万元,利用“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新发展140余户妊娠母牛养殖户,引进优质母牛1800余头;建成生猪生产线601条,实现畜牧综合产值80亿元以上。
二是持续破解瓶颈难题,汇聚发展动力。持续用力解决事关全局发展和职工关心关注热难点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切实解决长宁“6·17”地震后农业农村局办公场地狭窄、人员分散、无职工食堂、无会议室,不便管理,无法满足办公需求的迫切问题,通过汇报争取,目前县政府已同意将原县委党校五、六、七楼调剂农业农村局使用,正在规划布局,力争尽快实现搬迁。全面协调县人社、县编办等部门,积极推进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双定向”政策落地。目前该项工作通过前期多次协调对接,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正在联审方案中,有望三月底前落地。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筑牢发展底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将局所监管的农机、沼气池、屠宰场、渔船、在建工程、小区消防作为工作重点,全面纳入排查和监管范围。检查涉农企业237家,发现隐患企业49家,责令立即整改46家,限期整改3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了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秸秆禁烧巡查常态化方面。2022年以来,共计查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和垃圾等)52余起,立案处罚13起,罚款总计0.74万元。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方面。建立健全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禁捕巡护制度,建立护渔员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护。化肥减量增效及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方面。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3期,共培训148人次,发放资料500余份,建立45个农药使用量监测点,促进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农药包废弃物回收处理,我县共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90个,其中村级161个、农药门店109个、专业合作社20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结合珙县实际制定了“两多一少”(多点、多次、少量)的科学还田消纳方式,组建了县、乡镇、村、社四级还田消纳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增添小型有机肥生产设备,建设管网系统等多种方式,提高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五是抓实信访维稳,确保农业农村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定期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积极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利。针对舆情信访反映较多的畜禽粪污问题,我局分组集中开展了2次对全县178个养殖场的全覆盖排查,对发现有粪污排放不规范问题和存在隐患全部开展了整改。今年已处理38件,其中12345热线17件、社情民意12件、麻辣社区3件、问政四川4件、书记信箱、市(县)长信箱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养殖、土地纠纷等问题,除个别上访理由不充分,不符合解决法律法规,90%以上的来访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六是织密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身安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做好“入川即检”工作,扎好交通道路关键卡扣,筑起外防输入防线,做好外出返乡人员宣传工作,引导外出返乡人员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同时,按照市级要求,发动广大村社干部、党员、社会组织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珙县发布等做好自主报备系统推广应用。组织专人24小时交通卡口风险人员排查值班,推送风险人员3952人次,并督促乡镇做好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巡查组,劝停劝缓农村坝坝宴410场次,常态化做好所包联的7个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
珙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局行政机关及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
2.动物卫生监督所
3.农村经营管理站
4.农机安全监理站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与检疫站
7.种子站
8.蚕桑与经济作物站
9.农业环保与土肥站
10.农业信息中心
11.国营珙县良种场
12.新农村建设推进服务中心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畜牧生产科技推广中心
15.水产渔政管理站
16.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0435.6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627.22万元,增长337.6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76.72万元,增加防灾救灾财政拨款收入283.0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00.00万元,农田建设增加4448.7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925.07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04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58.97万元,占34.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76.72万元,占65.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043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24万元,占3.85%;项目支出58111.45万元,占96.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435.6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627.22万元,增长337.6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76.72万元,增加防灾救灾财政拨款收入283.0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00.00万元,农田建设增加4448.7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925.07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50.5万元,增长48.89%。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万元,农林水支出6248.9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01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81.27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19638.75万元,占95.5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1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177.94万元,占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58.9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3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6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675.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01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2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0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15.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66.46%,较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支出4.94万元低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数减少5.58万元,主要举措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无公函不接待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很好地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其次是上级及专家调研次数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与预算数相比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和保险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9万元,占7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4万元,占22.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4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和保险费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单位运转、种植业和畜牧产业项目发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4万元,完成预算3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5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上级及专家调研次数减少,三是无公函不接待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项目检查验收、乡村振兴学习交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618人次,共计支出4.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调研1.39万元、上级和区县交叉检查及交流学习1.65万元、其他常规工作1.9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76.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3万元,比2021年增加8.55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和渔政执法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等7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畜禽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耗材,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指用于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9.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商业流通事务(项):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纳入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局行政机关及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
2.动物卫生监督所
3.农村经营管理站
4.农机安全监理站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与检疫站
7.种子站
8.蚕桑与经济作物站
9.农业环保与土肥站
10.农业信息中心
11.国营珙县良种场
12.新农村建设推进服务中心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畜牧生产科技推广中心
15.水产渔政管理站
16.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确定。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南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参公人员49人,事业编制人数57人。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59人,事业人员6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总收入60435.69万元,与2021年度收入总计13808.47万元相比增加46627.22万元,上升337.67%。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总支出60435.69万元,与2021年度支出总计13808.47万元相比增加46627.22万元,上升337.67%。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县财政局要求,我局及时完成单位预算,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将所有收支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遵守财经纪律,落实主管部门财务制度要求。
(二)执行管理情况
1. 基本支出2324.24万元,占3.85%。
2022年基本支出与上年比较减少204.8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依据珙财[2021]73号文件,县财政在2021年安排列支2016年调减的综合目标考核奖励225.90万元,减去本年度政策性预算增加的社保及公积金经费后,2022年基本支出较2021年减少204.84万元。
2. 项目支出58111.45万元,占96.15%。
2022年项目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46832.06万元,主要以新增项目、同类项目当年下达额度作对比,其内容包括:专项债券安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19500万元、专项债券安排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升星项目3000万元、专项债券农旅产业融合发展16500万元、种粮大户一次性补贴686.10万元、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287万元、2022年中央抗旱救灾113万元、2022年中央保障秋粮生产1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253.93万元、农业政策性保险774.1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9.70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4万元、生猪生产线补贴231.02万元、党建引领“三变五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0万元、农旅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咨询服务费26万元、中省动物防疫资金186.04万元、现代蚕桑产业发展6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0.67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91.72万元等。
3.年末结转结余项目资金0万元。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3万元,比上年增加2.12%(人员增加),认真履行本局职能职责:在构建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业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构建农业改革体系,推进农业创新发展;构建农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健康发展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
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3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0.96万元,支出数占预算数66.47%,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减少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4万元,低于预算数,占预算经费31.04%,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上级及专家调研次数减少,三是无公函不接待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与预算数相比持平,占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和保险费相应增加。会议费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会议费支出决算数为4.37万元,与2021年支出数相比减少了2万元,主要是因疫情原因减少了现场会议召开次数。
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培训费支出决算数为6.62万元,与2021年支出数相比增加了0.55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了疫情防控监管方面的培训。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324.24万元,占3.85%。其主要构成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项目支出58111.45万元,占96.15%。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8111.45万元,占总支出的96.15%。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8111.45万元均已到位,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支出,且所有项目都按要求实施完成。
2022年专项项目79个,资金总额58111.4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44个,资金15954.83万元;市级资金5个,资金1844.50万元;债券资金项目3个,资金39000万元;县级财政项目27个,资金1312.12万元。
a、中、省项目44个,资金15954.83万元。其中,病虫害控制(动物防疫)124.89万元;防灾救灾(抗旱救灾、保障秋粮生产)28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精川茶产业发展、农田建设项目、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2400.7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长江禁捕、耕地轮作休作)1013.87万元;渔业发展(成品价格油调整)2.90万元;农田建设(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269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星级园区奖补、农村厕所革命等)4318.9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815.09万元;其他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305.4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21万元。
b、市级财政项目5个,资金1844.5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7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烟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应用项目、2020年生猪标准化生产单元补助)562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省级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补助)7.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蚕桑产业发展)600万元。
c、县级财政项目27个,资金1312.12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工作)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三变五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巡玉路(珙泉以上段)工作)1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91.72万元;病虫害控制(植保工作)6.1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双安双创”基层协管员生活补助)69.2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两山”之路核心示范区、烤烟生产政策)713.07万元;农村合作经济(2020年生猪生产线补助)100万元;农田建设(农田建设管护)1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驻村农技员、生猪生产线补助等)175.4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动物疫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春秋防疫经费、省市博览展销等)30.50万元。
d、债券项目3个,资金39000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农旅产业融合)39000万元。
2022年,按照项目年初设定目标和设置指标内容,以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入手对本年预算项目的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从评价结果看全年完成情况较好,实现预期效果。下一步工作中应向设置更加完整、合理、可衡量绩效指标方面完善,让考核指标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与年度工作任务匹配度更高。
(3)资金管理:
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财务管理按制度运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务配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差、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聚焦乡村产业兴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022年,珙县第一产业增加值总量32.34亿元,同比增长3.5%;珙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77元,同比增长5.9%。
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油扩面增收,加快推进王家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年粮食稳产19.65万吨。持续发展蚕桑、茶叶、生猪、肉牛等特色优势农业,推动农业向“生产+加工+科技”全产业链条方向发展,实施现代蚕业优质茧工程、全力推进省三星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升星建设、桑枝食用菌一体化精深加工,实现蚕桑综合产值28.02亿元以上,占目标值102%。升级改造鹿鸣茶叶精深加工生产线,实现茶叶综合产值19.1亿元以上,占目标值102%。稳步推进珙县妊娠母牛合作养殖项目,投入资金7000万元,利用“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新发展140余户妊娠母牛养殖户,引进优质母牛1800余头;建成生猪生产线601条,实现畜牧综合产值80亿元以上。
2、狠抓安全生产,筑牢发展底线。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将局所监管的农机、沼气池、屠宰场、渔船、在建工程、小区消防作为工作重点,全面纳入排查和监管范围。检查涉农企业237家,发现隐患企业49家,责令立即整改46家,限期整改3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了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秸秆禁烧巡查常态化方面。2022年以来,共计查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和垃圾等)52余起,立案处罚13起,罚款总计0.74万元。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方面。建立健全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禁捕巡护制度,建立护渔员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护。化肥减量增效及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方面。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3期,共培训148人次,发放资料500余份,建立45个农药使用量监测点,促进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农药包废弃物回收处理,我县共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90个,其中村级161个、农药门店109个、专业合作社20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结合珙县实际制定了“两多一少”(多点、多次、少量)的科学还田消纳方式,组建了县、乡镇、村、社四级还田消纳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增添小型有机肥生产设备,建设管网系统等多种方式,提高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4、抓实信访维稳,确保农业农村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定期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积极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利。针对舆情信访反映较多的畜禽粪污问题,我局分组集中开展了2次对全县178个养殖场的全覆盖排查,对发现有粪污排放不规范问题和存在隐患全部开展了整改。今年已处理38件,其中12345热线17件、社情民意12件、麻辣社区3件、问政四川4件、书记信箱、市(县)长信箱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养殖、土地纠纷等问题,除个别上访理由不充分,不符合解决法律法规,90%以上的来访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5、织密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身安全。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做好“入川即检”工作,扎好交通道路关键卡扣,筑起外防输入防线,做好外出返乡人员宣传工作,引导外出返乡人员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同时,按照市级要求,发动广大村社干部、党员、社会组织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珙县发布等做好自主报备系统推广应用。组织专人24小时交通卡口风险人员排查值班,推送风险人员3952人次,并督促乡镇做好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巡查组,劝停劝缓农村坝坝宴410场次,常态化做好所包联的7个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五)综合管理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公务卡及现金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 细化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总结积累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经验。
3. 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
4. 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力保证了我局的正常运行。本年度,我局围绕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核心战略及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积极的农业政策,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特色农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民生项目;深化农业产业供给侧,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切实提高农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珙县作出新的贡献;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局机关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等费用开支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在工作中,我局也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资产管理。
本年度,年度工作与部门职能、规划的相关度高,整体制度保障完善,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健全,部门整体资源配置水平和能力较好,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
(二)存在问题。
1. 对绩效评价法制法规的学习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32、12、57、59条 对“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作明确规定,必须加强学习。
2. 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评价方法单一。 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指标,一部分来源于中央、 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另一方面是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书籍中研究制定的,各单位和系统完成的工作和任务不一致,指标不能统一要求。
(三)改进建议
1. 要适当调整公务支出的年初预算比例,特别是基本支出的比例严重偏低,不能在物价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还一直坚持多年的开支经费比例,做到预算与实际相结合。
2. 经费拨付的时间要及时、并统筹调度好,避免项目实施与资金到位时间脱节,一方面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另一方面造成账面上存量资金过大。
附件2
2021年现代蚕桑产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现代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由珙县蚕桑与经济作物站实施,其主要职能是巩固珙县“中国蚕桑之乡”、“全国优质茧基地县”成果,以现代蚕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珙县蚕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拟定珙县2021年现代蚕业产业建设及桑树赤锈病防治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十五届〔2022〕42号)和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八届1次〔2021〕5号)批复,珙县财政局、珙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珙县2021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珙财发〔2021〕70号),下达“现代蚕桑产业项目”资金60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珙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珙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珙财发〔2021〕50号)文件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珙县的蚕桑产业是农村经济主导产业之一,该项目资金在分配时充分考虑贫困村的参与,以现代蚕业高质量发展为标准、促进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培育经济增长,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有:(1)粮经复合型标准化桑园基地建设计划栽桑10000亩,补助300万元;(2)建设标准化养蚕大棚400间(100㎡以上/间),补助80万元;(3)智能化专业化小蚕共育室升级改造20间,补助50万元;(4)优质茧基地建设工程(推广新蚕品种6.6万张、配备现代新型一次性成型切桑机200台、赤锈病防治5万亩),补助170万元。(5)桑树赤锈病防治药剂补助资金县级统筹安排1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现代蚕桑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实施内容制定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考核指标,并对指标进行二、三级量化考核,具体如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发展桑园 |
≥ |
10000 |
亩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标准化大棚 |
≥ |
400 |
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智能化小蚕共育室 |
= |
20 |
个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桑树病虫害防治 |
≥ |
8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蚕农收入增加 |
≥ |
3000 |
元/亩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4 |
% |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实施效益明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首先确定评价目标和指标,同时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编写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2191万元,其中:市级项目补助600万元占总投资的27%,农户自筹1591万元占总投资的73%。
2.资金到位。
现代蚕桑产业项目属县级财政整合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下达计划资金600万元,实际到位600万元。
3.资金使用。本项目完成总投资2145.3313万元,其中:项目补助554.4214万元占总投资的25.84%,农户自筹1590.9099万元占总投资的74.16%。项目实施完成综合应补助554.4214万元,结余资金45.5786万元。具体如下:
①粮经复合型标准化桑园基地建设。全县栽桑完成9945亩,总投资440.0195万元,其中:项目补助241.1195万元、农户自筹198.9万元。
②标准化养蚕大棚建设。建设标准化养蚕大棚完成488间49057㎡,总投资942.341万元,其中:项目补助95.281万元、农户自筹847.06万元。
③智能化专业化小蚕共育室建设。共育室升级改造完成23间2160㎡,总投资211.25万元,其中:项目补助54.45万元、农户自筹156.8万元。
④优质蚕茧基地建设工程。推广新蚕品种“川山×蜀水”完成6.7306万张,总投资376.9136万元,其中:项目补助67.306万元(每张补助10元)、农户自筹309.6076万元;完成“鲁菁华阳”雄蚕0.5733万张,总投资48.7305万元,其中:项目补助17.199万元(每张补助30元)、农户自筹31.5315万元。两项共计完成投资425.6441万元,其中:项目补助84.505万元、农户自筹341.1391万元。
⑤现代新型一次性成型切桑机。完成切桑机购置158台,投资50.56万元,其中:项目补助31.6万元、农户自筹18.96万元。
⑥桑树赤锈病防治药剂补助。完成桑树赤锈病防治4.8589万亩(用药二次),总投资75.5167万元,其中:项目补助47.4659万元、农户自筹28.0508万元。
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项核算,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项目资金兑付后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业主(农户)实施—县局主管部门指导督查—乡镇开展自查验收—县农业局开展县级验收—兑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向、组织项目实施、开展绩效等方面对现代蚕桑产业发展项目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严格项目使用管理规定,不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针对县级整合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都是经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严审方案,提出使用意见,确定使用范围和补助金额,再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核议定,严格按实施方案实施项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内容,一是计划粮经复合型标准化桑园基地建设全县栽桑10000亩,实际完成9945亩;二是计划建设标准化养蚕大棚400间40000㎡,实际完成488间49057㎡;三是计划升级改造智能化专业化小蚕共育室20间,实际完成23间;四是优质茧基地建设工程推广新品种6.7万张;五是完成现代新型一次性成型切桑机购置158台;六是完成桑树赤锈病防治4.8589万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一是新增优质桑园9945亩,农民养蚕直接增收2000余万元;二是新蚕品种引进推广、养蚕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后,新蚕品种蚕农预计增收近800万元,因新蚕品种生产的蚕茧质量好,获取高等级蚕丝,增加企业效益,达到蚕农和企业双赢。
2.社会效益方面,新蚕品种引进推广后,珙县蚕业更加适应现代蚕业高品质、高效益的发展要求,促进了珙县蚕业产业又快又好发展,保障了蚕农和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提高了民众积极性和参与度。
3.生态效益方面,标准化桑园的建成,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项目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和项目实施后的总体评价良好,项目绩效评分99.1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蚕品种推广后,蚕农对新蚕品种饲养特性和饲养技术还不能完全掌握,没能最大化地体现新品种的优势;二是部分区域蚕农户养蚕规模偏大,劳动力不足,大蚕期新品种食桑量不足,导致茧层率偏低;三是部分区域农户桑园建设、栽植规格和粮经复合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一是聘请专家分片区对蚕农进行新品种饲养技术培训;二是加强学习和调研,借鉴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提升蚕业产业种养殖现代化、智能化程度;三是与乡村振兴密切衔接,让更多贫困村参与进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带动更多蚕农致富。
附件3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本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县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能一是确认全县土地承包农户或种植户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二是以农财两家文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补贴面积;三是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补贴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土地承包农户或种植户向村民小组申报-经村民小组核实—村民委员会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资料进行抽查,并按相关程序确定补贴面积—向省财政、农业厅申报补贴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文件精神,资金支持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对象作了7项补充规定;资金支持范围为耕地面积的核定,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等面积核实中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一些属于与不属于的补贴范围作7项补充规定。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原则为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定的补贴面积计算确定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补贴资金=核定补贴面积X补贴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全县13个乡镇78769户耕保户,总面积228171.42亩,按126.73元/亩的补贴标准,兑付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891.7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实施内容,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并对指标进行分解量化考核,内容如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户数 |
= |
78769 |
户 |
|
质量指标 |
核准农户补贴发放率 |
= |
100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2年6月30日前 |
||
|
成本指标 |
一次性审核发放成功率 |
= |
100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转移性收入 |
≧ |
367 |
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耕地质量提升 |
定性 |
粮食较上年增产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 | |
|
可持续影响 |
农户粮食自给率 |
≧ |
95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 |
95 |
% |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与实际一致,目标合理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6号),下达我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91.7万元。珙县农业农村局、珙县财政局印发了《珙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农函〔2022〕41号),并严格按该方案组织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资金计划数2891.7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5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资金到位2891.7万元。
3.资金使用。2022年5月23日,成功兑付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78766笔,资金总额2891.651716万元,剩余3笔0.048286万元因农户“一卡通”账户信息有误在5月23日重新提交支付成功。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补贴发放程序,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确保补贴合法性。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公示制度,确保实际发放补贴金额与公示金额一致。
(二)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交相关部门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发放符合条件的耕保户78769户,面积228171.42亩,完成发放补贴资金2891.70万元。
2.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的农户确保100%发放,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
3.时效指标。实施方案计划规定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实际发放到户时间2022年5月23日。剩余3笔0.048286万元因账户信息有误被退回,在2023年4月19日重新提交支付成功。
4.成本指标。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成本控制在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发放成功率99.99%,失败率0.01%。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实施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有:
1.经济效益。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367.11元,降低农民种植粮食成本。
2.社会效益。提高耕地地力,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对稳定粮食产量有重要意义。
3.生态效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
4.可持续影响。保障粮食安全,农户粮食自给率达95%。
5.满意度指标。农户对补贴政策知晓度达95%以上,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要求,对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行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综合评分为96分,自评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耕地面积多,耕地补贴面积核实时间较长;二是从事基层和县级农技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人员紧缺;三是政策补贴审核工作量大,进展缓慢;四是无配套工作经费。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二是加大补贴系统网络培训力度,提高工作实效;三是充实基层农技人员队伍。
附件4
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农村经营管理站指导该项目实施,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省厅参考各地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入库数据结合当年培育发展需要分配资金。2022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0万元,其中: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9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40万元。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文件,家庭农场培育资金优先支持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纳入支持范围。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此类政策,2019年起至今连续正常营业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合作社各项制度规范,运行良好,年检、监测合格,纳税、征信记录良好。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家庭农场培育资金分配按照培育工程(一类)2个,培育工程(二类)2个,每个补助1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资金分配按照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30万元,市、县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0万元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家庭农场培育4个,主要通过家庭农场的支持培育,完成扩大面积规模、引进品种、购置机械设备、建设基础设施等任务;完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7个,主要用于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开展品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开展规范化建设,对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倾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数量指标:家庭农场培育完成4个,其中,培育工程(一类)2个,培育工程(二类)2个。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培育完成7个,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1个,市、县级及以上示范社6个。
(2)时效指标: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3)成本指标:家庭农场培育补助标准按10元/个,农民合作社补助标准按省级以上示范户30万元/个,市、县以上示范户10万元/个。
(3)效益指标:通过家庭农场的支持培育,实现适度规模效益增长20%,提升市场占有率18%以上,实现家庭农场产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82%以上;通过专合社实施项目提升改造,实现效益增长,扩大提升市场占有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家庭农场的支持培育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指导精神,内容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并报送县政府审批《珙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珙农业〔2022〕77号)和《珙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珙农业〔2022〕78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财政下达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9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4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9月到位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9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40万元,合计申请资金130万元。
3.资金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关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共130万元全额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单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品种改良、购置装备、品牌建设推广等。省级合作社一个,项目资金标准30万元,6个合作社和4个家庭农场项目资金标准为10万元,共100万元。各项目主体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项目,通过组织验收合格,提供相关票据后,农业农村局按照文件和财务规范要求予以拨付,资金支付与项目资金预算符合。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合作社项目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县财政按照财务要求,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及时对接农业农村局财务,进行严格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在各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全额及时拨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省厅下达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制定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县级评审组评审—确定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绩效考核——指导和督查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兑付补助—开展绩效评价。
(三)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文件
(四)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农业农村对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督导,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二是主动接受预算一体化系统监管,上报资金执行情况;三是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时间集中在2022年8月上旬至11月底。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农户自筹资金按比例分担到位,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各实施主体均全面完成并验收通过。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达到建设质量目标。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22年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各实施主体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实施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品种改良、购置装备、品牌建设推广等。项目功能全面实现、具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效益,实现各服务对象满意、运行保障健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把握建设进度,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组织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及时。对照2022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要求,对2022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营融资困难。有一些一定规模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连续几年投入,几乎所有积蓄全部用作扩大经营规模、购买农机具、建农用设施等方面,却在生产环节上出现资金短缺现象。由于资金缺口,严重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进程。虽然开展了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定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低,而且周期短,续贷还要完善相关手续,不能很好满足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生产的需要。农业生产投资大,资金回收期长,生产过程中缺乏周转资金,农业生产经营中出现融资困难。
2.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农民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命运,只有极个别合作社建有烘干设施,大部分合作社既没有烘干设施,也没有冷藏保鲜设施,受制于自然因素影响比较大。造成农副产品腐败,各主体经济效益造成极大损失。
3.专业人才缺乏。合作社发起人多为当地农户,目前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相关建议。
1.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短缺是制约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的首要问题。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希望加大资金扶持,增强主体发展信心,壮大农业产业。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可持续性上加大力度。
3.综合利用好高质量农民培育资金,按需求聘请专家授课提升专合社和家庭农场业主综合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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