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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时间: 2022-11-01 来源: 珙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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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11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5

第四部分附件......39

附件1....39

附件2......46

附件3......52

附件4.....56

附件5....58

附件6....65

附件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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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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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58

附件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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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58

附件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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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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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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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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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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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7........65

附件28........56

附件29.........58

附件30.........65

附件31.........56

附件32........58

附件33........65

附件34.......56

第五部分附表........6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8

二、收入决算表...........68

三、支出决算表............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确定。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南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乡村振兴稳步推进。一是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项目(新建垃圾分类亭、新改建垃圾分类池、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农村户厕改造、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新建农村公共厕所、购置环卫设施车辆、农房风貌整治),总投资7001.86万元。二是持续推进民生实事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示范村3个,非示范村3个,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户数4336户,完成目标任务91.5%。三是加快推进“幸福宜宾”农村公共厕所项目建设,今年将全面完成2021年新建农村公共厕所6座的任务,并完成2022年新建农村公共厕所6座的任务。四是全面完成对2013年以来财政资金支持农村户厕建设情况,共摸排13个乡镇161个行政村12765户,其中,涉及问题厕所18户,已全部整改完成。

2.现代农业园区不断壮大。一是珙县底洞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共53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9420.79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33个,完成投资8630.79万元,资金完成率91.6%2021年将全面完成。二是上罗生猪现代农业园区,通过2020年培育建设,已于20213月成功创建成为宜宾市珙县上罗生猪现代农业园区。三是加快推进孝儿蚕桑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作,力争2022年初创建成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四是推进珙县食用菌一体化项目建设,筹备项目开工仪式(由于疫情原因取消)。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一是农村土地确权。全县应颁证农户76493户,已颁证到户74291本,办证率97.12%。全县土地流转19.2万亩,同比增加1.2万亩。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161个村进行登记赋码颁证,建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取得法人地位。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集体成员337998人,成员户数92198户,设立人口股337998股,清理核实资产26100万元,其中用于量化的经营性资产总额10701万元。三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创新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乡镇成立“三资”办,实行村(社区)财务乡(镇)管理,组(社)资金实行村代管。四是深入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外业调查测绘约9.2万户,内业数据批量入库约8.7万户,外业收集资料约9.1万户,农房确权登记6.4万户,颁发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6034本。五是加快推进“三变五合”农村产权制度试点村改革,选取巡场镇三合村、珙泉镇鱼竹村、上罗镇七星村作为“三变改革五大合作”试点村,截至目前,三合村预计可获得集体收入62.8万元,七星村实现收入3.78万元,鱼竹村预计实现总收入16万元。六是全县农村产权交易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1108日,珙县分中心已完成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46宗,面积35829.685亩,金额9937.06万元。其中,土地经营权43宗,面积33999.785亩,金额约9862.37万元;林权3宗,面积约1829.9亩,金额74.69万元。七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县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达1300户,农民专合社71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7家,县级示范社125家。

4.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是完成2019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工作,全面动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62万亩。二是对照省市目标任务,耕种收完成任务的102%。三是在洛亥镇俄塘村和底洞镇锦绣村开展了水稻机械化育秧和机械化植保现场会,受益种植专合社、种植大户360余人,推广农业机械2500余台(其中:补贴机械1544台)。四是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任务数30个,截至2021109日,完成95个,完成任务数317%,超任务的217%,开展种子市场巡查40次,备案种子328个,推荐出我县2022年玉米优良新品种18个。五是落实2021年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设地方糯稻种质资源圃38亩,其中提纯复壮糯稻资源示面积5亩,地方紫苏51亩。六是防止耕地非粮化,目前,全县564.41亩撂荒地,完成整治505亩,剩余59.41亩在继续整治中;积极发展粮经套作、轮作,在大春作物生产上实现了扩种面积4900亩。

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起农产品违法案件,出动执法人员657人次,检查市场138个(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户)701家(次)。二是配合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样品70个,其中监督抽检发现1起不合格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达100%。县级自行开展农产品抽检16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三是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辖区内合格证实施主体596家,所有主体均100%试行合格证制度;共开具合格证2.5万余张,带证上市农产品3560余吨。四是全县共入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14家,在平台上传监管、执法、检测等信息1672条,录入生产、加工及销售批次共计6521批次;全县“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32个。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是多措并举狠抓环境保护。2021年,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配合生态环境局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工作。及时回复办结中央环保督3件,市级督14件。二是秸秆禁烧巡查常态化。2021年以来,共计查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和垃圾等)200余起,共处罚53起,罚款总计2.875万元。三是启动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建立健全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禁捕巡护制度,建立护渔员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护。四是农药安全执法检查与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全县共检查农药经营主体105户,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排查安全隐患8次,已全部整改完毕。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标识牌763张;农药进货、销售、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台账700本;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补助制度,每公斤废弃物补助1元。

7.不断织密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网络。一是不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年共免疫猪瘟29.5万头,占应免数的71%(非强制性免疫),猪口蹄疫39.5万头,占应免数的95%,牛羊7.2万头,占应免数的98%),禽流感170万羽,羊小反刍兽疫0.9万头,占应免数的100%。消毒畜禽圈舍及环境面积达628万平方米。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1524个次,养殖场户生猪415380头次,屠宰场生猪15325头次。2021年以来,全县死亡生猪564头,发病生猪1628头,扑杀疑似发病猪284头。二是积极推进绿色防控。珙县共有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2个,购置性诱捕器6945套,球孢白僵菌2万包,共实施草地贪夜蛾统防统治1万亩;开展柑橘黄龙病、柑橘木虱和柠檬黄脉病植物性检疫病的果园调查及市场检查,防控带病种苗的携入;对我县13个种子市场、68个经营单位的调运情况开展植物检疫检查,开出1张调运检疫证。

8抓实农村能源工作,确保沼气安全。一是完成2020年沼气池验收,实际建设完成325余口,将兑现资金65万元。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技术培训50余人,沼气安全生产培训650余人;张贴挂图、安全宣传标语、农村安全使用知识、等资料2.8万余份。三是强化排查与检查,全县13个镇(乡)开展户用沼气池安全检查4次,检查农户450余户,开展现有农村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普查,现有沼气池12033口,正常使用6394口,签订沼气安全使用责任书12033份。2021年来未出现一起沼气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局行政机关及农村能源和畜牧水产中心

2动物卫生监督所

3农村经营管理站

4农机安全监理站

5农业技术推广站

6植物保护与检疫站

7种子站

8蚕桑与经济作物站

9农业环保与土肥站

10农业信息中心

11国营珙县良种场

12新农村建设推进服务中心

1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畜牧生产科技推广中心

15水产渔政管理站

16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808.47万元、支出总计13808.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3931.13万元,下降50.22%;支出减少7778.42万元,下降36.0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末结转结余15262.86万元2021年实现支出8973.91万元,财政核减指标6288.95万元。2021年无额度结转结余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80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08.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80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9.08万元,占18.32%;项目支出11279.39万元,占81.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08.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31.13万元,下降50.2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808.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下降7778.42万元,下降36.03%2020年年末额度结余15262.86万元,财政已作指标注销。主要变动原因是决算口径变化,年末结余指标注销。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22.58万元,增长20.22%。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全部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16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64.26万元,占0.47%;农林水支出(类)13389.79万元,占96.97%;住房保障支出176.26万元,占1.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808.4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9.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3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8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30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8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03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1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7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8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90.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8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9.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37万元,完成预算71.8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接待费方面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方面,优化派车组合,公务接待更加规范,“三单”核算齐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85万元,占6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2万元,占39.8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万元完成预算94.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11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优化出差派车组合,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等有关规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单位运转、种植业和畜牧产业项目发展、畜(水)产品安全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2万元,完成预算5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3万元,增长39.89%。主要原因是本年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农业安全执法等工作开展接受上级检查增加了接待费,属正常合理增长。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项目检查验收、区县乡村振兴学习交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1315人次,共计支出10.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业项目推进验收4.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万元、农业执法检查2.5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8万元,比2020年减少4.8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在职转退休和人员考调减少12人公用经费预算,二是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强制免疫和疫病监测耗材采购、办公设备采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执法和畜(水)产品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春秋防疫经费、植保工作经费、纪委派驻纪检工作组经费、畜产品安全执法经费、“双安双创”基层协管员经费、村级防疫员补助、农产品安全抽检和执法工作经费、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农业事业管理工作经费、省市博览展销会工作经费、驻村农技员补助经费、农业保险(蚕桑)专项经费、中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工作经费、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障碍耕地修复治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3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珙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农业畜牧水产执法工作的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产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畜禽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耗材,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渔政、兽医医政、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6.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额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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